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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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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乡村都市化中的民间法与国家法冲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根据法律多元论揭示了我国社会客观存在的国家法与民间法多元法律格局。文章运用乡村都市化理论分析了我国乡村都市化的实质,指出乡村都市化侧重于村民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的变化,国家法制度和观念由此大幅度进入都市化的乡村;考察了乡村都市化背景下发生的典型纠纷及其解决方式;分析了民间法与国家法的文化背景,从而解释了这些纠纷及其解决方式实质上是民间法与国家法之间的文化冲突;最后提出对策建议,在法的制定和法的实施上通过文化整合来处理冲突,建设和谐社会。  相似文献   

2.
司法一元解决纠纷机制存在很多问题,有视角上的偏差,有功能上的错位,有价值上的失落。其文化上的成因,主要表现为法律信仰的缺失,司法伦理与司法技术的矛盾,因案而异的传统司法理念。多元解决纠纷机制在我国有着深刻的文化渊源:纠纷解决途径的多元文化传统;民间法与国家法互动的长期存在;近现代纠纷解决的实践。因此,建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符合我国的历史习惯,也利于维护司法权威。目前,建立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尤其应重塑人民调解的权威。  相似文献   

3.
民间法意义上的盐业合伙契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凝聚着人们的心智与情感并具有高度认同感的民间法,弥补着国家法留下的“真空”,充实了社会控制体系,使纠纷解决变得便利和经济,经过国家立法机关的认可、吸收,民间法还能转换为国家法,从而对法治社会的建设和我国人民法律信仰的形成起巨大的推动作用。民间契约是民间法的重要表现形式之一,属于一种“普遍性判断标准”或广义上的“法律渊源”。盐业合伙契约作为我国近现代一种独具民族传统特色的民间契约形式,无疑属于民间法的范畴,通过对其具体内容、历史作用以及民间性特点的分析,有利于人们认识在国家法占主导地位的今天如何为民间性规范留下适当的生存空间,从而为中国法治理论研究提供有益的制度性资源。  相似文献   

4.
日本学者中岛乐章以保留存世的"徽州文书"为史料来源,讨论了明代乡村社会的纠纷处理机制与秩序运行模式。在宋、元乡村纠纷解决机制的基础上,明代早期到后期,在国家行政体制与地方社会结构的双重作用下,徽州乡村纠纷解决方式经历了里甲制,耆宿制,老人制,乡约、保甲制等一系列流变或并置的制度体系。探讨明代乡村秩序模式,不能单独从国家行政制度设置角度入手,仍需同时考察传统乡村文化与社会结构,而宗族与民间权威属于人类学研究领域长期关注的对象。本文拟以明代徽州乡村社会纠纷处理机制为切入点,从人类学角度对其进行分析,从而管窥传统汉人乡村社会的权力体系及秩序运行模式。  相似文献   

5.
王亚明 《北方论丛》2006,4(5):144-147
历史法学派思想内容非常丰富,如关于历史方法论、法律发展的阶段论、法律性质的反映论思想。历史法学派的思想对纠纷解决方式研究同样有很多启示,即在纠纷解决方式的选择使用上,应坚持历史的方法寻求纠纷的合理解决,反对纯粹的“理性司法”;纠纷解决方式的选择,应发现适合本民族传统的方式,坚持民族化与国际化的结合,兼顾法的民族性与趋同性;注重法律与道德的双重力量,使纠纷解决中法的不同渊源相得益彰。  相似文献   

6.
从法治建设、犯罪问题、民间纠纷等三部分的法社会学探索,笔者对其研究团队10余年来的研究成果进行了概括性的总结.其中,法治建设的法社会学探索包括:从法制到法治、法律的双向诠释、法律的"在场"与"不在场"、法律的实践逻辑、从"送法下乡"到理性选择、中关法律意识的比较等六个部分;犯罪问题的法社会学探索包括:社会转型与犯罪成本、犯罪人的自我归因、女犯的生活世界、堕入犯罪的"漏斗效应"等四个部分;民间纠纷的法社会学探索包括:法律的"差序利用"、初级关系的变迁与民间纠纷解决、弱者诉讼的谋略、法律的"甩干机制"等四个部分.  相似文献   

7.
纠纷解决的法社会学研究:问题及范式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法社会学视野中的纠纷不仅包括行动层面的分歧和矛盾,而且也涵盖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遭遇的所有冤屈.纠纷金字塔理论将纠纷解决方式分为忍忍算了、双方协商私了、双方申诉并请第三方仲裁、司法诉讼等几个主要层级,如果纠纷在基层解决得越多,上诉到司法程序的纠纷就越少.工具主义范式则关注人们在纠纷解决中是如何动员法律工具,而建构论者强调人们动用法律解决纠纷是一个社会建构过程,法律权力论关心的不是纠纷及其解决方式本身,而是由此所反映出的人们权威认同结构和社会秩序的基础.不同范式的差异为纠纷解决的法社会学研究提出了有待进一步考察和研究的问题,其中法律何以能真正有效地解决纠纷、何以能预防纠纷,就是值得关注的问题之一.  相似文献   

8.
民间社会纠纷解决机制是法社会学的重要课题及研究国家—法—社会关系的有力切入点。传统纠纷解决理论重点探讨纠纷如何被解决,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各种纠纷解决机制之间的关系模型。东北四所监狱的调查数据显示:存在被既往理论分析长期忽视的一类纠纷,它们无法被例行化的解决手段所消化,最终溢出纠纷解决机制之外,成为国家暴力治理的对象。这类纠纷不能被消化往往是出于纠纷解决过程中的原因;其中很大比例属于上行纠纷,发生在相对经济地位较低的服刑人员和相对经济地位较高的受害者之间;大部分纠纷的行动者对于法律之外的制度性纠纷解决机制的功能,存在普遍的不信任,也缺乏参与感。这一类纠纷的发现,在一定程度上对传统国家—法—社会分析模式提出了挑战。  相似文献   

9.
在一定意义上,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是一种追求和谐的和合文化,古代中国人更多地选择调解方式来解决纠纷,从而形成了颇具特色的通过调解解决纠纷的机制和文化.通过调解还是诉讼解决纠纷,取决于对诉讼效益大小的权衡.人们"厌讼"而乐于"调解"实在是当事人权衡利弊的结果,也是社会文化影响的结果.文章以传统调解制度为研究文本,从法社会学、法经济学两个不同的视角,揭示该制度得以传承的社会文化与内在因素.  相似文献   

10.
乡村社会治理中的国家法与民间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乡村社会正处于有史以来最为深刻的变革之中,国家正式制度全面进入乡村社会,但乡村社会依然保有若干乡土社会的特征,无论是国家法还是民间法都无法保障乡村社会的和谐有序。在乡村社会治理中,国家法与民间法之间存在着张力与协同的可能,只有使国家法与民间法相互协同,才能实现乡村社会的善治。  相似文献   

11.
习惯法是起法的作用的习惯。习惯法的外延包括:国家法律明确认可的习惯;司法活动中实际运用的习惯;其他纠纷解决方式中运用的习惯。不能认为只有包含权利、义务或责任的内容的相关才是习惯法;也不能认为与国家制定法冲突的习惯就不是习惯法。与国家法冲突的习惯是否属于习惯法恰恰是法律多元化研究的重要且主要的课题之一。习惯法与各种非立法机关制定的行为规范不同,与民间法存在交叉重叠之处。  相似文献   

12.
调解是我国最具文化代表性和最富于文化韵味的司法形式,也是中华民族最具生命力、为世界所瞩目的法律形式。在司法机制、行政机制有待改革的情况下,调解仍将是我国社会解决民间纠纷、保护公民权利的一项重要方式。正确吸收传统调解制度的合理成分,对完善我国基层社会权利保护机制等方面都有着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3.
试论传统社会中地方士绅的法律人角色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传统社会,士绅作为地方精英和实力阶层,在地方社会民间法的创制和民间纠纷的解决中扮演着重要的法律人角色.尽管士绅的法律人角色只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亦具有历史的局限性,但节省了国家的法律成本(立法和司法),更重要的是,彰显了在强大的专制王权之下地方民众具有借助民间法实现一定自治的能力.  相似文献   

14.
解决纠纷方式的联动可以形成优势互补。司法是准司法实现纠纷解决趋于规范化和合法化的前提,准司法是促进司法化解争议、矛盾,实现解纷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的补充。两者功能的互补性可以提高回族民间纠纷当事人解决纠纷,有利于促进回族民间纠纷当事人间正常社会关系的维护,防止矛盾激化。  相似文献   

15.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国情不同,采用传统纠纷解决方式解决国际商事争议面临司法管辖、法律适用等方面难题。调解制度具有独特的文化优势,是一种高效、便利的纠纷解决方式。然而,通过调解达成的和解协议,其执行力具有不确定性。在我国,经由商事调解机构的调解程序形成的和解协议并不具有执行力,其执行主要依靠诉讼程序或仲裁程序来保障,这不利于调解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我国需要制定统一的"商事调解法",对包括民间调解组织在内的商事调解机构制作的和解协议的效力给予明确的法律保障。同时,要严格实施信用惩戒制度,实现商事调解制度与信用惩戒制度的有机结合,推动有关各方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联合惩戒。  相似文献   

16.
在越来越具有现代性特征的乡村社会,国家法律已日益成为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保障新农村建设不可或缺的力量。但作为村庄内部维系秩序的权威力量,即“民间法”,在社会生活中仍起着作用。应正确认识国家法与民间法的关系,建立二者之间均衡互动的调节系统,发挥二者各自的作用,以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  相似文献   

17.
通过石村矿山资源产权纠纷的事件,本文描述了地方行政组织、特殊利益集团和社群组织在石村矿山资源产权竞争中的博弈过程,探讨了各利益主体的实际运作逻辑。本文认为,各利益主体的博弈行为引起并加深了乡土社会的矛盾和冲突,造成了大量的违法行为;这些违法行为既是在不断的修订的国家法与民间法的冲突中产生的,也是社会成员在反复的模仿行为中建构出来的。民间法和国家法在乡土社会中不是两个离散的点而是一个连续统,两者在事件的发展过程中都在连续地发挥作用。所以,应当注重民间法与国家法相互影响、相互建构,以增强法律在实践中的适用性。  相似文献   

18.
《江西社会科学》2015,(5):169-173
我国2010年颁布的《法律适用法》首次采纳了直接适用的法制度,它是涉外民商事纠纷中维护国家利益的一项重要机制。然而,《法律适用法》及其司法解释对直接适用的法规定相对简陋,这导致司法实践中法官对该制度的调整范围与适用方式理解不一、分歧明显。结合直接适用的法之相关理论检视实践中的困惑可知,直接适用的法之调整对象应当仅限于案件的特定争议而非案件的全部争议;直接适用的具体强制性规定应在司法判决中具体指明;在法律竞合的情况下,单边冲突规范优先于直接适用的法。此外,直接适用的法是法律规避制度的替代方式,但在特定情况下,应当优先适用法律规避制度。  相似文献   

19.
石伶亚 《兰州学刊》2014,(9):113-121
苗族“古老话”作为民族法文化的价值载体,为民族社区公共治理提供启示性的法治资源,为优化社会公共治理体系提供文化支撑.古老话的法律文化价值创新,就在于对社会公共治理的文化贡献:第一,法律(硬法)治理方面.古老话传承的宽容、和解、谦让的文化精神,降低了民族地区宪法和法律实施的成本,其倡导的诚信、团结和互助的精神为我国《民法J通则》实施提供契合性资源、弥补性规范.第二,软法治理方面.古老话蕴涵的道德伦理规范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文化基因,所传承的习惯法文化是生态环境保护、乡村治理的引导性资源,其讲述的“理词”是苗族社会成员解决纠纷的权威依据.  相似文献   

20.
国家制定的<物权法>强制性规则在农村物权纠纷解决中的作用发挥,有赖于其具体规则与农村社会实际相结合.由此,分析现阶段农村物权纠纷类型与成因,成为问题剖析的起点.而解决问题的关键至少包括以下两点:一方面,法学者应承认国家法在农村物权纠纷解决中的有限作用,协调制定法与习惯法分工协作;另一方面,执法司法者也应提升民众对国家制定法的信仰,包括国家应提供充分且畅通的纠纷解决途径、解决法律形式与实质正义的冲突.唯此,才能尽量消弭专业的国家制定法与社会常理认识的差距,提升国家法在农村物权纠纷解决中的实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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