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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8 毫秒
1.
最高法院执行办公室以“批复”的形式确认在申请强制执行期间,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还款协议具有确立新的债权债务关系的效力,一方可以另一方未履行该协议提起诉讼。由于批复本身缺乏普适性效力,且内容不够完善,导致实践中各地作法不一。赋予还款协议确立新债权债务关系的效力有其切实的必要性和充分的理论基础,实践操作中,受诉法院应当严格依照法理,在尊重判决效力的前提下,区分前诉不同结案方式采用相应的审理程序。  相似文献   

2.
民事既判事实是指人民法院民事生效裁判文书中所确认的事实.预决效力是指前诉判决与后诉案件的审理具有先决关系时,后诉法院应当以前诉判决既判事实为基础来审理后诉的效力.既判事实具有预决效力的主要依据在于其已经达到法律意义上的真实程度.既判事实的预决效力与裁判程序所适用的证明标准、判决的种类、判决是否具有特殊性、举证期限制度的运用等因素紧密相连.另外,民事既判事实在刑事诉讼程序、民事诉讼程序和行政诉讼程序中所生的预决效力是不同的,需要作具体的分析.  相似文献   

3.
关于案外人申请再审制度中的适格案外人的范围,目前存在着理解上的分歧以及操作上的混乱。其实,只有判决效力扩张所及的第三人,才可能成为申请再审的适格案外人。因此,从判决的效力出发,可以找到问题的破解之道。由于不同判决效力扩张的情形有异,申请再审的适格案外人的范围也应有不同的界定:既判力所及的第三人原则上无案外人适格,仅特定情形下的第三人除外;人事诉讼判决形成力所及的部分第三人具有案外人适格,而公司诉讼判决形成力所及的第三人则完全不可能成为适格案外人;反射效力所及的第三人通常也无案外人适格,但当事人诈害诉讼的情形除外。  相似文献   

4.
行政判决的效力对行政诉讼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而效力的波及范围是行政判决效力的核心。行政合法性否定判决溢外效力的基础在于宪法框架内司法权与行政权的关系、法治图景中行政法的安定性和行政诉讼的二元属性;行政合法性否定判决的溢外效力主要包括既判力、形成力和拘束力,但具有一定的界限,包括效力能力的相对性、效力范围的类型化、效力边界的空间性。  相似文献   

5.
国有股权转让协议的法律本质是一份合同,对其效力的分析与其他类型合同效力的审查并无实质不同。但国有股权的公有制属性和社会性决定了国有股权转让协议效力判断的特殊性。文章试从一般性因素和特殊性因素两方面对国有股权转让协议效力进行分析,并对二者进行综合的考虑和衡量,从而对协议效力作出判断。  相似文献   

6.
以房抵债是一种新兴的交易模式,由此引起的纠纷呈现出复杂多样的类型,但立法的滞后与司法解释的局限,尚难给以房抵债纠纷的解决提供统一适用的标准,出现类似案情不同判决结果的现象,给司法实务工作带来困惑。结合最高人民法院会议纪要、判例、公报案例及指导性案例,对以房抵债协议效力的类案裁判以类型化思维将其进行分类研究,通过分门别类提出效力判断及纠纷处理思路,力求使以房抵债纠纷能获得更多法律或司法解释的支持,从而使以房抵债协议纠纷解决于法有据。  相似文献   

7.
参股协议是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与具备特定资质的创业投资企业就参股投资事宜签订的旨在确定双方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该协议具有公益性与私益性兼具、强制性与任意性并存的特点。参股协议在性质上属于委托合同,应受合同法和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立法的双重规范,行政合同论与信托合同论都是不正确的。参股协议的法理基础是权利互惠性原则、私法自治原则和比例平等原则。  相似文献   

8.
我国民事立法对判决理由效力未作出规定,理论界对判决理由效力问题的研究零星而不成系统,从而导致司法实务中后诉法院对前诉判决、特别是对判决理由部分判定的争点问题认识不一,造成同案不同判或重复审理问题。文章尝试对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进行梳理、分析,认为民事判决理由部分的既判事实应有条件地具备争点排除效力,事实查明部分的事实、证据以及判决理由部分的非主要事实争点可以具备证据效力。除此,对于法律理由中的判决意见,时机成熟时可以使其具备判例效力,以期为构建有中国特色的判例制度铺路。  相似文献   

9.
大陆法系德日等国民诉立法及学说中的既判力、执行力等民事判决效力的扩张均有限定.而中国的相关司法解释及实务报道却表明中国判决效力扩张存在随意性.预决效力扩张了既判力客观范围,既判力相对性也未得到严格遵循,其有时会不当地向他人扩张;合伙组织清偿能力不足时将合伙人追加为被执行人,是执行力扩张的示例.这些扩张不仅与传统理论不符,也不利于特定主体的程序利益保障.为此应限缩判决效力的扩张.  相似文献   

10.
在国内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领域,对赌协议是一种应用较为广泛的股权投资避险手段。实践中,现行国内法体系并没有直接对对赌协议进行规制,而理论上一直对对赌协议的法律地位争议不断。从国内首例对赌协议案的一审、二审到再审来看,不同法院在对案件中所涉及的对赌条款效力上存在不同的认识。从禁止性规范的角度探讨对赌协议的效力问题,是对其进行法律定位和效力认定的关键所在。  相似文献   

11.
为了避免商标侵权纠纷,潜在的商标侵权方有时会签署商标共存协议.商标共存协议可能因违反商标法和竞争法而被认定无效,目前我国法律并未对商标共存协议效力做出认定.美国法院严格遵守合同利益至上,把信守契约自由作为判断共存协议效力的首要标准,只有在“严重损害公共利益”情况下,美国法院才会认定商标共存协议无效.我国法院可以借鉴美国的司法实践,基于契约自由与公共利益的平衡,认定商标共存协议的效力.  相似文献   

12.
既判力主观范围所要解决的问题是,一个判决作出之后,将对多大范围内的纠纷当事人产生“定纷止争”的效果。英美法系国家一般将判决区分为“对人判决”与“对物判决”,基于这两类判决的不同特征,判决既判力的主观范围也是有所不同的。而对于外国判决而言,则还涉及到内国法院对其既判力效力的承认问题。  相似文献   

13.
调解的核心要素在于合意,基于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而达成的调解协议仍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质.调解协议的程序性效力主要是由其作为纠纷解决机制的组成部分而由国家立法所赋予的,将其从调解协议的效力中予以剥离,还原调解协议的民事合同属性,维持其作为合同的拘束力与效力,不仅有利于为当事人所享有的反悔权提供合体系性解释,也可以针对实践中强迫调解等现象发挥反制作用.调解协议的效力主要体现于其所具有的确定性拘束力以及确定力之上.前者是其作为民事合同的根本属性,而后者则为其所特有.一旦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如果其效力无瑕疵,即应以协议内容作为确定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根据,当事人也不得再以之此前的基础关系作为根据而为请求.  相似文献   

14.
论行政诉讼判决的既判力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要从根本上解决法院的判决、裁定反反复复,一个案件多个判决、裁定的状况,就行政诉讼而言,必须真正确立行政诉讼判决的既判力,树立法院的权威。从比较法的视角看,确立行政诉讼判决的既判力,有必要解决以下问题:行政诉讼判决的类型和效力;行政诉讼判决既判力的效力范围、制度根据以及与其他相关原理的关系;行政诉讼判决的既判力的标准时间;行政诉讼判决的既判力与判决的不当取得之间的矛盾。  相似文献   

15.
行政诉讼和解的目的在于节省司法资源,尽快结束诉讼,这符合构建和谐诉讼的理念。和解协议成立的基础条件是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法官具有一定的行政自由裁量权。经过实定法分析,和解协议在性质上既具有行政法上公法契约的性质,又具有诉讼法上诉讼行为的性质。在法律效力上,经确认的和解协议具有与生效判决相同的效力。当和解协议存在瑕疵时,结合我国行政诉讼法的立法现状,通过再审来启动救济程序。  相似文献   

16.
司法裁判中,法院对夫妻忠诚协议效力的认定具有不同的观点,主要包括有效、无效、附条件生效和效力区分。忠诚协议因包含身份关系和财产行为,不应整体认定其效力,应采用内部效力和外部效力区分的评价结构。内部效力中,尊重意思自治在财产行为中的表达,所以承认其约定的损害赔偿金,但损害赔偿金的数额可参照《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二款进行适当调整,而意思自治在身份关系的确定中应保持谦抑;外部效力上,忠诚协议不得损害第三人的利益,所以第三人不知悉时不对其产生效力,第三人的范围包括继承人。  相似文献   

17.
柬埔寨和泰国对于隆端寺地区的领土主权争端主要是由于附件地图中所标出的隆端寺的归属与双方签订的边界条约中所确定的边界不符所引起的.1962年国际法院虽然依照地图判决隆端寺是柬埔寨的领土,但是由于判决本身存在争议,尤其是对地图效力的论证以及对泰国适用禁止反言原则的合理性.近几年,由于柬埔寨申请将隆端寺加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的成功,使得两国的争端恶化.泰国对于判决提出了不同的主张,柬埔寨也向国际法院提出了对1962年判决作出解释的请求.国际法院下达了指示采取临时措施的命令,但是两国的争端能否得到最终解决还是个未知数.  相似文献   

18.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在违反公司法规定的条件下,私自与第三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该协议的效力问题在理论及实践中存在较大争议。本文结合案例,逐一分析了当前存在的无效说、效力待定说、可撤销说、附条件说,提出在兼顾有限公司人合性及资合性的基础上,应根据不同情形具体分析股权转让的效力。  相似文献   

19.
论民事诉讼恶意调解之救济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规制恶意调解是本次民事诉讼法修改的重要议题之一。恶意调解包含一方恶意调解与双方恶意调解。调解不仅适用诉讼法的规定,也应受到民法法律行为规范的调整。调解书的效力有别于判决的既判力;判决再审的某些规定无法直接套用于调解书的再审。根据不同的瑕疵原因,可以赋予一方恶意调解的受害人的若干救济途径,而不宜仅限于再审。在双方恶意调解的情形,首先需要考量调解书对第三人是否发生效力以及发生何种效力,继而以调解所涉及的实体法律关系为基准分别确定案外人的救济手段。  相似文献   

20.
既判力所具有的禁止当事人重复诉讼的效力,一直受到学界的关注。然而既判力只作用于诉讼请求,并不作用于判决理由。能否让判决理由部分也产生禁止再诉的效力,就成为目前部分学者努力探索的问题。笔者试图通过对争点效力理论的分析,从制度背景与立法构建层面解决这一理论难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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