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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五届人大通过的新宪法第四十一条第三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除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况外,一律公开进行。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这一规定表明,实行辩护制度,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的一个重要问题。  相似文献   

2.
五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新宪法是建国以来一部最好的宪法。 新宪法第十三条规定:“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其它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国家依照法律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新宪法的这条规定,坚持  相似文献   

3.
由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的新宪法,以法律的形式明确规定了知识分子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的地位和作用。这对于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现代化,把我国建设成为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新宪法对知识分子地位和作用的规定是正反两方面经验的总结讲宪法序言中规定:“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必须依靠工人、农民干和知识分子,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总纲二十三条又明确规定:“国家培养为社会主义服务的各种专  相似文献   

4.
本文所说的违宪,是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违宪,以及各国家机关及其主要负责人以公职名义所从事的行为的违宪。这可以从新宪法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宪法实施的有关规定,以及它们有权采取的相应措施中找到根本依据。我国新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监督宪法的实施”,可以“改变或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第62条第2、11款),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  相似文献   

5.
五届人大五次会议颁布并实施的新宪法,是解放以来我国制定的四部宪法中最完整、最系统也是最切合我国社会实际的一部。它拨乱反正,在对原有宪法进行修改、完善的基础上,增补了许多适应我国社会政治、经济现状的新规定。关于少数民族区域自治问题,就是其中重要条款之一。新宪法第四条第三款规定:“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并在第三章第六节中即《民族自治地方和自治机关》中作了十一  相似文献   

6.
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并公布了新宪法,这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举国上下都在为它的诞生而欢呼,并认真学习讨论。新宪法是新时期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指导各项工作的最高准则.作为教育工作者深以有这样的最高准则而感到由衷地高兴,我愿把自已初步学习的认识写出来,作为引玉之砖.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教育是国家的重要事业.因此,关于教育的基本政策,应该在宪法上有所规定.现代各国宪法大都设有关于教育的专门条款,有的还设有“教育”或“文化”专章.从历史上看,最早在宪法上设教育专条的是1874年的《瑞士联邦宪法》.其第27  相似文献   

7.
党的十二大报告指出:在社会主义现阶段,我们必须坚持按劳分配制度。但一切为共产主义理想而奋斗的人,决不是为按劳取酬而革命的。新党章总纲在关于科学社会主义的论述中,肯定“各尽所能,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原则。新宪法第六条明文规定:“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原则。”怎样完整地理解坚持按劳分配制度和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原则,这是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水文就个人学习党的十二大文件的一点粗浅体会,谈谈“各尽所能”与“按劳分配”是一个统一体的看法。“各尽所能”与“按劳分配”相结合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必然要求生产资料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基础,它决定了社会主义分配的本质。社会主义的物质分配要兼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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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这是新宪法的主要组成部分和重要内容。它规定着我国公民在国家和社会中的法律地位,反映着公民与国家、社会之间的社会主义新型关系,是指导每个公民行为的基本准则。因此,正确地理解它的内容、含义,明确权利和义务之间的辩证关系,这对于新宪法的贯彻实施,对于公民自觉地遵守和维护宪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9.
社会主义的集体所有制和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是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二种形式。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社会主义的集体所有制和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将会长期并存。党在“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中指出:“集体所有制向全民所有制过渡的迟早,取决于生产发展的水平和人民觉悟的水平这些客观存在的形势,而不能听凭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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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政治体制,亦称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在俄文中是同一个词组。在苏联,“社会主义社会的政治体制”,作为单一、完整的制度的概念,系由勃列日涅夫在1968年3月第一次提出的,以此反映发达社会主义社会成熟性的社会关系。1977年苏联颁布的新宪法首次对发达社会主义社会的政治体制作了全面的说明,这一概念就作为国家根本法的调整对象被肯定下来。《苏联宪法》第九条规定:苏联社会政治制度发展的基本方针,是进一步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本文试就这个问题作些粗浅的介绍和评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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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宪法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新宪法进一步完善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扩大全国人大常委会职权的同时,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设立常务委员会,它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是  相似文献   

12.
新宪法第四条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通过新宪法的学习,使我们认识到: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是我国各族人民在共产党和伟大领袖毛主席的正确领导下,经过长期的艰苦奋斗,共伺缔造的;毛主席关于国家的统一,人民的团结,国内各民族的团结,这是我们的事业必定要胜利的基本保证的英明论断伟大意义。从而,使得我们进一步树立热爱祖国,建设祖国,保卫祖国的社会主义思想,并为巩固加强祖国的统一和各民族的团结,坚决同危害祖国统一,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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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物权法草案(第五次审议稿)的修改意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文章对物权法草案(第五次审议稿)提出了12条修改意见:1.将第一条删去“根据宪法”四个字;2.将第五条删去“法律未作规定的,符合物权特征的权利,视为物权”;3.恢复物权法草案(第二次审议稿)第八条关于物权优先原则的规定“在特定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既有物权也有债权的,优先保护物权。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4.修改第五十一条为“国家投资的道路、电力、通讯、天然气等公共设施,属于国家所有”;5.增加一条宗教财产归属的规定“寺庙、官观、教堂、清真寺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宗教法人所有”;6.删去第六章中的“业主的”三个字,删去本章所有条文中的“业主”一语;7.修改第一百二十四条的承包期限;8.建议删去第一百八十五条;9.在动产质权一节增加关于“营业质权”的规定;10.将第二百二十八条中的(六)公路、桥梁收费权、(七)应收账款这两项删去;11.恢复第二次审议稿关于“让与担保”的规定;12.增加关于取得时效的规定;等等。文章对上述问题进行了全面、详尽的论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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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学术界流行着这样一种观点,即把“全民所有制”划分为“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和“共产主义全民所有制”,或称为“不完全、不成熟的全民所有制”和“完全的、成熟的全民所有制”两种,而前者实际上就是指“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后者则是指“共产主义全民所有制”.这些同志之所以进行这样的划分、就是因为这些同志已经看到了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和共产主义社会生产资料所有制具有许多不同点.例如,在社会主义社会,社会尚未占有全部生产资料.而在共产主义社会中,社会占有一切生产资料.对于这个观点,笔者不敢苟同.笔者认为,全民所有制是社会主义社会所特有的一种公有制形式,共产主义社会的所有制只能是社会所有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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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我国的新宪法,总结了社会主义革命和迠设的历史经验和现实经验,肯定了全国人民的奋斗目标及其实现的重要条件,规定了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的基本原则,是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迠设新时期治国的总章程。叶剑英付主席所作的《关于修改宪法的报告》,以马列主义和毛泽东思想为指导,根据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就新宪法产生的历史条件、修改宪法的指导思想、新宪法的基本精神、重要作用和伟大意义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极为深刻的论述,是我们学习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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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针对有些人提出的重建所谓个人所有制的主张,就如何对待科学社会主义,如何看待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关系,以及用所谓个人所有制取代全民所有制意味着什么这样一些重大问题,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进行了探讨.文章指出,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思想不容否定,认为社会主义是“空想”的观点没有根据;用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取代资本主义所有制关系,是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性质规律的客观要求,把全民所有制说成是“现代生产力发展的桎梏”,是根本错误的;用重建以财产关系为基础的个人所有制取代全民所有制经济,其结果必然要导向资本主义,开历史倒车;40年的发展历史告诉我们,只有社会主义才能建设好新中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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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宪法规定:“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第三十三条)这一规定正确说明了我国公民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是公民正确处理权利和义务相互关系的指导原则。公民权利和义务一致性原则的理论依据是什么呢?第一、权利和义务在历史上本来就是一致的。在原始社会,因为没有剥削,没有阶级,那时人们的权利和义务自然融为一体,人与人的权利义务没有任何差别。恩格斯在谈到这一情形时指出:“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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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总则关于犯罪构成主观方面的条款有三个,即第16条、第17条和第18条。传统的犯罪构成理论认为,第16、第17和第18条规定的主观因素情况,是犯罪构成必须具备的主观条件,即犯罪主体和主观方面。本文分析指出,刑法总则第17、18条规定的刑事责任年龄和刑事责任能力,是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的前提条件,不是犯罪构成的必要条件,刑法总则只规定主观方面是犯罪构成的主观必要条件(即第16条关于“不是犯罪”的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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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道路”的理论认为 ,计划经济的社会主义只有在经济发展水平比较低的条件下才是有效的 ,市场社会主义可能成为计划经济的社会主义与市场资本主义的弊端的结合 ,否认科学社会主义关于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的历史必然性 ,把社会主义的价值和伦理思想看成是社会主义的实质。“第三条道路”是一种伦理社会主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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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党中央的领导下,五届人大通过了新时期里抓纲治国的总章程——新宪法。贯彻、实施新宪法,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已经成为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政治任务。十分明显,学习和回顾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导师列宁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理论和实践,对于我们深入揭批“四人帮”破坏社会主义法制的严重罪行,提高我们对于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加强法制观念,加速实现四个现代化,都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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