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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新冠疫情在全球蔓延,全球经济复苏艰难,全球价值链受到严峻挑战。利用实现“双碳”目标的契机、打造全球绿色价值链来支持稳固及提升我国在全球价值链中所处的地位,成为重要的研究主题。构建全球绿色价值链能够从规模效应、技术效应和结构效应影响“双碳”目标的实现。中国应在全球治理和政策制定方面发挥领导性作用,明确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中间目标、采取发展绿色金融产品、推进碳减排相关税收政策,促进全球价值链的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2.
“双碳”话语(政策)被纳入到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并成为全面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中国式现代化的任务目标和实践进路,使得“碳政治”成为继“可持续发展”之后国际绿色话语实现国内主流化的又一个实例。30多年来,国际“碳政治”话语(政策)体系的构建与传播,经历了围绕《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京都议定书》的初步形成、哥本哈根气候大会及其发展议题挑战、《巴黎协定》与“国家自主(碎片)化”落实架构等三个主要阶段,而中国作为世界最大发展中国家和新兴经济体,则表现为对这一不断演进发展中话语(政策)系统的、从“低碳”逐渐转向“双碳”目标指向的国内化适应与重构。中国“碳政治”话语(政策)是一个以全球气候变化应对的自主性立场与认知行动为根本特征的“自主知识体系”,但其进一步拓展完善,也需要深入思考环境人文社科议题上国家(地方)自主性与全人类共同性之间关系、环境人文社科自主知识体系与学者主体性之间关系等基础性议题。  相似文献   

3.
化石能源向可再生能源的转型是中国实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途径,而发展风电和光伏发电则是能源转型的关键。补贴“退坡”大背景下,如何优化相关激励政策以保持风电和光伏发电的可持续发展是学术界和政策制定者最关心的问题之一。本文在传统平准化度电成本(LCOE)模型的基础上引入政府补贴、碳减排收益、融资成本等技术经济和政策变量开发出综合平准化度电成本(CLCOE)模型,从而对碳市场、绿色金融等可再生能源发电激励政策的效果进行基于政策情景的分析评估。应用综合平准化度电成本模型,对四类风力资源区和三类太阳能资源区14个项目的经济性和碳排放进行评估,研究了补贴“退坡”、碳市场、绿色金融等政策工具对风电和光伏发电全生命周期发电成本的影响,基于此评价相关政策的效果。研究表明:短期来看补贴“退坡”将对可再生能源发电经济有效性产生显著影响,而碳市场和绿色金融政策则可降低可再生能源发电成本并改善其经济效益,促进补贴“退坡”背景下可再生能源的持续发展;从长期来看,推动可再生能源发电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应聚焦于推动技术进步并进一步降低可再生能源发电成本。  相似文献   

4.
技术进步是提升绿色全要素生产率(GTFP)的根本动力,研究碳环境规制、技术进步异质性对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对“双碳”目标的实现和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以2005年、2010年、2015年和2020年空间数据为基础,利用地理加权回归模型构建技术进步异质性对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影响模型,以检测不同技术进步路径对GTFP的空间影响规律。研究结果表明,碳环境规制下的R&D投入对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呈先减小后增大的趋势;碳环境规制下的DS对GTFP的影响始终为负,并存在门槛效应;碳环境规制下的FDI对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取决于“污染避风港”效应和“污染晕轮”效应。通过技术进步提升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应当同时考虑技术进步的一致性和区域特征。  相似文献   

5.
环境科技可持续发展的国际比较与中国对策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可持续发展的环境科学技术带动了相关技术的“绿化”,用“绿色”技术生产“绿色”产品、引导“绿色”消费已成为当今世界的新时尚。中国的环境科技。不但在基础和应用研究方面而发达国家还有很大的差距,而且也落后于中国整体工业技术水平,所以,中国必须在借鉴外国发展可持续发展环境技术的同时,结合中国的客观实际,从调整环境保科研机构、完善环境科研布局入手;进一步改善管理运行机制和适应市场经济;在加大国家投入力度的同  相似文献   

6.
“双碳”目标的实现需要减排与节能双重驱动。碳交易体系与绿色低碳政策在适用范围、主要目标、实施效果方面具有交叉重叠性,多个环境政策工具并用能够有效应对减排问题的复杂性,但应注意环境政策工具之间的张力与内耗。碳交易体系与绿色低碳政策在推动温室气体减排方面具有一定的“默契性”,后者能够弥补前者的一些不足,如市场失灵、金融风险、道德风险等。然而基于两者目标上的潜在重叠,碳交易体系的配额价格传导性和“水床效应”对绿色低碳政策的外部性影响应予以有效规制。我国应确立碳交易市场在减排体系中的统领地位,首先避免绿色低碳政策与碳交易体系在规制范围上产生交叉或重叠,降低政策内耗;其次要完全评估绿色低碳政策对减排的影响,确保以一种兼容和透明的方式与碳交易体系并存;最后要合理管控其他绿色低碳能源政策对碳交易体系减排的渐进影响,确保减排的有效性和经济性。  相似文献   

7.
随着“双碳”目标的推进,个人碳减排情况愈发受到社会关注。2021年中国科学院《中国“碳中和”框架路线图研究》表明,居民消费产生的碳排放量占全社会碳排放总量的53%,可见实现“双碳”目标的关键之一在于全民消费低碳化。中国社会科学院包容性绿色发展跟踪调查(IGDS)从公众认知、公众行为、政府宣传、实践成效四个方面对西北地区居民绿色消费行为和碳普惠实践效果进行分析。研究结果显示:被调查者普遍具有较强的绿色消费意识和环保意识,但对具体如何减少碳排放仍需要更多宣传科普;被调查者的绿色消费行为覆盖衣、食、住、行、游等消费领域,但低碳生活成本带来一定经济压力;被调查者认为政府对绿色消费行为的宣传力度较大,但公众参与碳普惠活动的效果并不理想,需要政府和企业进一步加强碳普惠活动宣传,完善激励措施。据此提出西北地区规范发展碳普惠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8.
气候司法是我国气候应对治理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可对气候立法、气候行政行“能动纠偏”之用。我国气候司法从被动、弱能动,当前呈现“强能动司法”的发展趋势,但司法政策和理论研究都对气候司法提出了“适度能动”的要求。本文意欲厘清中国语境下“适度能动”气候司法之实现路径。通过对中外气候能动司法实践与理论展开比较研究,本文认为,相较域外“造法型”气候能动司法,以“服务保障”国家气候变化应对政策为目标的中国“回应型”气候能动司法有着更广泛的“社会控制”意义,可以在更广阔的空间中发挥司法的气候治理作用。但中国能动司法不可跳脱出其宪法定位,不可代位甚至超越行政权和最高权力机关之立法权。气候司法于气候立法“补位而非代位”,于气候执法“辅助监督而非代位干涉”。中国“适度能动”回应型气候司法有“气候规制监督”“气候损害救济”“气候刑事惩戒”和“气候政策保障”四条实现路径,故此应强化检察机关气候法律监督职能,探索公益诉讼预防性功能,拓展“大环资审判”格局;减少公民个人承担气候刑事法律责任的情形;避免“绿色原则”之滥用,限制预防性检察行政诉讼的提起范围,审慎引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机制。  相似文献   

9.
为展示中国在绿色“一带一路”建设上的立场,指导和管理“一带一路”建设中的环境社会事项,通过政策对比、案例分析和专家讨论等方法,研究制定一套既符合国际通行的可持续发展理念,也契合“一带一路”国家主体为发展中国家的现实需求的环境社会政策框架非常必要。政策框架提出了绿色“一带一路”建设应秉承的可持续发展、风险防范、国际接轨、平等协商、成果共享、信息公开等原则,覆盖了自然资源节约与污染防治、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应对气候变化、环境健康和劳工保护、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征地拆迁与非自愿移民安置、促进当地发展、保护弱势群体、环境社会责任体系等要素。为推行“一带一路”环境社会政策框架,中国政府、金融机构、企业、非政府组织和媒体等参与方既有各自的定位和作用,也应相互协作,共同发力。  相似文献   

10.
借鉴“绿色悖论”理论,利用中国2003—2012年省级面板数据,构建了空间面板杜宾模型来检验我国区域环境规制是否存在碳排放“绿色悖论”效应。结果表明:我国省区碳排放存在显著的空间相关性且呈现加强的趋势,60%左右的省区体现为高高聚集和低低聚集的碳排放特征;以工业污染治理完成投资额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工业SO2去除率、污染排放综合指数的逆指数为代表的三个环境规制变量均表现出明显的“绿色悖论”效应;值得注意的是,三个环境规制变量的“绿色悖论”效应存在空间溢出;人口规模和人均GDP 对碳排放起推动作用且存在正向空间溢出效应,技术进步具有较好的碳减排效应且存在负向空间溢出效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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