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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我国驰名商标认定与保护法律制度基本建立,但面对现实中出现的新问题,驰名商标法律制度尤其是管理制度暴露出许多缺陷。为此,有必要建立和完善驰名商标认定制度、驰名商标动态管理制度、第三方权利保护制度、司法认定和行政认定衔接制度、驰名商标权利人权利限制制度以及驰名商标认定后保护期限制度等。  相似文献   

2.
保护驰名商标的前提是认定驰名商标。驰名商标认定涉及认定机构、认定方式、认定标准三方面问题。笔者着重比较研究驰名商标认定标准 ,提出认定的主要标准是相关公众知晓程度 ,同时综合考察商标使用和宣传等情况  相似文献   

3.
张晓远 《天府新论》2005,(Z1):240-243
驰名商标的认定是对驰名商标进行特殊保护的前提.目前我国对驰名商标认定的制度设计尚存在诸多缺陷,驰名商标"跨国保护"与商标"独立性"也使各成员国之间存在日益明显的权利冲突.文章就驰名商标的国内认定模式及国际认定模式的重构进行具体分析.  相似文献   

4.
王恩宇 《南方论刊》2008,(3):75-75,74
驰名商标是企业的无形资产,具有较高的价值,应当进行完善的保护。保护驰名商标的前提是认定驰名商标。本文就我国当前的驰名商标认定制度在实践中所暴露出的缺陷,做一些具体分析。  相似文献   

5.
驰名商标是一个颇为复杂而又难以界定的法律概念,其认定标准通常需要参照多种因素,其认定方式包括主动认定和被动认定.驰名商标的保护模式包括相对主义和绝对主义两种,绝对主义已经成为国际发展趋势.囿于各国的现实情状,其对驰名商标的具体保护采用不同的模式,相比之下,中国的立法相对欠缺,需要进行立法上的修改和完善,重要的是建立防御商标制度,加强驰名商标的反淡化保护.  相似文献   

6.
淡化是一种严重侵害驰名商标权利人利益的侵权行为,我国驰名商标反淡化保护制度在商标淡化行为的概念界定、商标淡化行为的表现形式、认定标准、法律后果的承担等方面还存在立法上的空白。基于对商标权人利益的保护,应当从以下两方面完善驰名商标反淡化立法:将驰名商标淡化理论纳入《商标法》,明确驰名商标淡化的法律性质;明确驰名商标淡化行为人的民事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7.
张军 《理论界》2008,(1):68-70
商标作为商品或者服务的标记,已成为现代知识产权法所保护的重要客体之一,我国对商标注册实行自愿注册为主,强制注册为辅的注册原则,本文从国际条约对未注册驰名商标保护的规定入手,分析了使用未注册驰名商标的行为性质和权利人所享有的权利以及几种侵权方式对未注册驰名商标保护的影响,提出认定在先使用未注册商标为驰名商标应结合我国驰名商标认定的实践,按照国际条约对确立驰名商标制度的实质原则,在现实情况下,应从法律制度等层面完善对未注册驰名商标的保护制度。  相似文献   

8.
驰名商标的巨额价值属性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重要地位,使其往往易招致假冒、仿冒等行为的侵害.为此对驰名商标的概念、特殊属性、认定标准、方式和法律保护相关理论等问题进行了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9.
商标淡化评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商标淡化是无权使用人将与驰名商标相同或者类似的标识使用在不相同或不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上,减少、削弱驰名商标对商品或者服务的识别性和显著性能力,损害其商誉的行为。商标淡化行为本质上是一种侵犯商标权的行为,由于我国商标立法上的欠缺,应在《商标法》中增加关于商标淡化的定义,表现形式、认定方式及其法律救济等法律规定,从而完善我国商标制度,以更好地保护驰名商标所有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0.
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已经确立了驰名商标的司法保护制度,但至今驰名商标还未有确切而统一的定义;在驰名商标的认定方式上,各国的做法也各有不同,在认定标准上也不完全一致。我国国家工商局1996年颁布的《驰名商标的认定和管理的暂行规定》中,关于驰名商标的认定标准,虽然总的说来操作性较强,具有现实意义,但是按照国际上通行的做法,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从维护我国的利益出发,仍有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地方  相似文献   

11.
田春雷  耿程 《理论界》2009,(4):87-88
重大关联交易牵扯各方的重大利益,各国一般都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特殊规制。明确重大关联交易的法律认定标准是法律进行具体规制的必要前提。本文在对我国上市公司重大关联交易法律认定标准进行梳理后,针对关联交易现象,应适当降低重大关联交易的认定标准,采用交易额与百分比的选择性标准,而不是采取交易额与百分比并用性标准。  相似文献   

12.
在知识产权越来越受到重视的今天,驰名商标也越来越受到市场主体的关注。但是市场主体宣传和使用驰名商标中,存在着割裂“注册商标”与“被核准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的情形,“注册商标专用权”在这种割裂中不复存在。理清“注册商标专用权”对认定驰名商标的意义,无论在法理上、司法实践中,还是日常经营的使用上都是非常重要的。  相似文献   

13.
严实 《天府新论》2004,(Z1):167-168
我国目前的商标存在明显的缺陷.立法完善我国驰名商标立法,应该(1)正确界定商标的概念;(2)扩大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3)明确驰名商标的认定方法和认定机构;(4)加大驰名商标注册的保护力度.  相似文献   

14.
驰名商标虽然在外延和内涵上较普通商标有所扩大 ,但其毕竟属于商标的范畴 ,所以 ,作为商标法法律价值的公平、自由、幸福、安全、秩序等同样是驰名商标法律制度追求的目标 ,只是驰名商标法律制度对自由和公平要求的程度更高  相似文献   

15.
一、驰名商标的认定 驰名商标要取得特殊保护,应当先取得保护机关(商标管理机关和法院)的认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包括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为国家管理商标事务的行政机关,在其负责行政执法的范围内,有权对商标是否驰名做出认定.  相似文献   

16.
褚童 《兰州学刊》2006,(8):207-208
本文在论述驰名商标的概念、认定及其特殊保护实践诸方面的基础上,从国内法、国际公约的角度加以分析,对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提出相关立法建议。以期今后更好地维护公平竞争,保护驰名商标所有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7.
中国对未注册驰名商标实施的是适度保护制度,这一制度现状的形成具有深刻的历史因素。通过对未在中国注册的外国驰名商标保护典型案例的考察可见,未在中国注册的外国驰名商标被侵权的类型主要有抢注或混淆使用、申请注册中文商标、注册享有在先权利的标识、抢注对方商标、注册未续展而失效商标五种。中国法院关于未在中国注册的外国驰名商标的认定有其自身特点:一是认定驰名的地域范围是在中国领域内;二是判定未注册商标的使用含义时所持标准具有灵活性;三是在他人抢注与外文商标对应的中文商标这种典型案例中,中外文商标存在唯一对应关系是重点认定问题。2013年《商标法》修改后新增的若干针对未注册商标保护的制度,是中国商标法上对"使用"价值进一步肯定的结果,对于未在中国注册的外国驰名商标的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8.
一、驰名商标的认定驰名商标要取得特殊保护,应当先取得保护机关(商标管理机关和法院)的认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包括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为国家管理商标事务的行政机关,在其负责行政执法的范围内,有权对商标是否驰名做出认定。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条对此做了规定。法院对有关的涉案商标是否驰名,亦有权做出认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  相似文献   

19.
驰名商标的特殊法律地位对我国的启示魏青松,鲁民各国的立法及实践驰名商标指经长期使用,具有良好信誉,为公众所知晓的商标。保护驰名商标,各国在立法上有两种形式:一是实行相对保护,规定保护范围仅及于相同或同类商品上,以法、德为代表;另一是实行绝对保护,规定...  相似文献   

20.
自《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海牙文本开始,驰名商标进入国际法律视野,以后日臻完善。驰名商标的法律符号属性决定了它是一个规约系统和值项系统的集合体。在我国它已走过三十年历程,有制度设计,有实践误区,更有理性回归。实践中驰名商标异化广为诟病,究其原因企业和政府难辞其咎。法制定的优劣固然重要,法实施的效果亦为关键,驰名商标的理性回归尤其应当反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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