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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竞业限制是在劳动关系终结后企业对劳动者权利的延伸,是对劳动者自由择业权的限制,直接关系到双方的实体权利和经济利益。《劳动合同法》通过对竞业限制的对象、范围、期限及违约金等规定,在保护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同时,强化了对劳动者的保护,体现了利益平衡的价值取向。但由于规定过于原则,实务操作中仍然出现了许多问题。如何平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利益,规范与明晰竞业限制条款仍是我国相关立法的重点。  相似文献   

2.
一、竞业禁止合同的利与弊“无论在中国还是在外国 ,目前商业秘密纠纷都主要表现为雇员带走雇主 (单位 )的商业秘密 ,然后与后者开展不正当竞争”。① 针对这种情况 ,用人单位一般都会通过与劳动者签订竞业禁止合同来保护自身利益。竞业禁止合同要求劳动者承担竞业禁止义务 ,虽然可以起到保护用人单位利益的作用 ,但客观上竞业禁止合同又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劳动者择业自主权 ,不利于人尽其才 ,不利于社会的发展。同时自主择业权是我国宪法、劳动法等法律赋予劳动者的一项基本权利 ,《劳动法》第 3条明确规定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  相似文献   

3.
劳动公益保护与劳动公益诉讼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在范 《中州学刊》2007,(3):100-102
劳动公益是劳动者阶层共同享有并为劳动基准法强制保护的社会利益,它集中体现和代表了现代社会中居于多数地位的职业劳动者的群体利益,其实现程度可以充分显示一国的人权状况与法治水准。然而,我国目前的劳动公益保护并不尽如人意,劳动公益在实践中屡遭侵害、处境艰难,在一定程度上表明现行法律救济机制已难以胜任劳动公益保护的重任。为此,我国应适时进行劳动公益诉讼立法,为劳动公益保护提供新的制度支持。  相似文献   

4.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是当前经济形势下不断释放劳动者就业动能,稳住经济大盘的内在要求。目前我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在价值理念上仍然面临诸如是劳动者权益保护还是劳动权益保护的真假问题交织之幕,在制度规定上仍然面临法律位阶不高、制度规范调整滞后以及可操作性不足的诟病,在制度实施上仍然面临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效果不理想、保护水平明显滞后等问题。以体面劳动、多中心治理和利益动态均衡为法理基础重塑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的制度体系,基于劳动本身而非劳动关系来完善新就业形态用工的法律法规体系,创新并细化新就业形态用工关系的认定规则,健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实施机制,优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工会模式。  相似文献   

5.
劳动价值论是劳动者的经济观,是他们争取解放和自由发展的理论基础;劳动力所有权是近现代劳动者的基本权利,是争取和维护其利益、提高其社会经济地位的法权保证。明确这一点,是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得以发展、社会主义经济改革得以深入的根本。一、劳动者是经济主体,不是“生产要素”或“资源”所有非劳动者统治阶级,都把劳动、劳动力、劳动者视为实现其利益的手段,而他们对劳动者的统治和利益才是经济的主体与目的。统治者的利益,不仅要占有不是他们劳动所生产的剩余产品,还在于对整个经济过程和劳动者意识、行为的控制。这一点,在…  相似文献   

6.
竞业禁止制度作为市场经济中保护商业秘密和维护公平竞争的重要手段,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通常被用人单位用于保护自己的利益,但这种措施同时也限制了劳动者的自由择业权,对于这样的利益冲突,在我国竞业禁止制度完善过程中,应着力解决用人单位商业秘密权与劳动者择业自由权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平衡二者的利益,以实现竞业禁止制度的价值目标.  相似文献   

7.
精神损害赔偿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在人身权保护制度日趋完善的基础上出现的,在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公民的法律意识下,理论界对立法、司法的乐观要求及公民的滥诉行为,不利于对人格权的有效保护,也不利于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发展。精神损害赔偿,是指公民因其人身权利或其他权利受到不法侵害,使其人格利益和身份利益受到损害,遭受精神痛苦或精神利益的丧失,因此要求以一定的财产赔偿进行救济和抚慰的制度。  相似文献   

8.
算法技术嵌入平台经济的用工领域,改变了就业方式与工作环境,重新定义了用工方与劳动者的权利边界。平台用工方将经济利益与价值选择内隐性地嵌入平台用工的算法系统,在用工决策、用工筛选与用工管理中穿透劳动者保护法律制度屏障,从而诱发劳动者的权利危机。面对算法时代用工方侵权行为更加隐蔽且广泛的特征,传统的劳动者法律保护制度难以满足算法用工规制的需求,亟须法律制度进行相应的调适。建立以法律为主导的算法用工法律制度体系,赋能劳动者新型算法权利,明确算法用工侵权的责任承担以及配套算法用工监管机制等,以平抑算法用工对劳动者的负面影响,推动平台经济增长与劳动者权益保护的协同发展。  相似文献   

9.
勤工俭学的大学生利益频繁遭受侵害的一个直接原因是大学生不具有劳动者主体资格,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保护。大学生勤工俭学的行为应当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保护且适用于非全日制用工模式。认定在校大学生具有非全日制劳动者的主体资格,更有利于保障大学生权益。  相似文献   

10.
理念的选择决定制度的内容与构成.我国现行非法流动赔偿责任制度以债权人利益保护为本位,忽视了劳资双方的不平等性,因而无法展示劳动法抑强扶弱的个性和追求实质公平的功能.我国应当转换理念,以劳动者利益保护为指向来重构非法流动赔偿责任制度,以按份之债替代连带之债,合理发挥过错在责任分配中的作用,并将劳动者与新用人单位的赔偿责任限定在直接损失的范围内.  相似文献   

11.
欧美主要国家以判例法的形式实现对于精神安宁利益的保护,从故意侵权和过失侵权的区分角度,分别形成精神安宁利益保护的基本规则。应本着理性的精神,对欧美有关国家精神安宁利益保护规则作出取舍。鉴于精神安宁侵权的特殊性,在精神安宁侵权责任认定上应作不同于一般情形的具体分析和处理。  相似文献   

12.
补偿抑或赔偿?——工伤补偿与民事赔偿之竞合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陈碧贤 《学术论坛》2007,(1):97-102
工伤事故的复合性引起工伤补偿责任与民事责任竞合。工伤保险制度由近代侵权行为法规范逐渐演变而来,并形成多种损害填补制度并存的局面。选择何种损害补偿模式涉及劳动者、用人单位、社会多方主体的利益平衡。工伤优先,其他民事损害赔偿为补充的补偿模式,可以在最大限度保护劳动者利益的基础上兼顾社会公平。  相似文献   

13.
利益集团就是人们通过直接的社会关系和心理、观念上的沟通,在某种利益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相互影响或经常往来的共同体。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还存在着工人、农民、干部、知识分子、个体劳动者和私营企业主集团。随着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人们在经济生活、政治生活、精神和文化生活等具体利益方面出现了很大的差异。因此,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主  相似文献   

14.
离职竞业限制作为衡平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利益的一种机制,既要保护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又要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权和自主择业权.由于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过于笼统,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的劳动权和自由择业权屡屡受到非法侵害,理想的平衡状态经常被打破,偏离了立法者的初衰.因此,应当对离职竞业限制的主体、地域、期限、补偿标准、违约责任、合法商业利益范围等进行重构,使其在保护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同时,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劳动权和自由择业权.  相似文献   

15.
作为社会的人,既具有物质方面的需要,也具有精神方面的需求,从获取利益的角度来说,人既需要获取物质利益,又需要获取精神利益。作为社会活动的组织者和领导者,为了调动人们从事社会生产和其他社会活动的积极性,往往用物质手段或精神手段给予劳动者以一定的报答、补偿和激励,即形成所谓物质刺激或精神刺激。在当前不断增强商品意识,大  相似文献   

16.
劳动法的立法目的具有双重性.倾斜保护劳动者系劳动法的直接目的,而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则是劳动法的终极追求.两者各有其不同的指向、内涵、功能与作用机理,不能相互取代与吸收.劳动法的终极目的对直接目的既具有包容性,又具有制约性,以求保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利益平衡与和谐共处.对劳动者倾斜保护的支持与限定作为基本理念始终贯穿于劳动法的各项制度之中.  相似文献   

17.
试论《劳动合同法》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积极效应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劳动合同法》是一部调整劳动关系的重要法律,它的颁布实施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既是挑战也是机遇。《劳动合同法》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具有明显的积极效应:它将使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从忽略劳动关系转向重视协调劳动关系、从人治模式转向法治模式、从重视企业利益转到重视劳动者与企业双方利益,最终使企业实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提高人力资源配置效率的双重目标。  相似文献   

18.
岑峨 《河北学刊》2013,33(1):215-219
竞业禁止已成为一种流行的商业秘密保护方式并为许多国家的法律所确认。然而,竞业禁止的普遍使用甚至滥用在一定程度上侵犯了劳动者的劳动权。特别是由于中国相关立法的不完善,竞业禁止并未真正发挥保护商业秘密的作用。全球化环境下,在重视商业秘密保护的同时,绝不能简单地把竞业禁止作为商业秘密保护的主要方式,而应从其他途径出发,思考更能兼顾商业秘密权利人与有关利益关系人利益平衡的保护方式。  相似文献   

19.
从"契约社会"到新的"身份社会"的时代变迁,引发了倾斜性地保护劳动者的历史性诉求。现代西方法学学派认为,劳动法"倾斜保护原则"符合实质正义原则。在马克思正义理论看来,该原则不过是自由主义正义观的自我修正与调适,其"底线"是不改变资本主义制度的质的规定性,因而难以逃脱其固有的"资本意识形态藩篱",无法从根本上体现社会生活的整体性价值逻辑,其结果必然是无法通达劳动者"自由而全面发展"的终极追求目标。劳动法"倾斜保护原则"正义价值的真实践行与超越,是基于追求自由自觉的劳动及劳动者本位的马克思"劳动者正义"观的证成、实现;是在真实改变社会现实、谋求社会生产关系的根本变革中,确立"劳动者利益本位"的历史生成性价值实践运动。  相似文献   

20.
吴丽萍 《兰州学刊》2010,(5):111-114
近年来,由于安全生产事故频繁发生,保护劳动者的职业安全权从人权的角度看,职业安全权是对人的生命权和健康权的强调,更是体现了一种人道主义的要求。对劳动者职业安全权的保护有利于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实现社会公正,促进经济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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