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试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的违宪审查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民主的一般理念与我国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都告诉我们,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建立违宪审查制度对于维护宪法与法律的权威与安定,对于维护法制的统一,对于维护人民代表大会本身的权威,对于反腐败以及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等等都是必不可少的。由法官进行违宪审查具有民主正当性与技术优势与程序优势。我国现在已经具有了建立违宪审查制度的条件,当然,建立这一制度需要付出艰巨的努力,需要进行一系列的改革与制度创新。例如:建立“混合型”的以普通法院为主的违宪审查制度,宪法应当明文规定违宪审查的范围与结果,建立人民代表大会对法院的“反牵制”的制度,确立司法自律的规范与养成司法自律的传统等等。  相似文献   

2.
理论与现实的碰撞:当代中国宪法司法化的困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宪法司法化包括宪法的直接适用和司法审查两个方面。鉴于宪法规范的特点、宪政体制以及法律传统等原因,宪法的直接适用性在我国目前缺乏可操作性,而对违宪的司法审查则缺少制度空间和现实基础。我国违宪审查制度应当在民主集中制的框架内寻求自我完善。  相似文献   

3.
宪法司法化中的违宪审查制度及其模式选择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潘佳铭 《文史哲》2004,(3):144-149
宪法司法化应该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是违宪审查,即对立法行为和行政行为是否合宪进行司法审查;二是司法判断,即适用宪法以裁判疑难案件。因此,违宪审查制度应选择普通法院行使违宪审查权作为制度模式。普通法院依据宪法制度行使违宪审查权并不构成对最高权力机关权力的侵犯。  相似文献   

4.
合宪性解释存在两个层面:在违宪审查中的合宪性解释和在普通司法中的合宪性解释.前者是指在违宪审查中,对法律做合宪的解释.而后者则指在普通司法活动中,法官按照宪法的精神去解释法律,使得法律之含义与宪法相一致.考虑到中国没有有效运行的违宪审查制度,笔者在此前的论文中将合宪性解释严格限定于后者.由于概念使用上的不同,导致了蔡琳博士的质疑.对合宪性解释的两个面向的辨析,有助于此问题的深入研讨.  相似文献   

5.
违宪审查是指特定的国家机关对立法机关的立法行为和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包括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是否违反宪法而进行的具有法律意义的审查和处理,是监督和保障宪法真正能够得以实施的一种手段。违宪审查和宪法保障、宪法监督、司法审查及宪法实施等相关概念既有区别又有联系。  相似文献   

6.
宪政时代的法律发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宪政时代的宪法及其司法化的问题涉及司法审查(违宪审查)和具体适用宪法规范(宪法私法化),不同的制度安排凸现了不同的价值取向———宪法之直接司法适用与间接司法适用。刑法时代———民法时代———宪政时代是法律发展的基本轨迹,齐玉苓受教育权一案引发了人们对宪法及其司法化的理论探究,预示着一个新时代的到来,然中国宪政建设之路仍很漫长。  相似文献   

7.
法国在2008年宪法改革中于原有的事前审查制之外创立了合宪性先决程序,在普通诉讼中若发现已生效的法律侵害基本权利,可终止案件审理,将合宪性问题提交宪法委员会.合宪性先决程序的核心是基本权利保障,并且这种保障基于法律的考量而启动,宪法委员会的审查程序也是裁判性的,因此,宪法委员会实质上已然是个"宪法法院".合宪性先决程序连接了普通诉讼程序与违宪审查程序,将对法国的违宪审查、基本权利保障和普通司法体制产生重大影响.  相似文献   

8.
没有宪法的违宪审查——英国故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通常认为,在议会主权之下,英国没有违宪审查。本文论证,如果把违宪审查看成抵消议会“恶法”的实施效果,那么英国实际上已经形成独特的违宪审查。它们包括普通法外衣下法院对议会立法的变相抵制,议会立法自身授权法院的审查,以及通过重新解释不成文宪法而获得宪法性的违宪审查。英国的经验对中国未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建立违宪审查具有特别的启示。  相似文献   

9.
牟宪魁 《文史哲》2011,(4):161-168
宪法解释对制宪者原意的探求,不应局限于制宪者在当时的意思,而应探求制宪者处于今日之社会情势下所应有之认知。法官在解释宪法之时,通常会杂糅运用文义解释、体系解释、历史解释、目的解释等一般的法律解释方法。但另一方面,由于宪法裁判具有不同于一般法律裁判的特殊性,为了维护司法审查的正当性,宪法判断又有宪法判断回避、合宪性解释、适用违宪等特有的原则和方法。  相似文献   

10.
论立法上的平等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我国宪法和法律理论界通说认为,宪法规定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指适用法律平等,而不包括立法上的平等。事实上,这个源于过去法律本质是其阶级性的观点,随着理论界对法律本质讨论的深入发展,应当重新讨论和研究被长期否认和忽视的立法上平等的问题。立法上平等不仅为各国通说,而且也是各国违宪审查制度的重要理论基础,我国宪法规定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包括了立法上平等,宪法规定的违宪审查制度,就是立法平等的宪法依据之一。强调立法上平等,并不排斥国家根据某些合理的、必要的理由,在立法上区别对待,但国家不得制定不平等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不平等的规范性文件。这在我国法律现实中,已经成为需要解决的一个重要理论问题。  相似文献   

11.
程杰 《中州学刊》2005,(4):69-71
宪法制裁不同于违宪责任和违宪审查,它是指在违宪审查的基础上对应承担违宪责任者采取具体处理措施.在我国,宪法制裁的对象包括违宪的法律和有违宪行为的特定国家公职人员,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和一般的公民个人都不是我国宪法制裁的对象.目前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下成立的法规备案审查室不是我国宪法制裁的专门机构,但可以考虑以其为前身在全国人大下设立宪法委员会来行使宪法制裁权.  相似文献   

12.
宪法司法化的悖论——兼论法学家在推动宪政中的困境   总被引:27,自引:0,他引:27  
本文对围绕齐玉苓案形成的宪法司法化讨论进行分析 ,展现了法律人就“宪法司法化”问题所形成的两个话语悖论 :其一 ,宪法司法化究竟是将宪法作为法律渊源的司法判断过程 ,还是对成文法进行违宪审查的过程 ;其二 ,“认真对待宪法”究竟是对待抽象的宪法理念还是具体的宪法文本。由于多数论者采用了法律政策学的话语策略 ,宪法司法化的讨论中真正的宪法缺场了。这些悖论暴露出法学家在推进宪政时所面临的困境 :一方面 ,变法心态和文人政治与宪政本身要求的宪政神圣权威之间存在着冲突 ,另一方面 ,宪法的司法化与宪法的政治化存在着紧张。为了克服上述悖论与困境 ,应采用法律解释学的方法来取代法律政策学的方法。因为法律解释学不仅展现了法律的智慧 ,而且由于它坚持遵从权威、审慎节制而成为宪政改革应当遵循的政治美德。  相似文献   

13.
文章对日本违宪审查做了全方位、多角度的探讨.从法律草案的起草、提出,到审议,再到法律实施之后的各个阶段中,违宪审查均发挥其机能.由此可见,日本违宪审查制度不仅是法院在宪法诉讼中进行事后审查,其违宪审查的机能也延伸到事前的党派、内阁以及参、众两院的审查.在这样的过程中,违宪审查机能的"分散"与"统合"得到体现.  相似文献   

14.
论居民委员会自治管理权的界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居民委员会在行使自治管理权过程中不时发生越权和侵权现象,包括越权行使国家权力,滥用多数人民主投票权侵害少数人权利,违反宪法法律和国际人权公约规定侵害他人平等权等。为了防止和纠正此类违宪违法现象的发生,必须准确把握居民自治权的界限,修改完善宪法法律,建立违宪违法司法审查制度。  相似文献   

15.
宪法在民事纠纷中的司法适用是社会发展的要求,已成为一种世界现象,我国应当予以重视。美国宪法在民事纠纷中的司法适用机制是将一些私人行为视为国家行为而进行违宪审查,德国宪法在民事纠纷中的司法适用机制主要是运用宪法基本权利对第三者的间接效力理论由普通法院在处理民事纠纷时依照宪法来解释法律,间接适用宪法。二者在适用方式、适用范围和效力方面有明显的区别。德国的模式更值得我国仿效,我们可以借鉴德国的第三者间接效力理论,构建我国宪法在民事纠纷中的司法适用机制。  相似文献   

16.
劳动教养制度违反了宪法等相关法律关于人身自由的立法规定以及立法目的,具有违宪性.在现行体制下由公民来启动违宪审查不论是在程序设计上还是在制度层面上都存在着难以克服的障碍.从根本上解决公民宪法权利的救济问题,就必须建立独立的违宪审查机构和比较规范的宪法解释制度.  相似文献   

17.
美国宪政中的实质正当程序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实质正当程序是美国法院在违宪审查中对宪法正当法律程序条款能动解释的产物,其价值在于防止政府以正当程序所制定的法律侵犯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通过考察不同历史时期发生的典型判例、法官的价值取向以及社会背景,阐明了实质正当程序的精神蕴含在不同历史时期法官的判决之中。其含义随着社会的变迁,时代的发展而与时俱进。体现了司法能动主义在美国违宪审查中的作用和意义。  相似文献   

18.
立法归类与宪法平等原则之间的紧张关系决定了必需对包含立法归类内容的法律展开违宪审查。在我国违宪审查制度缺失的情况下,可以借鉴美国"三重基准"的违宪审查制度,在确立个案所适用的审查标准后,从归类范围的合理性及手段与目的间的关联性两个方面,对立法归类展开违宪审查。此外,立法分类在实践中的多样性也决定了应该采用更加明确的数据标准方式来重新划分"三重基准"各个标准间的界限。  相似文献   

19.
中国50年宪政建设的困顿与前景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1954年宪法制定迄今已50年,尽管我们已经为宪政奠定了很好的基础,但由于我们对宪 政在认识上存在偏颇、忽视文化与制度建设,至今未实现宪政。中国实现宪政的关键,是将宪法变成真正 意义上的法律,最重要的是实现宪法的司法化。当前宪政建设的首要任务,是要建立健全违宪审查、宪法 诉讼和宪法解释等宪法适用制度。  相似文献   

20.
中国宪法改革的几个基本理论问题   总被引:106,自引:0,他引:106  
中国宪法应当从“改革宪法”向“宪政宪法”转变 ,作者以此为基点 ,结合 2 0年来的经验 ,讨论宪法改革面临的理论问题。首先 ,宪法之根本法则由以人本和自由为核心的价值法则、张扬人民主权的政治法则和体现程序理性的程序法则构成 ,蕴涵道统、政统和法统 ,是宪法合法性、权威性和稳定性的终极来源和根基。其次 ,宪法作为法律应具有的效力有赖于违宪审查和宪法诉讼 ,但不是宪法的一切内容都要司法化 ;应区分宪律与宪德 ,并按法治的要求加以识别和转化。其三 ,界定违宪主体和违宪行为应以立法模式为主兼及治理模式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的宪法监督要体现人民主权和程序理性的完好结合。最后 ,宪法是价值法则通过政治法则和程序法则在公共领域里的运用 ,以约束权力和保障权利为核心 ;宪法改革应围绕宪法核心问题 ,调整好国家权力与阶级结构的关系、国家权力内部的横向、纵向关系以及执政党与国家政权机关的关系 ;同时 ,转化使用走进权利时代过程中的积极要素 ,将人权概念引入宪法 ,并改进权利体系和权利救济。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