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杨飏 《三峡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4,26(5):83-84
女性主义的方法论和认识观在不断的实践中开始部分的凸现和引领潮流的态势,让我们看到了一种认识和判断社会问题的新视角。由此从女性主义研究的五个基本假设入手,并结合女性主义研究家庭暴力的相关现状,具体阐释女性主义研究介入社会问题分析的可能性、必要性和区别于一般研究的特殊性。 相似文献
2.
刘淑娟 《东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9(1):98-103
社会性别作为女性主义一个重要的分析范畴,重点强调两性在资源、责任及权力分配等方面存在诸多不平等,以及由此而来的男女不平等的社会关系。从社会性别视角来看,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其实质是男权文化和夫权思想所导致的男女不平等的性别关系在婚姻家庭生活中的体现。 相似文献
3.
传统严苛的家庭暴力证明标准和立法改革中过于宽松的家庭暴力证明标准尚有缺失存在,而要在家庭暴力民事认定上实现受害人与施暴人在利益上的衡平,建议采用二元家暴证明标准。依据二元家暴证明标准,对于作为离婚理由的家庭暴力认定采用相对宽松的证明标准,而对于作为离婚损害赔偿理由的家庭暴力认定则采用相对严格的证明标准。 相似文献
4.
马小花 《西南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8(1):136-139
法院调解在离婚诉讼中是一个必经程序,但我国婚姻法、民事诉讼法对这一制度的立法不够完善,应当在离婚诉讼中建立专门的离婚调解规则:规定离婚调解中的和解制度;对参与离婚调解案件的法官的综合能力应有具体要求,并特别注重对其法律工作以外的社会经验的培养;实行离婚调解和离婚判决的分离,加强我国离婚诉讼中调解的功能,最大限度保护妇女及未成年子女的权益。 相似文献
5.
张琬 《常州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24(4):88-91
家庭暴力是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行为。日益严重的家庭暴力已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由于现行的证据规则在证据的采信、认定方面并没有充分考虑家庭暴力案件的特点,这不利于保护家庭暴力之受害人。为了更好地惩治家庭暴力,更好地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必须建立完善的家庭暴力之证据规则。 相似文献
6.
姜金良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11(3):36-41
调解表明双方合意的最大化,具有维权成本低、及时化解矛盾、节约司法资源等功能性优势。但司法实践中出现了调解案件占执行案件比例趋升、调解案件申请执行率高的现象,调解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反映出调解合意的贫困化,调解效果异化,"案结事了"司法功能出现弱化趋势。这种现象的原因既有恶意拖延逃避执行等当事人因素,也有法院为主导下策驱动的强制调解,因此应将合理定位调解制度,在司法理念上澄清认识误区,在司法考核技术规则上合理设计,在司法制度上进行立法完善。 相似文献
7.
在司法实践中家庭暴力的认定一直是解决家庭暴力问题的难点之一,而证据问题,则是家庭暴力认定中的难中之难。据此,在未来反家庭暴力法建立的证据制度中,我们应在家庭暴力民事案件诉讼的证明标准上采用“盖然性优势原则”;在举证责任中引入举证责任倒置的举证责任分配原则;此外,司法机关在证据的认定中应重视间接证据的运用。 相似文献
8.
《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2):47-61
第三人撤销之诉是我国2012年《民事诉讼法》修改后新确立的一项诉讼制度,一方面该制度既不同于普通之诉,也与上诉审及再审等司法救济途径存在着实质性差异,这些差异使调解在第三人撤销之诉中的适用面对着诸多理论障碍和争议;另一方面,结合我国司法实践来看,由于目前关于第三人撤销之诉的规定过于简单,法院在第三人撤销之诉中对于当事人提出的调解请求存在着不知如何处理的尴尬局面。尤其是在我国目前过于强调调解的司法背景下,调解的适用显然是第三人撤销之诉在司法运行中不能回避的重要问题,因此需要从解释论的角度就调解适用于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正当性、对象及适用特点等进行深入剖析和阐明,以期推动调解制度在我国第三人撤销之诉中的规范运行。 相似文献
9.
家庭暴力立法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孙丽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14(2):123-127,143
家庭暴力是发生在家庭成员间的一种违反法律与善良风俗的暴力行为,它已成为一个全球性的社会问题。在许多国家,防止家庭暴力的法律改革已经展开。在我国,解决家庭暴力的相关政策仅仅是一种高层次的伦理规范,而不是法律规范。家庭暴力纠纷案件的增多对现行法律体系提出了挑战。制定一部统一的反家庭暴力法,是促进我国法律体系的发展,进而实现我国法制现代化的时代使命;基于此,法院内部也应设立一个专门的解决家庭暴力纠纷的家事法庭,并构架起此领域的公正审判权,从而树立起司法权威,这是实现司法公正与正义的必然选择。家庭暴力立法与司法制度的发展,对法学研究也具有重要的制度价值。 相似文献
10.
网络技术为传统的纠纷解决方式提供了新的发展空间,调解作为传统纠纷解决方式之一自然也不例外,即调解也可以在网络上进行。从在线调解技术手段和实践情况入手,可以对在线调解进行一定的价值分析,并对传统的调解方式能否在线进行的问题进行初步的探讨。 相似文献
11.
中国家庭暴力研究评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仲鑫 《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10(3)
1995年世界妇女大会在中国召开后,家庭暴力作为社会问题在中国受到普遍关注。对近年来中国家庭暴力现象和问题的研究作简要的综述和评价,分析了家庭暴力的现状调查、口述研究、干预模式,介绍了社会学、医学、历史学等研究视角下的家庭暴力研究。中国的家庭暴力研究,从研究对象看,集中于婚姻维系期内的婚内暴力;从研究视角看,社会性别视角占主流地位;从预防和干预模式看,主要集中于对反家庭暴力项目的介绍、宣传和经验总结。虽然目前中国的家庭暴力研究已取得丰硕成果,但从研究视角、研究范畴等方面看,还有许多值得深入研究的课题,有待研究者进一步深化和发展。对家庭暴力研究成果的介绍,可为该领域的研究者提供资料的帮助和进一步研究的参考。 相似文献
12.
闫雅蓉 《山西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6(3):318-320
在当代社会,家庭暴力作为一种较为普遍的社会现象,已成为影响我国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问题。抑制家庭暴力,必须用法律手段来惩治施暴者、保护受害者。然而,目前我国家庭暴力法律救济机制却还存在很多不足,主要有:法律规定不够完善、执法机构职责不够明确、提供法律援助依据不足等。针对我国家庭暴力法律救济机制的现状,需要进一步从立法、执法、法律援助等方面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3.
吴国平 《昆明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10(1):33-38
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需要以新的思路加以多管齐下,综合治理。首先要进一步完善立法,制定一部专门的《家庭暴力防治法》,扩大家庭暴力及其保护对象的范围,明确家庭暴力的救助机构、救助方式、救助程序、制裁机构和法律责任等内容;其次要进一步明确公安、司法机关、政府各有关部门以及社会组织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方面的职责,强化“司法介入”力度,建立系统的社会救助制度,以形成各方面联手合作,相互配合的有效机制。 相似文献
14.
黄宇 《西华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7,(4):79-83
家庭内基于性别而发生的暴力行为在20世纪中叶以后引起了社会的重视.女权主义在其中的推动作用是十分巨大的.女权主义从女性经验出发的研究视角与方法揭示了家庭暴力现象(包括婚内强奸行为)对女性应该享有的包括安全、平等、健康等在内的基本公民权的严重侵害.女权主义认为,为了消除人类所有形式的暴力,家庭暴力现象必须在最大范围内被消除. 相似文献
15.
郑立柱 《中华女子学院学报》2012,(2):89-95
抗战之初的华北乡村,家庭暴力主要以妇女普遍遭受虐待的形式表现出来.因而,反对虐待妇女成为华北抗日根据地反对家庭暴力的主旋律.华北抗日根据地的反家庭暴力,前期多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以行政手段强力制止;后期,则大力倡导“和睦家庭”建设,引导妇女参加生产,以迂回方式抑制家庭暴力.华北抗日根据地的反家庭暴力,提高了妇女地位,减少了妇女受虐悲剧的发生,对当今社会反对家庭暴力、构建和谐家庭也不无启示. 相似文献
16.
关于家庭暴力立法的思考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任凤莲 《山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27(3):114-116
文章分析了国内外家庭暴力的立法现状,指出我国立法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制定反家庭暴力法应明确的几个问题。 相似文献
17.
李秀华 《中华女子学院学报》2016,(3):5-13
儿童家庭暴力问题日益受到国际社会和各国立法的关注,目前许多国家制定法律、政策,以有效地防治家庭中针对儿童的暴力现象,但各国对儿童家庭暴力的干预机制规定不尽一致.因此,有必要从立法高度加以系统规制.研究分析了中国儿童家庭暴力的现状、产生原因及严重后果,系统阐释了现有法律制度在干预儿童家庭暴力方面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强调从儿童人权视角出发,从以下方面建构干预儿童家庭暴力模式:第一,建立家事法院或家事法庭;第二,推动《反家庭暴力法》的实施;第三,启动儿童人身保护令;第四,改革与完善未成年人监护制度;第五,设立处理家庭暴力的专门机构.在梳理反家庭暴力相应法律规定与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应借鉴国外相关经验,梳理与规范儿童家庭暴力防治与处理系统,从而在我国建立有效的儿童家庭暴力干预模式. 相似文献
18.
凌志东 《广西青年干部学院学报》2005,15(2):13-14
家庭暴力,其典型表现为夫妻关系中的男性对女性的施暴,直接受害者主要是妇女。男性施暴者或因贫困而“抗不住”,或因暴富而“耐不住”,但共同点都是道德心理素质低下;女性受害者则因文化素质低,受家庭传统观念、模式束缚更大,性别性格懦弱及较爱面子,大多不能自觉维权;家庭悲剧触目惊心。应加强对施暴者的约束,帮助受害者的自救,全面而有效地启动反家庭暴力的社会系统工程。 相似文献
19.
曾晨 《江苏工业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14(2)
家庭暴力侵犯受害者人权、破坏家庭关系、影响社会稳定,对社会进步与发展造成了重大危害,是当今社会急待研究和解决的重大课题.家庭暴力具有长期性、普遍性、频发性、复杂性、隐蔽性和严重危害性.家庭暴力的形成,在客观上有封建伦理观念残存、市场经济对家庭美德的冲击、社会道德调控弱化等方面原因,在主观上则归结于当事人个人道德人格缺陷、道德修养缺失等因素.因此,必须摒弃腐朽观念,达成“反暴”共识,创造新型家庭伦理规范;必须加强道德教育,提高道德修养,强化并巩固道德调控能力;必须加强个人道德修炼,促进道德自觉,从内源上消解家庭暴力.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