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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96 毫秒
1.
建筑施工企业需要大量的劳务协作和使用劳务派遣工.如何提高管理水平,加强风险防范.是摆在管理者面前的一个严峻问题.劳务派遣这一用人方式的特点是.劳务派遣单位“招人不用人”,用工单位“用人不招人”.即劳动力雇用与劳动力使用相分离,形成“有关系没劳动.有劳动没关系”的特殊形态。  相似文献   

2.
劳务派遣这一用人方式最早起源于日本、美国。它的特点是劳务派遣企业“招人不用人”,用人单位“用人不招人”,是国际上十分流行的用工形式。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社会劳动保障制度的完善以及新一代求职者就业观念的变化,劳务派遣开始在不同层次的劳动力市场得到发展,并被越来越多的企业所认识和使用。但是,由于市场的不成熟和相关法规的不健全,劳务派遣业在高速发展过程中依然存在不少问题,企业在使用劳务派遣的过程中该如何防范可能面临的风险?  相似文献   

3.
四、关于劳务派遣根据劳动合同法的宗旨和实际情况,实施条例对劳务派遣做出了进一步明确的规范:一是为了规范用人单位在系统内自我派遣的违法行为,明确了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的不得设立的劳务派遣单位,规定"用人单  相似文献   

4.
<正>全国人大常务会对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务派遣规制的修订,增加了用工比例的规定,对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实行行政许可,严格限制劳务派遣用工岗位范围,切实维护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增加对相应违法行为的处罚。新法如何实施,笔者认为,以下三个问题是规制劳务派遣违法行为所不得不考量的重要问题。劳务派遣与业务外包《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劳务派遣快速发展的原因,笔者还是认为是用人单  相似文献   

5.
"用工是刚性的,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工的央企、地方国企和外企还是要用人.从用人单位来说,新法实施后,用工企业需转型." 在调查采访中,不少劳务派遣行业人士及用工单位都有这样的疑问,"获得通过的《劳动合同法(修正案)》,明确劳务派遣只能在三性岗位(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实施,必须‘同工同酬’,劳务派遣将何去何从?"  相似文献   

6.
四、关于劳务派遣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宗旨和实际情况.实施条例对劳务派遣做出了进一步明确的规范:一是为了规范用人单位在系统内自我派遣的违法行为.明确了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的不得设立的劳务派遣单位.规定“用人单位或者其所属单位出资或者合伙设立的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的.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的不得设立的劳务派遣单位”。  相似文献   

7.
3月20日.四川石油管理局输气公司自贡分公司加气站发生惨案。在这次恶性杀人案件的受害人中,一名死和一名伤是自贡市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加气站工作的职工。劳务派遣公司作为一种新型劳务组织,在没有任何先例可借鉴的情况下,采取了主动介入,积极给伤亡职工及家属送去了“家”的温暖。  相似文献   

8.
美国劳务派遣的相关法律及案例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劳务派遣对于我国是一种新型的人力资源配置模式。在美国,劳务派遣已然成为公司取得和使用专业人员的一种相当普遍的方法,并且带来了很大的利益。本文试图通过对美国劳务派遣相关立法和案例的研究和分析,从中发现一些具有参考意义的经验,以期对我国制定更为完善的劳务派遣法律法规提供借鉴。劳务派遣案:史蒂文诉运输公司和麦克凯莱案解析基本案情帕克运输公司(以下简称运输公司)是一家卡车运输公司,专门在密歇根州迪尔伯恩市运送石油及其产品。帕克为这家运输公司的股东。公司与“国际卡车司机工会”下属的“第285号工会”以及美国劳动联合…  相似文献   

9.
当前我国劳务派遣用工现状调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华全国总工会对2010年和2011年全国劳务派遣用工的调研表明,全国企业劳务派遣用工呈增长态势,其中第三产业使用劳务派遣用工最为普遍,劳务派遣工主要从事一线工作,以农民工为主。当前,劳务派遣用工存在用工不规范,劳务派遣行业经营混乱,劳务派遣用工的经济利益与民主权利实现程度低,且职业发展的空间较少。  相似文献   

10.
劳务派遣既积极促进就业,也消极地破坏劳动关系的安定性。由于我国现行规定的表述方式不明确,实践中出现了随意退回劳动者进而严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情况。对劳务派遣退回是自由抑或规制?退回条件究竟是约定还是法定广存争议。2014年3月《劳务派遣暂行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劳务派遣退回制度,然而争议仍然存在。事实上,劳务派遣虽然有着弹性和灵活性的特征,但仍然属于劳动法领域的制度,无论从劳动立法对劳动者进行倾斜性保护的宗旨、劳务派遣的内在法理,还是劳务派遣在实践中超常规发展的流弊来看,劳务派遣退回条件必须守住法定的底线。  相似文献   

11.
谭萍 《劳动世界》2010,(6):46-48
劳务派遣作为一种灵活的用工方式,可以在企业需要用工时及时提供大量劳动力,当企业不需要时,也可将被派遣的劳动者退回派遣企业,大大增加了用工的灵活性。但"同工同酬"和"连带责任"也约束了用工单位采用劳务派遣用工形式。本文从如何恰当运用劳务派遣降低人力资源成本,同时,从有效避免在采取劳务派遣形式、选择劳务派遣公司、管理派遣员工过程诸环节法规风险角度出发,提出规范使用劳务派遣的一些思路和办法。  相似文献   

12.
巴中市总劳动力有235.82万人,农村劳动力175万人。近年来,常年在外的农民工多达77.5万人。去年以来,巴中就业局针对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出现的“民工荒”、“抢工潮”,及时采取整合全市劳务资源、大力发展劳动派遣业,狠抓“培训—就业—保障”一体化的劳务派遣新模式,全面提升劳务组织输出水平,取得显著实效。今年上半年,已实现劳务派遣540人,并将他们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劳务收入、劳务税及派遣组织管理费全部带回市内,实现农民增收、社保增费、财政增税、就业服务部门增效的多赢目标。完善劳务输出网络体系——设立劳务派遣机构。市就业局以职介中心和训练中心入股的方式成立了专门从事劳务派遣工作的劳务公司,负责对劳务人员的招收、派遣、劳务代理等全程服务。公司与职介中心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优势互补,形成了职业介绍与劳务派遣工作一盘棋。——建立农村劳动力资源数据库。针对劳务人员流动频繁的实际情况,巴中市充分发挥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基层平台的作用,对全市农村劳动力总量、外出人员数量、年龄结构、性别比例及分布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建立起常年在外务工人员数据库、在家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资源数据库以及每年新成长劳动力数据库,做到劳动力资源整体情...  相似文献   

13.
劳务派遣是一种重要的用工制度安排,作为一种新型的用工方式,其"双雇主性"使得劳务派遣员工的归属感模糊、职业生涯发展不清晰、工作稳定性不强,这些因素均导致劳务派遣员工有着自己独特的心理契约特征。本文对我国劳务派遣员工的心理契约的结构、内容、特点等进行分析,基于数据分析得出:劳务派遣员工心理契约内容均存在不同程度的破坏,由此从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层面提出劳务派遣制度的价值取向、政策含义和管理策略。  相似文献   

14.
对劳务派遣发展现状的研究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劳务派遣是我国在建立劳动力市场机制的实践过程中提出的一个现实课题。劳务派遣是我国劳务经济中比较新的一种形式,也是目前发展最快的一种形式。然而,目前社会对劳务派遣的认识还不够清楚,这会阻碍劳务派遣业的健康发展,因此,对劳务派遣问题进行研究非常迫切。劳务派遣:雇佣和使用分离的一种就业形式劳务派遣作为一种新兴的就业形式目前在许多国家广泛推行。我国的劳务派遣最初出现于经济发达地区,如广州、深圳、北京、上海等地,并在全国大部分地区全部展开。劳务派遣是专门的劳务派遣机构通过将员工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的方式进行的劳务活…  相似文献   

15.
在劳务派遣运行过程中,被派遣劳动者的退回,很多情况下会导致劳务派遣劳动关系的解除,可以说,这是劳务派遣各种法律问题里核心而又复杂的问题。原因在于,这种退回不但涉及到劳务派遣中用工单位、派遣单位、被派遣劳动者三方主体,更涉及退回条件确定形式、被派遣劳动者权益保护等多项法律问题。本期圆桌谈话将根据当前我国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劳务派遣退回机制进行探讨,以期为各类企业准确制定相关制度提供有益参考。  相似文献   

16.
目前,我国劳务派遣的劳动关系解除制度存在解除方式规定不明确、解除程序规定不全面、经济补偿标准和计算方法不合理、缺乏纠纷处理机制等问题。因此,立法机关应制定统一的《劳务派遣法》,对劳务派遣中劳动关系解除制度存在的上述问题进行补充和完善,从而保证我国劳务派遣制度的健康、良性发展。  相似文献   

17.
《劳动合同法》第57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定。”《公司法》第6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在《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后.一些基层劳动保障部门陆续收到成立劳务派遣单位的申请.但成立劳务派遣单位的登记前是否应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法律法规并未予以明确。请问,应如何掌握和处理?  相似文献   

18.
北京市宣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辖区内部分劳务派遣企业及劳务派遣员工进行了调查,本文即为此次调查后的报告。劳务派遣用工由于存在有关系无劳动,有劳动无关系的特殊性,容易导致管理上的不完善;又因相关立法的欠缺,极易出现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问题。本文通过调查分析当前劳务派遣企业的现状,从规范立法和建立四位一体管理体系的角度,对完善和发展劳务派遣企业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19.
李晏  李鑫 《山东工会论坛》2020,26(1):67-71,77
劳务派遣作为一种灵活的用工形式,受到我国各类用人单位的青睐和广泛运用。2013年《劳动合同法》修订弥补了我国劳务派遣制度上的不足,但由于起步时间较晚,加上制度的复杂性,存在工伤赔偿制度的责任划分不清晰、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具体操作存在困难、异地劳务派遣工伤保险制度执行不明确等方面的问题。我国需要从确立《劳动合同法》中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具体责任分担制度、完善劳务派遣工伤待遇先行支付规定、明确异地保险制度相关规定等方面入手,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制度在劳务派遣用工中的适用,有效保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20.
劳务派遣用工制度是我国完善多层次劳动力市场的重要举措,自劳务派遣制进入《劳动合同法》并予以实施后,劳务派遣在短期内出现了非理性繁荣的现象,迫切需要从劳动法理论建设和法律规制的角度进行规范和完善。本文在梳理国内外劳务派遣发展现状基础上,分析了劳务派遣非理性繁荣的原因,重点对《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中适用范围的规定进行评析,并提出了完善劳务派遣法律规制的建设路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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