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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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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叶雄彪 《齐鲁学刊》2023,(6):88-101
个人信息侵权规则体系对于发挥私法在个人信息利益保护中的作用、确保法律规范的准确适用具有重要意义。“可识别规则”将可能识别个人身份的信息均纳入规制范围,体现了公法对信息处理全过程的关注,与公法全面保障信息安全、经济安全和国家安全的功能相匹配。但私法对“可识别规则”的借鉴则造成了保护的信息范围过广,与私法关注个人信息人格利益的定位不符。故而需要对侵权责任法保护的个人信息范围进行限缩,在具体侵权样态中进行具体化判定。个人信息侵害造成的实际损害并不明确,差额说在适用上存在一定的障碍,而风险损害说则面临风险不确定与风险多样等问题,亦难被采纳。较为妥适的办法是采取规范损害说,将个人信息侵权损害认定为法律保护的利益状态之变化以及给个人造成的精神损害两方面。而在归责原则方面,应当将《个人信息保护法》第69条确立的过错推定原则的适用范围限制在采用自动化处理技术的场合,对于普通公民之间的个人信息侵权则应回归一般过错原则。  相似文献   

2.
多阶与多元法律规范的立法模式,需要重新审视公法与私法的立法技术趋同性。公司法中的契约要素集中体现于公司法的私法性质,私法中的意思自治原则贯穿于公司法的始终。但现代国家私法层面的立法并不排斥任何公权力的介入,包括宪法规范力的适度渗透。借助公权力来保护社会公共利益,是公司法律规范兼有公法性质的理论基石。因此,公司法结构中的法律责任规范系公法责任与私法责任的有机统一,而权利受损主体寻求公法上的救济亦是公司法的应有品性之一。  相似文献   

3.
个人信息保护"入典"是我国民事立法的创举。在专门立法之外,将个人信息保护的核心规范写入《民法典》,不仅可为个人信息的私法保护提供明确依据,还具有价值指引功能、体系解释功能和权利孵化功能。《民法典》人格权益保护的价值取向为个人信息的私法保护提供了根本性的评价基准,在其指引下,个人信息保护的具体规则可在《民法典》中得以体系化的解释和适用。《民法典》围绕个人信息自决,针对个人信息处理行为,初步形成了具体权利内容,为个人信息权利的体系化发展奠定了基础。与《民法典》的个人信息保护规范相比,《个人信息保护法》在调整对象上大同小异,但在保护方式上存在递增,其通过公法手段保护的个人权利仍然具有私权属性。该项专门法律属于领域立法,兼具公法和私法属性。个人信息的公法保护与私法保护同等重要,个人信息保护的体系性也将在两者联动中得以加强。  相似文献   

4.
个人信用制度与隐私权的保护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在建立个人信用制度过程中 ,应当兼顾个人信息公开与隐私权的保护 ,将征信范围限制于与个人信用有关的信息 ,并确保征信行为的合法性与公正性。信用报告与信用信息的使用也必须限定范围 ,个人信用资料不能随意公开。个人商业信用信息的共享必须以不损害消费者个人隐私权为前提 ,美国“选择退出”的有关规定值得我们借鉴  相似文献   

5.
社会征信体系建构是维护金融秩序、优化金融生态的基础性工程。征信既需实现信息公开与共享的相对便捷,又应注重保护信息主体的隐私安全,达致信息主体、社会征信机构与信息使用者三方的权益平衡。在个人隐私权保护方面,我国对个人信用信息的收集范围不明,收集方式单一,对信息使用的约束不严,不良信息保存期较短,缺乏对金融消费者个人隐私权的特殊保护。借鉴域外先进经验,我国征信体系的建设应遵循合法、明示、保密等基本原则,制定《金融信息保护法》明确个人金融信息的法律地位,优化个人信用信息的收集、使用、监管等具体制度,加强外部监督,提升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安全,拓宽信息主体的非诉讼救济渠道。  相似文献   

6.
个人是真正的法律主体,私人利益间关系是公法的始源性利益关系,公法以实现和保障私人法益为根本诉求.公共法益是实现私人法益的工具,是私人法益的派生物.私人法益优先是公法的普遍原则,公共法益优先原则是公法的特殊原则.回应公法的私人法益诉求,我国公法制度应该确立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严格控制公共法益的边界,强化对公共权力的制衡,确立私法责任优先原则.  相似文献   

7.
论我国个人信用体系的法律制度建设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个人信用体系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规范个人以及市场主体信用行为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只有当一个国家的个人信用体系健全,相关法律制度完善,其以信用交易这种交易形式才能有效、安全地运作。我国应该加快个人信用法律制度的建设,来服务于社会和经济的迫切需求。  相似文献   

8.
现行投资条约仲裁实践基本上滑入了商事仲裁的轨道,侧重于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为了改进投资条约仲裁运行的质量,有必要引入平衡公法理论。平衡公法理论适用于解释投资条约仲裁这种交融了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既采纳私法争议解决方法又汲取公法精神的特殊机制。在平衡公法理论视野下,仲裁庭应当确立投资条约仲裁是公法仲裁的基本理念,并在仲裁实践中引入利益衡量的方法,实现东道国、投资者、有关第三方的利益平衡,以及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的利益平衡。  相似文献   

9.
保险利益原则与中国保险立法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保险利益原则在当代已是一项兼具公法原则和私法原则的双重性质的、保险法的基本原则。在保险业日趋繁荣、人们对保险的需求日趋增多的今天,保险利益原则也有了新的发展:对保险利益的归属,趋向于只要求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对保险利益的范围,趋向于做宽泛的解释。中国《保险法》对保险利益原则的规定存在诸多缺陷和不足,不利于保险业的健康发展,需要完善。  相似文献   

10.
张勇 《江西社会科学》2021,41(5):157-168
随着人脸识别等生物识别技术的广泛应用,个人生物识别信息作为一种特殊的个人敏感信息,所蕴含的个人信息权利应受到法律保护.在此基础上,应当确立风险预防及利益平衡原则以保障个人生物信息安全.在生物信息安全法律领域,我国现有的私法和公法保护模式都难以实现体系化保护.我国应以网络安全法、生物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等综合性立法为契机,通过相关行政法与刑法的衔接协调,构建个人生物信息安全的法律法规体系.  相似文献   

11.
硬法、软法与经济法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在新的社会历史条件下,法的传统概念正面临着挑战.本文以依法治国的理念为指导,主要以经济法对经济领域的公共治理为视角,分析了由国家法之外的明规则组成的软法机制,它配合着由国家法构成的硬法机制,分别和共同发挥调整社会经济关系的功能.软法现象是经济市场化、社会民主化、法律社会化及全球组织化的产物,它适合了市场经济、和谐社会、公共管理和国际合作的需要.因软法机制内容的丰富和问题的复杂,对软法的正当性和有效性尚待深入探讨.但硬法、软法的区分和组合,这的确属于前沿性、现实性的课题,应当引起足够的关注,以推进包括经济法制在内的整个法制建设的发展.  相似文献   

12.
法律和道德二者有着密切的关系,法律源于道德又规范道德,道德合于法律又高于法律;法律是道德发生作用的保障,道德是立法、执法、守法的基础。目前的中国应以“道德的法律化”为主,“法律的道德化”为辅。  相似文献   

13.
法的价值是法基于本位的追求。法的价值主要包括自由、平等、公平、秩序等理念形态。法价值的体制是法价值理念的载体。法的价值主体主要是个人与社会。市民法之价值核心是私主体个人本位性的自由和公平。在近代法典化时期,自由理念表现为完全之契约自由,并得以进一步蓬勃发展,成为整个法律正义哲学的核心。在当代,自由理念虽然受到一定的限制和削弱,但在市民法中仍保持着最初的重要价值。随着社会的发展,对自由意志的更新规范只能在对法律行为本身适法规格上,并非对自由理念的否定,且可通过公平之价值理念和原则来调适。法的本位价值取向决定法律制度作用的方向。民法以私主体个人权利为本位,所有规制旨在保证个人权利和利益充分实现。尽管从现代民法的发展趋势看,民法也朝着社会化做出努力,但是,民法关怀的仍多是私主体个人,民法所做的努力多是尽力避免个人本位和社会的矛盾冲突。  相似文献   

14.
吴慧 《学术探索》2003,(3):41-43
近几年来 ,理论界对民法与经济法孰轻孰重的争论已越来越少 ,民法作为市场经济的基础法 ,经济法作为独立的法律部门 ,两者构成互补的有机的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理论正为更多学者所接受。理清两者之间的关系和各自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不但有助于经济法自身基础理论的完善 ,而且对“入世”以后我国经济法与民法各自功能的充分发挥尤其具有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5.
在越来越具有现代性特征的乡村社会,国家法律已日益成为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保障新农村建设不可或缺的力量。但作为村庄内部维系秩序的权威力量,即“民间法”,在社会生活中仍起着作用。应正确认识国家法与民间法的关系,建立二者之间均衡互动的调节系统,发挥二者各自的作用,以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  相似文献   

16.
周后春 《兰州学刊》2007,(12):67-69
2007年3月16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在物权变动问题上明确采纳了区分原则,这一区分原则必然会突破传统物权法律适用中的物之所在地法原则,对国际私法上的涉外物权法律适用问题产生影响。在国际私法上,涉外物权变动法律适用的原因行为与结果行为也应当分开,涉外物权变动的原因行为可以适用当事人所选择的法律,而涉外物权变动的结果行为则适用物之所在地法。  相似文献   

17.
论民间法及其与国家法的关系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法律乃是一种使人类事业受规则治理的事业。完整的法律是国家法和民间法的有机统一。在现代社会中,无论是国家法还是民间法,都不是自足的规范体系,它们各有其存在的价值和局限性。在法制现代化过程中,我们绝不能忽视民间法有效调整社会关系的社会功能,要充分认识其存在的现实合理性,在保证国家法的权威和尊严的同时,逐渐消解国家法和民间法的矛盾与冲突,实现两者在法制现代化这一历史前提下的互动整合。  相似文献   

18.
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是国际民事关系,国际民事关系的国际性决定了国际私法内含国际法因素的必然性。随着国际民事关系国际性的不断增强,国际私法内含的国际法因素也呈现出日益强化的趋势。同时,国际私法发展史表明,国际私法的发展与其内含的国际法因素的不断增强存在明显的耦合关系,这也是国际私法发展的客观规律之一。  相似文献   

19.
行为法经济学与法律经济学:聚焦经济理性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周林彬  黄健梅 《学术研究》2004,90(12):63-72
法律经济学大量的借助于理性选择理论来考察法律规则和制度, 然而随着这项理论在法律分析中应用越来越广泛并越来越重要时, 许多学者却对这项法律经济学的理性选择基础理论表现出许多不满。行为法经济学的出现更是把矛头指向了以波斯纳为代表的主流法律经济学背后的理性选择理论。本文在分析行为法经济学与主流法律经济学之间的冲突的基础上, 探讨了行为法经济学对我国法律经济学理论与实践的启示, 并初步分析了行为法经济学在我国法律实践中的应用问题。分析表明, 我国法律经济学界亟待认识理性选择理论的前提与局限, 行为法经济学与主流法律经济学的调和、充分利用行为法经济学的优势是大势所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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