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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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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文从判例法的概念及其产生的历史背景分析入手,在详细论述判例法的优缺点后就我国能否引进判例法问题进行了探讨.作者认为判例法是英美法系国家独有的一种法律渊源.我国既无引进判例法所需的历史积淀,也无判例法生存并发展所需的主客观条件.我国不宜引进判例法.  相似文献   

2.
现行成文法固有的抽象性及滞后性,导致适用法律存在差异和出现法律真空,判例法制度的构建,能有效弥补相应的缺陷,实现法治的功能与价值,使法治的统一性及适应性得以完善.我国在存在构建判例法制度的条件下,应从判例法制度的确立方式、构建多层次的判例体系、建设相应的审级制度等方面进行判例法制度的构建.  相似文献   

3.
判例在我国并不是一种正式法律渊源,在我国也并没有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判例法。然而,不承认判例的法律效力和判例法制度的缺位使我国的法律制度及其适用深陷诸多困境之中。应当适时地建立我国的判例法,尊重法律的权威,最终形成以制定法为主要法律渊源,以判例法补充制定法,进而形成中国特色的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4.
摘要: 伴随着改革开放事业的全面推进和中国经济的持续发展,我国涉外民商事交往日益频繁,而国际私法领域也同样面临着诸多机遇与挑战。尤其是涉外民商事案件数量越来越多,案情越来越复杂,我国现行国际私法立法已很难适应错综复杂、千变万化的国际民商事案件的处理需要。应该对大陆法系诸国对待国际私法判例的态度进行系统的比较和分析,从而探究我国在国际私法领域引入判例制度的可行性,致力于引入判例制度,完善和发展我国国际私法。  相似文献   

5.
先例判决制度的施行引发了社会各界对判例定位问题的重新思考。尽管理论界对把判例制度引入我国 ,并将判例作为我国法律渊源之一的讨论已有十余年 ,但真正以制度的形式赋予判例拘束力这还是第一次。本文通过考察先例判决制度在我国的施行状况 ,比较两大法系国家判例拘束力的法律定位 ,结合我国的司法现状 ,分析并提出了赋予我国判例拘束力的现实途径  相似文献   

6.
对判例法的几点思考   总被引:15,自引:1,他引:14  
本文对判例法的概念、产生的社会历史条件、判例法的优点和缺点,以及中国能否适用判例法等问题进行了讨论.认为判例法是英美法系国家法律渊源的独有表现;它是一种法律渊源,而不是一种适用法律的方法;判例法不等于判例.我国目前既不具备实行判例法的条件,也没有实行判例法的必要,但有必要借鉴德国的做法改革我们的司法解释制度.  相似文献   

7.
判例大量出现并在司法中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在大陆法系国家已经成为一种趋势.判例法具有灵活性、稳定性、持续性、高效性和促进法官技能发挥等优点,能弥补成文法的不足,成为成文法的补充.在我国判例法被长期排除在正式法律渊源之外,但在司法实践中一些地方法院已经开始在审判中尝试采用判例制度,并取得一定效果.本文要探讨的就是在我国司法领域中应该引入判例制度并确立为我国一项正式的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8.
判例法与制定法是两种基本的法律渊源,关于这两种法律渊源的利弊比较以及在对我国应如何选择的问题上法学界争论以来已久。笔者在对我国法制现状、历史传统以及国际趋势等方面分析、比较的基础上,试图构建中国特色的判例法制度。  相似文献   

9.
“判例法”由于同中国的法律传统相抵触而不能在中国适用,使其概括、抽象的法律规则具体化的优点无从得到发挥。而脱胎于“判例法”的“判例指导制度”则恰好汲取了“判例法”的优点而克服了其不足。在当今两大法系相互融合、中国司法改革全面展开的情况下,在中国推行、建构“判例指导制度”具有重大意义。  相似文献   

10.
制定法与判例法的比较及确立刑事判例补充制度的可行性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目前学术界对我国是否可确立刑事判例制度争论甚大,甚至两种观点截然对立.文章通过对制定法与判例法的优劣比较研究,尤其是基于目前两大法系新近出现的趋于融合的纵深分析,加之我国刑事司法实际工作的需要,笔者认为目前在我国确立刑事判例补充制度,不仅必要而且完全可行.并提出应建立具有我国社会主义特点的刑事判例制度体系.  相似文献   

11.
法律解释方式:从司法解释到判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由于成文法具有一定的缺陷,故而法律需要通过解释才能对现实发生作用,这种解释法律的职能往往为司法机关所承担.司法机关对案件的判决,可以弥补成文法的不足并产生新的权利.判决的这种功能需要一种能够使判决相对稳定的制度来支持,然而,中国现行的司法解释不能完成这一使命,因此,本文认为,需要引进判例制度.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都存在着判例制度,通过判例与成文法的互补,使法律解释以一种更贴近现实的方式进行,使法律的稳定性和灵活性能够得到有机的统一.  相似文献   

12.
刑事自由裁量权有其存在的客观性和必要性 ,但刑事自由裁量权过大 ,会导致诸多弊端 ,用刑事判例制度克服刑事自由裁量权过大 ,既能适应刑事司法的多样性和差异性的需要 ,又能保持刑事司法的稳定性和一致性  相似文献   

13.
实施判例法制度能克服成文法自身的局限和我国现实司法实践的弊端。在注重制定成文法典的同时 ,应关注判例的作用 ,确认其法律渊源地位 ,尽快建立我国的判例法制度。判例法的制定主体应仅限于最高人民法院。民商事判例法创制程序的科学性 ,是提高民商事判例质量和效用的重要保证。  相似文献   

14.
随着2010年11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案例指导制度的相关具体措施得以继续开展与逐步落实,全国各级人民法院表现得颇为积极与主动,学术界亦投入较大的热情与关切而与之互动,该项制度的必要性已然达成多方的交流共识。随即关涉如何探寻指导制度语境下判例的实践逻辑问题也就成为当下的迫切任务。  相似文献   

15.
文章从判例法的理论基础和特点入手,分析判例法的借鉴意义,阐述我国建立民商判例制度的作用,论述我国民商判例制度的构建。  相似文献   

16.
论领土法的新发展 ——以国际司法判例为视角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际司法机构在审理国际领土与边界争端的司法实践中,由于经常、反复适用一些法律标准,因此逐渐发展出了一些有关领土法的国际惯例.这些国际惯例得到了许多国家的认可,并被运用于诸多国际实践之中,成为了国际习惯法.正是在国际司法判例的推动下,现代领土法得到了较大的发展:综合考虑理论成为解决国际领土与边界争端的指导原则,有关陆地划界法律依据的领土法规则逐步明确,判断争议领土归属的有效占领制度逐渐发展为一项习惯国际法规则.  相似文献   

17.
判例制度在弥补制定法不足,维护司法公正,体现法律至上理念等方面具有积极作用.10多年前,我国法学界曾就中国是否要引入判例法有过激烈的争论,现今大多数学者已经认同判例在中国的运用.基于中国目前司法实践中对判例适用的迫切需求,而制度上又未给予相应的支持,构建一套完整的、适合中国国情的判例制度,具有一定的理论与现实意义.需要比较判例与判例法的不同,确认中国适宜建立判例制度而非判例法制度.并从判例的效力地位、创制与确认主体、确认程序、判例格式等多方面探索建立中国特色的判例制度.  相似文献   

18.
当前,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存在这样一种现象,即当案件性质和案件事实大体相同的行政案件中,在不同的地方人民法院审理的结果出现了极大的差异。毋庸置疑,这种行政裁判的非统一性,直接影响了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和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鉴于我国目前司法实践中的这种客观存在性,为了提高我国政府的执政能力和我国行政诉讼制度的完善,有必要创制我国的行政判例法,以便在全国审判机关中确立相对统一的行政裁判尺度。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现实而紧迫的任务。  相似文献   

19.
判例制度在中国古已有之,在中国现阶段实行判例指导制度就是选择以往的典型案例作为判例,为法官审理案件提供借鉴和指导,在适用法律和裁量幅度上,可参照相关判例进行。判例的来源主要是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典型案例,并可给予省级人民法院有限的判例发布权。实行判例指导制度的途径是明确肯定其法律效力,完善判例形式和公布程序,制定适用规则、增加判例数量、规范种类、建构判例体系。它有助于法官正确适用法律、提高裁判质量和效率、培养精英型法官和实现司法公正。  相似文献   

20.
由于创制方式不同,制定法和判例法在社会适应性方面表现出较大的差异:制定法以总的社会生活条件为基础,针对一般情况从全局的观念出发来制定法律,判例法植根于具体的社会生活现实,更偏向于通过对具体个案的调整来确定每个人的权利与义务;从法律创制和法律适用两方面看,判例法与制定法相比,更具确定性优势;同样,判例法比制定法能更灵活地适应社会生活,有较完善的自我调整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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