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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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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是利用市场机制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制度创新,也是落实“双碳”目标的重要政策工具。已有研究主要从静态、宏观的视角讨论碳排放权的性质和法治化路径,对解决碳排放权交易制度运行的具体问题策应性不足。碳排放权的权利变动包含初始分配、市场交易、核查清缴三个前后关联又相对独立的实践阶段,使得碳排放权在不同阶段呈现出各具特色的法律属性并对应不同的现实问题。因此,在规范层面,应当完善碳配额分配方案、碳交易主体与产品、温室气体监测-报告-核查规范体系。在纠纷解决上,应当赋予排放企业异议权,明确排放企业通过民事或行政诉讼主张权利的具体情形。  相似文献   

2.
碳排放权交易作为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有力措施之一,越来越受到世界各国的关注。从碳排放交易的过程来看,碳排放权具有稀缺性、排他性、可交易性、可分割性等产权特征。欧盟温室气体排放交易体系以其成熟的运作模式成为全球减排温室气体的典范,并有其独特的特点、方式及其制度保障措施。建立我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必须提高对碳排放权交易价值的认识,加强碳排放权交易相关人才的培养,完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基本制度建设。  相似文献   

3.
我国目前是一个高能耗和高碳排放国家,减少碳排放可以通过制定法律和建立起有效的碳排放交易体系来实现,本文通过借鉴发达国家在建立温室气体排放交易体系方面的成功经验,结合国情对我国碳排放交易体系模式的建立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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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碳排放权交易的产权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温室效应是目前全球性的环境问题。二氧化碳是导致全球气候变暖最重要的温室气体,碳减排是缓解温室效应的一项重要措施,因而成为全球变化研究中的热点。文章运用产权理论对CO2排污权交易进行分析和考察,并提出了相关发展对策。  相似文献   

6.
碳排放权具有保护环境公共利益和控排企业私人财产利益的双重法律意义,因市场机制必须经过政府管控才能发挥减排效用,所以碳排放权受到行政规制具有正当性和必要性。政府没有干预碳排放权中财产利益的目的,碳排放权本身也没有对抗政府规制之意,因此,以权利受到行政规制为由认定碳排放权具有公法属性不符合公权利的定义。初始分配和清缴配额环节的公法属性或源于政府对配额的管理,或源于行政法律义务,但都无关碳排放权的法律属性。除了可交易性特征,碳排放权对控排企业支配配额财产的保护,碳排放权法律关系的自愿性和平等性都表明了碳排放权是私法权利。  相似文献   

7.
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基本问题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碳排放权交易将市场机制引入到碳减排工作中,以较低的成本达到减排目标,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我国于今年开展了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发布了一系列政策并更新了技术条件,但是却存在较为严重的法律规范缺位现象.因此,我国亟须通过立法来确认和规范碳排放权及相关许可证、交易主体、交易规则等基本问题,明示其合法性与正当性以保护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长期、稳定、健康运行.  相似文献   

8.
基于价格控制的税收手段和基于总量控制的碳排放权交易手段是温室气体减排的两个经济手段。碳排放权交易手段的理论依据是资源稀缺性理论和产权交易理论。《京都议定书》的三个灵活减排机制推动了碳排放权交易。欧盟减排交易机制下的欧盟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是全球最大的规范性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尽管碳排放权交易手段在控制温室气体减排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其在运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而且关于碳排放权交易研究也需拓展理论视野。  相似文献   

9.
碳排放权交易的微观效果及机制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自2013年6月起,我国先后在深圳等七个省市实施了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利用这一政策的准自然实验性质,以及基于2012—2015年上市公司平衡面板数据的双倍差分模型,实证检验了碳排放权交易对企业碳减排效果及减排机制的影响。研究发现,碳排放权交易政策的实施能有效促使企业碳减排,但企业主要是通过减少产量这种短期行为来减少碳排放,而非通过投入减排技术以达到清洁生产来实现长期减排。相关部门可通过将市场碳价维持在有效区间,为企业提供减排技术补贴等措施引导企业减排行为,以促进节能减排的技术投入,实现长期减排效果。  相似文献   

10.
采用2003—2019年我国30个省份(港澳台地区及西藏除外)的面板数据,利用多期双重差分法对碳排放权交易政策试点的减排效果及其微观机制进行了实证检验。结果表明:相比于未进行试点的区域,碳排放权交易政策显著促进了试点区域的碳减排,降低了单位产出的能源消耗和人均二氧化碳排放量;碳排放权交易政策主要通过挤出效应、激励效应和产业结构升级效应等3种微观机制达到碳减排的效果。基于此,提出完善环境规制体系,扩大政策试点范围;培育企业环保和绿色创新新业态,为企业提供技术补助和绿色创新的资金支持;建立健全全国统一碳交易市场,促进企业节能减排等建议。  相似文献   

11.
统一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以后,我国制定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处罚规则和法律责任的规定是预防和规制控排企业因主观意愿拒不履行约定碳减排目标的风险。现行的罚则设计在处罚限度的规定中过于笼统,在权衡法定惩罚标准、违约成本以及履约风险预防水平三者的关系中尚存完善空间。同时,在全国碳市场运行的初期,有效的激励机制可以与适当的处罚规则形成协同效应,但在现有的制度中并未体现。在履约风险的规制路径中,对于因控排企业责任进行的处罚应当明确执法主体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尺度,从理论上对倍率式罚款数额作为违法利益追缴的限度予以证成,在实施细则的设计中引入阶梯式处罚标准和逾期不缴的加罚规则,对碳排放权交易过程中重点排放企业的履约风险进行有效规制,加快推进我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条例》的出台。  相似文献   

12.
西方各国已经建立了较为成熟的碳排放权交易制度,而中国的碳排放权交易虽然已经初具规模,但仍然存在着不少问题,例如初始分配不公、缺乏监管机制、不成熟的交易市场等。在对各国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的论述的基础上,对碳排放权交易制度进行研究与借鉴,从公平化初始分配、完善监管机制、建全交易市场等角度充分完善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制度。  相似文献   

13.
本文基于2006—2019年中国284个地级市的面板数据,以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的启动作为准自然实验,采用PSM-DID方法评估了碳排放权交易政策的实施对中国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影响,并进一步分析了这一影响的动态效应和作用机制。研究发现,碳排放权交易政策的实施对所在地区产业结构升级具有显著的正向促进效应,交互项系数在0.05左右,该结论通过一系列稳健性检验依然成立。动态效应分析发现,碳排放权交易政策的实施在短期内会明显提升产业结构高级化指数,随着时间的推移,政策实施对产业结构升级的正向影响会逐步增强。机制检验结果发现,碳排放权交易会通过倒逼企业减少污染排放推动产业结构升级,但在推动产业结构升级时无法抑制能源消耗的增加。  相似文献   

14.
在“双碳”战略目标的引导下,碳排放权交易已成为国家气候治理的重要工具。2021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正式启动上线,生态环境部先后发布一系列有关碳排放权交易的管理办法和交易规则,但碳排放权交易活动中存在的和可能发生的交易风险并未全部纳入立法防控中。有关市场准入、交易标的、交易资金和回购交易引发的交易风险缺少必要的立法防控措施,应当从适度提高市场准入条件、加强交易标的真实性监管、实行交易资金来源审查和强化回购交易风险防控等方面完善碳排放权交易的安全环境,保障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5.
构建中国碳排放权交易机制的法律政策思考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虽然2009年12月19日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达成了《哥本哈根协议》,但该协议不具法律约束力,且未解决2013年后全球温室气体减排的实质性问题。2013年后温室气体减排的走势也因此变得扑朔迷离。为了避免中国企业利益在国际贸易中受到损害,中国企业除了在国际贸易谈判中要谨慎之外,中国政府应参考、借鉴欧盟碳排放权交易机制,从法律和政策的角度深入研究中国碳排放权交易机制的设立目的、碳减排目标、交易的对象、交易的配额、机制运行时间、交易所的设置等问题,为中国日后顺利进入全球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做好充分的法律政策准备。  相似文献   

16.
为实现“双碳”目标,我国在环境权益交易市场体系中分别建立起用能权交易与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前者用于控制用能单位能源使用和消耗的上游环节,后者控制企业温室气体排放的下游环节,两制度有效衔接将有利于节能减排目标完成的高效协同。两类交易制度存在理论背景的一致性,但同时也面临着法律依据、配额分配方法等不一致的地方。因此,我国未来应从立法路径、制度安排及保障措施三个方面入手,为用能权交易制度与碳排放权交易制度衔接所面临的相关问题提供解决方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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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属于一种基于利用市场力量和经济激励的环境政策工具。清洁发展机制(CDM)、联合履行机制(JI)和排放贸易机制(ET)三大减排机制各有利弊。欧盟碳排放权交易体系(EU ETS)和美国芝加哥气候交易所(CCX)是世界上最具代表性的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和机构。中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发展存在缺乏定价权、碳金融市场发展滞后、没有形成统一的标准和交易市场等问题。中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发展滞后的主要原因是碳排放权尚不具备商品属性;在碳减排的管理上没有形成高效的运行机制;数据收集、配额分配、排放监督测量等基础性工作不健全;企业对温室气体减排、交易均缺乏必要的认识。构建健全的中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主要策略是大力推进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采取先自愿后强制、最终实行总量控制的渐进策略;促进碳金融市场的发展;组建非政府性监管机构;加强碳市场的法律制度建设。  相似文献   

19.
碳排放权交易制度,是我国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我国在新时代引领全球温室气体减排、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举措。碳排放权交易制度从无到有、从地方分散试点到全国集中立法的过程,构成了一个制度变迁过程,制度变迁理论对其是适用的、有解释力的、具有指导意义的。全球碳排放控制制度是国内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的国际制度背景,中国气候外交是将国际碳排放控制制度转化为国内制度的桥梁。国内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包括正式规则、非正式规则、实施特征三个方面。中国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的动力来源于具有客观基础、受到主观影响的相对价格变化,变迁过程符合对主体的行为假定,受到锁入效应和路径依赖的影响。在制定国家碳排放权交易制度时,需要考虑有关控制碳排放的国际制度,需要考虑我国在气候外交中能承担的支付能力以及在气候外交中体现出的支付意愿。在此基础上,还需要考虑国内的相对价格变化、行为假定、锁入效应、路径依赖等因素。  相似文献   

20.
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全球变暖应对法案》是地方应对气候变化措施的典型代表,其最引人注目之处在于创立了世界上最广泛且最复杂的温室气体排放权交易体系。该法案的碳减排目标设定及其对温室气体排放权交易体系的碳排放总量、覆盖范围、碳配额抵消与存储机制、报告与履行程序、与其他排放权交易体系对接等问题的制度安排,对应对气候变化法律的构建与完善具有先锋榜样意义,同时也彰显出在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上地方措施的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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