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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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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点生态功能区补偿是以土地受限农户为补偿对象的行政补偿,结合规范及实践分析,补偿原则现行定位为相当补偿原则。然而,在补偿原则定位不准确的情况下,在实际实施中相当补偿原则面临诸多问题,其表现为:从补偿目标上看,相当补偿原则强调“形式公平”,偏离了全面补偿受限农户的目标,没有覆盖农户实际的生产损失。从补偿范围上看,相当补偿的范围和土地增值收益相抵触,无法涵盖土地增值收益损失。从补偿功能上看,相当补偿原则制约限权功能的实现,难以有效回应风险预防的任务要求。相比之下,完全补偿原则契合“实质公平”补偿目标,补偿范围包含土地增值收益,并能充分发挥行政补偿的限权及规制功能,符合重点生态功能区补偿的应然定位。为扭转补偿困境,应当制定《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补偿条例》,将重点生态功能区补偿原则定位调整为完全补偿原则。  相似文献   

2.
新疆重点生态功能区经济社会发展相对落后并且生态环境脆弱,是影响国家生态安全、经济安全、边疆安全及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特殊地区。文章在分析新疆重点生态功能区及生态补偿状况的基础上,构建面板数据模型实证分析新疆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经济效应。研究发现:生态补偿对新疆重点生态功能区经济发展虽在一定程度有促进作用,促进了居民收入的增加,但影响不显著,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和退牧还草补偿可以增加居民收入,退耕还林生态补偿导致居民收入减少,生态补偿"组合体"、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退耕还林补偿、退牧还草补偿的"城镇"效应挤占"农村"效应。因此,需建立生态补偿主体的多元化、生态补偿方式的多样化格局以及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才能更好地促进新疆产业发展与生态平衡的双赢。  相似文献   

3.
重点生态功能区是提供生态产品和服务为主体功能的区域,对国家和地区生态安全十分重要.构建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法律制度应从理顺相应的法律关系着手.目前我国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法律关系成立的规范性依据主要是一些法规与规章;而事实依据包括生态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行为及由此产生的利益损失、生态产品和服务的惠益以及损失与惠益之间的因果关系.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以“区域”为尺度,其法律关系的一方主体恒为区域利益与行为的“代言人”——政府;客体为区域供给的生态产品和服务;主要内容为补偿主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或按照协议的约定、围绕生态产品和服务的持续供给活动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相似文献   

4.
农地征收中生态价值补偿法律问题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土地征收补偿应当是对被征收土地价值或功能的完全补偿。目前,我国农地征收制度存在补偿范围过窄、补偿标准不合理等问题,特别是征收中缺少对农地生态价值的补偿,导致农地征收价格偏低。应当将生态补偿纳入农地征收的范围,并科学量化农地的生态价值、合理确定农地生态价值补偿的标准、公平分配农地生态价值补偿收益,以完善我国农地征收制度。  相似文献   

5.
生态保护补偿协议性质的认定是一个长期被忽视的理论议题,对于生态保护补偿协议性质的理论认定主要有民事性质说、行政性质说和混合性质说三种不同的观点。从实践出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可以界分为基于上下级政府之间的生态保护补偿协议、基于上级政府主持下同级政府之间的生态保护补偿协议、基于同级政府之间的生态保护补偿协议和基于政府与公民之间的生态保护补偿协议四种不同类型。通过对民事性质协议和行政性质协议的判定标准进行理性识别,可以得出生态保护补偿协议应当属于行政性质协议。对行政性质协议进行具象研究,可将行政性质协议界分为命令性行政性质协议、协商性行政性质协议、平等性行政性质协议和普遍性行政性质协议四种类型,这四种行政性质协议分别对应了四种不同的生态保护补偿协议实践样态。  相似文献   

6.
生态补偿有政府补偿、社会补偿以及非政府组织参与的补偿等模式,选择适宜的生态补偿模式是生态补偿计划成功实施的重要条件。美国以国家、州和土地所有者为三个实施层次的生态补偿模式取得了良好的环境和社会效益。借鉴美国土地休耕计划生态补偿模式,我国在选择补偿模式时应考虑被补偿主体的参与意愿,确立并尊重生态效益的产权,适时调整补偿评价指标,从而制定合理的补偿计划。  相似文献   

7.
土地生态行政是在土地生态安全问题日益凸显、地方政府在土地行政过程中的不当行为以及生态行政理论发展的背景下,为改善土地生态系统而提出的管理制度与管理理念.倡导与推行土地生态行政对于转变土地利用和管理的方式以及保持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文章分析了倡导和推行土地生态行政的必要性,并指出推行土地生态行政要树立土地生态效益优先的价值理念,以保护土地生态环境为出发点和归宿,把建立土地生态治理模式作为推行土地生态行政的重要内容.  相似文献   

8.
重庆市水土保持生态补偿体系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总结我国生态补偿和水土保持生态补偿研究的基础上,从水土流失和流域治理的角度,对流域生态-经济过程时空尺度特征进行了系统分析,结合重庆市土壤侵蚀区域特征,认为重庆市水土保持生态服务功能应包括保持和涵养水源、保护和改良土壤、维持生物多样性、环境保护4个方面13项功能;重庆市水土保持生态补偿体系包括流域生态补偿、单一资源要素生态补偿两个方面9种补偿类型,与重庆市水土保持生态补偿相关的工作如重点水土保持功能区划分、水土保持生态服务功能评价指标建立和水土保持生态补偿试点应尽快展开。  相似文献   

9.
西部作为我国重要的生态屏障区、生态脆弱区、资源输出区和国家重大生态建设工程实施区,建立和实施西部生态补偿机制,是加强西部生态建设和强化西部生态功能专业化服务的必由之路。西部生态补偿理论基础有生态功能区划理论、自然资本理论、生态系统服务理论和自然正义理论等,包括国家补偿、区域和流域补偿、自力补偿三个层次。西部生态补偿利益关系内在联系的理性分析是西部生态补偿法律机制构建的基础,三层次协同发展是西部生态补偿法律机制的基本内容。  相似文献   

10.
国内外生态补偿研究综述   总被引:13,自引:0,他引:13  
归纳介绍了生态补偿的历史背景.从不同角度概括了生态补偿的内涵,并对生态补偿的理论基础和价值化研究作了综合阐述.在以上基础上,从森林生态补偿和流域生态补偿两个方面归纳了国内外关于生态补偿机制实践的研究的基本结论:一套广泛适用的生态补偿机制的形成需要BPP原则,即"谁受益,谁补偿"原则的有效实施;而变"输血式"补偿为"造血式"补偿、解决补偿标准问题是生态补偿机制今后努力的方向.  相似文献   

11.
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是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江苏沿海分布着重要生态功能区,沿海开发中生态补偿的主要类型为自然保护区与海滨湿地补偿。生态补偿方式包括资金补偿、技术补偿、生态移民和建立绿色账户等。生态补偿标准的下限为生态保护者的投入及生态破坏的恢复成本,上限为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价值,重点要以生态红利(现金)直接补偿给保护生态环境的个人、企业和政府。  相似文献   

12.
完善我国重点公益林生态补偿政策研究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生态公益林生态补偿政策对于建立我国自然资源生态补偿机制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完善生态公益林生态补偿政策是新时期我国生态补偿机制国家战略的优先领域。本文以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为对象,阐述我国生态公益林生态补偿政策形成的主要阶段和政策内容,采用定性分析方法简要评价生态公益林生态补偿政策的实施绩效,分析了生态补偿政策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重点从完善政府筹资机制、诱导形成市场机制、创新补偿标准形成机制和严格补偿资金管理机制等方面设计了我国重点生态公益林生态补偿政策框架,并提出了实施补偿政策的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13.
民族地区是我国重要生态功能区,实施生态补偿是保障民族地区生态建设的关键.自1999年国家实施退耕还林等生态补偿政策试点以来,民族地区退耕还林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然面临补助年限偏短、补偿标准偏低、组织考核以及配套政策问题.因此,本文建议:促进民族地区主体功能区建设,实行分类管理,建立生态补偿长效机制;完善退耕还林补偿政策,实施盯住粮价的浮动补贴机制;在直接补偿的基础上,转向以可持续能力补偿为主;除了国家补偿外,还应对民族地区生态建设实行区域之间、流域之间生态补偿.  相似文献   

14.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对生态补偿的认识也越来越深入。国外学者对生态补偿的理论研究较我国早,且具有丰富的方法实践,在补偿的方式、补偿项目的评估方法、生态补偿效果等方面有很多研究,对我国的生态补偿研究是有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5.
主体功能区划背景下青藏高原生态脆弱区的保护与重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青藏高原属于我国典型的生态环境脆弱地区.根据"十一五"规划纲要建设四大主体功能区的构想,高原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的分布广泛,它们的主体功能都是提供生态功能区.该区域同时又是我国贫困人口的集中分布地区,面临着提供生态功能区与发展经济的双重压力.所以.该地区的保护和重建应采取包括广泛宣传青藏高原保护与重建的重要意义、大力发展资源优势产业、建立健全财政支持体制和生态补偿机制、适度进行生态移民以及创设土地发展权等措施.  相似文献   

16.
生态补偿是当前学界关注的热点问题,对生态补偿的法学研究处于起步阶段。结合国内外已有的生态补偿理论,对我国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的作了基本考察,介绍了我国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的基本现状、指出了我国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的不足之处,并提出了完善方向,以此推动我国生态补偿法律法规尽早出台,使生态补偿法律制度成为我国环境保护的一道坚实法律屏障。  相似文献   

17.
利用生态足迹理论和生态补偿理论对安徽省耕地生态补偿进行研究.结果表明:安徽省耕地生态补偿量呈现波动上升的趋势,由2001年1.614亿元增长到2015年15.498亿元,每公顷耕地的补偿则由38.3元增长到263.7元;耕地生态补偿整体呈现出"北高南低"和各地级市呈现出"中心城市低,周边县高"的空间格局;耕地生态补偿价值总量主要受到生态赤字、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农业生产水平的影响,且三者对耕地生态补偿呈正相关关系;耕地生态系统被破坏的潜在可能性在增加.进行耕地生态补偿研究,对保护耕地生态,提高农民耕地生态保护意识,保护农民权益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并为安徽省耕地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提供一定的参考.  相似文献   

18.
生态服务的公共品属性决定了政府补偿的必要,但是政府补偿并非生态补偿的唯一形式。我国生态服务领域市场机制的运用主要在流域补偿和排污权交易领域展开,为我国生态补偿市场机制的运用提供了充分的实践经验和启示,排除政府的行政干预是保障市场机制有效运行的前提。域外市场经济的发达为市场补偿机制提供了良好运行平台,其中产权界定清晰是域外市场补偿机制有效运行的关键。  相似文献   

19.
京津冀生态补偿事关冀西北生态功能区建设与发展,事关能否为京津冀提供足够的生态空间和良好的生态服务,对构建以首都为核心的京津冀城市群、打造我国区域经济发展新的支撑带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对京津冀生态补偿的必要性及其存在问题进行分析,立足京津冀自然区域与行政区划特点,提出了加快生态服务价值评估研究,推进生态补偿立法进程,加大纵向补偿投入,给予政策倾斜,推进横向补偿,培育生态产品与服务交易市场等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20.
生态补偿是平衡当事人各方环境权益的重要手段。客观、正确地认识生态补偿的法律性质有利于更好地建立生态补偿法律机制、完善相关制度。生态补偿是一个开放的概念,主要是指生态受益者或生态致损者对生态受害者、生态维护者的经济给付,性质主要为买卖、赠与、不当得利的补偿和无因管理的补偿、继承性获得的补偿。各种补偿形式可以在民事领域和行政领域实现,既可以是国内主体间的补偿,也可以是国际主体间的补偿。生态补偿方式的多样性决定了其法律性质的宽泛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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