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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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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1年第二期刊登的赵莉莎同志的《社会主义条件下劳动力的性质》(以下简称《性质》)一文,认为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劳动力是一种不完全的商品.理由是:劳动力成为商品的两个条件(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分离、劳动者对自身劳动力的所有权)在我国社会主义条件下还以不完全的形态存在着.这就是:一、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不完备性和由此决定的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结合的间接性.二、劳动者对自己劳动力的所有权.我认为《性质》的论点和论据都是不能成立的.  相似文献   

2.
当前在关于社会主义劳动力所有权的讨论中,不能不涉及到雇佣劳动力的地位,这个问题同样地引起了热烈的争论,有的人认为雇佣劳动力是属于雇佣劳动者个人所有的,有的人则认为是属于资本所有的。那么雇佣劳动力的所有权究竟属于谁呢?实际上,马克思早在《资本论》第一卷中就曾对这个问题作过系统的论述,并作出了相应的结论。  相似文献   

3.
本文认为劳动力商品并非是商品经济或市场经济的一般范畴,社会主义现阶段还有劳动力商品也并不意味着它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具有普遍存在的客观必然性。这是因为:劳动力在社会主义社会并不完全归劳动者个人所有,社会主义公有制并不否定劳动者对公有生产资料的个人的所有权,按劳分配不等同于按劳动力价值分配,劳动力的实现未必会通过雇佣劳动形式或劳动力买卖形式,若以按劳动力价值分配取代按劳分配,将严重扭曲社会主义制度,造成严重不良后果  相似文献   

4.
社会主义条件下由于生产的社会化,要求劳动力的使用权归生严经营单位所有,而劳动力的个人所有制使劳动力必须经过转让才能归生产经营单位.全民所有制所有权的实现形式决定了这种转让必然采用商品形式.同时文章还论证了社会主义工资表现为劳动力的价值,从而进一步证明劳动力的商品性质.最后指出,劳动力成为商品并未否定劳动者的主人翁地位.  相似文献   

5.
长期以来,对于劳动力性质问题,一般意见都是说,社会主义商品生产的活动范围只限于物质资料生产,劳动力生产则已退出。理由是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劳动力成为商品的条件就随之消失了。对这一问题,我个人的意见是,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劳动力性质不同于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劳动力性质,也不同于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劳动力性质,它是一种不完全的商品。  相似文献   

6.
马克思在他四十多年的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发现了劳动力所有权这一社会存在,确立了劳动力所有权这一经济范畴;对劳动力所有权的社会经济性质,提出了明确论断;对各社会形态中劳动力所有权的具体形式,特别是对劳动力个人所有权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各方面的表现,进行了广泛分析;对劳动力所有权在社会生产关系总体中的地位和作用,做了深刻阐述;对社会主义社会劳动力所有权的归属,做出了科学预言.劳动力所有权思想,是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理论中的一个重要内容.结合目前我国学术界对劳动力所有权问题的讨论,对马克思的劳动力所有权思想做一系统考察,不论对深化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理论的研究,还是对促进政治经济学社会主义部分的探索,对指导当前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都大有裨益.  相似文献   

7.
劳动力产权是产权研究的重要研究对象,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下劳动力的所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以及这种产权制度的形成后果作了深刻而精辟的论述。研究马克思劳动力产权的思想,对于我们认识当代资本主义社会的工人阶级的地位与历史使命,以及进一步研究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劳动者与企业的关系具有重要的理论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8.
《复旦学报》一九八一年第二期发表赵莉莎同志的《社会主义条件下劳动力的性质》一文中,认为社会主义条件下劳动力是一种不完全的商品.该文除了把社会主义社会劳动力部分个人所有作为论据以外,还把社会主义条件下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直接结合,看成是一种特殊的间接结合.社会主义社会劳动者与生产资料到底是直接结合还是间接结合?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结合的方式只有两种,一种是间接结合,一种是直接结合.在间接结合的情况下,劳动者不占有生产资料,是同生产资料相分离的.而在直接结合的情况  相似文献   

9.
人才资源是人力资源的高层部分,因为历史的原因,其法律、经济权限同样有待界定。根据劳动力“所有权二重分化”理论,首先,这个经济所有权并不等于经营权,经营权是经济上的管理权,而我们讲的专业技术人才资源经济所有权是提供专业技术人才资源和需要,使用、占用专业技术人才资源双方的经济所有权;专业技术人才资源的法律所有权则是最终的所有权,这是属于劳动者个人的。界定清楚这个问题,有利于正常、有效地开发、利用人才资源,走出历史的误区。  相似文献   

10.
《经济问题探索》1981年第1期发表了伍昂同志《关于社会主义条件下劳动力部分个人所有关系及其意义》①一文,认为社会主义条件下,“劳动力已经具备了公有的性质,这是基本的”,“也具有部分个人所有关系”。对于这种看法笔者认为有商讨的必要。我认为社会主义条件下劳动力是劳动者个人所有。 一 伍昂同志提出社会主义条件下劳动力“基本”“公有”“部分个人所有”,根据是什么呢? 伍昂同志认为: 一方面,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决定劳动力  相似文献   

11.
劳动力价值如何评估,在现代经济社会中这一问题变得更为复杂。文章从劳动力价值的可变性出发,系统地论述了劳动力价值的表现形式由低层次向高层次转化,指出劳动力产权分为所有权和使用权,同时劳动力产权中的资本性、投资性决定了这类复杂劳动力实质上是劳力要素和资本要素。社会主义的按劳分配转化为劳动者作为劳动力所有者,依据某种标准与其他生产要素的所有者共同分享劳动成果。  相似文献   

12.
沿海滩涂上的物权制度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沿海滩涂是一种重要的土地资源和空间资源,其中潮上带和潮间带的法律性质是土地,所有权可以属于国家,也可以属于农民集体;潮下带部分本质上属于海域,所有权只能属于国家;自然淤积形成的滩涂所有权归属应该按附合规则确定。沿海滩涂上的使用权,既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农用地使用权,又有海域使用权,并且海域使用权有向土地使用权转化的可能。滩涂利用发生冲突时,应按效益原则解决开发利用中的纠纷。  相似文献   

13.
<正> 地产保护是指法律对城乡土地财产的保护,包括对土地所有权以及使用权的确认和保护。我国宪法规定,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个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农村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者外,都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所有,个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如何正确确认城乡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维护真正权利人的利益,这在司法实践中并非容易做到的事。下面,笔者针对自己承办案件所得材料,根据我国政策法律,就地产保护的一些有关问题试作分析和探讨。  相似文献   

14.
我国学术界很早就提出社会主义劳动力存在着个人所有制的问题。自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指出社会主义经济是在公有制基础上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以后,我国商品经济有了很大发展,商品市场、资金市场及劳动力的流动都在发展和完善着。虽然中央在《决定》中明确指出我国社会主义劳动力不是商品,但是有的同志还是从劳动力个人所有制出发,认为社会主义劳动力是商品。因此,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劳动力的性质,是一个很有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的问题。  相似文献   

15.
按劳分配的本质要求一是社会总产品要在社会公共需要和个人消费之间分配;二是按照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分配个人消费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力的报酬应当高于劳动力的价值,这可以用两种方式来实现。一种是通过劳动力市场使劳动者得到相当于劳动力价值的工资,国家集中国有企业的一部分利润,在全社会范围内按劳动者的劳动量进行再分配;另一种是工资完全由劳动力市场决定,国家通过法定最低工资、失业保障等措施使劳动力价格高于价值。后一种方式不仅可行,而且有利于提高效率和兼顾公平。  相似文献   

16.
论按劳分配的实现形式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按劳分配不等于按劳动力价值分配,但由劳动力价值决定的劳动力使用权价格构成按劳分配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按劳分配不等于按劳动力所有权(狭义的)分配,但劳动力所有权收益构成按劳分配收入的另一个组成部分。因此,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按劳分配的实现形式是劳动力使用权价格加劳动力所有权收益。按劳动力使用权价格分配是按劳分配实现的第一层次,它是“事先分配”;按劳动力所有权分配是按劳分配实现的第二层次,它是“事后分配”,是对“事先分配”的劳动收入的矫正和补充  相似文献   

17.
长期以来,人们根据马克思的设想,认为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分配原则、社会主义经济规律和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特征。但事实上它在理论上是难以成立的,在实践中是难以实行的。它并不是什么社会主义的经济规律、分配原则或基本特征。我认为,它基本上属于“前人囿于历史条件仍带有空想因素的个别论断”,具有空想性质。随着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按劳动力价格分配个人消费品是不可避免的,具有客观必然性。什么是按劳分配呢?按劳分配的实质和基本规定性就是:以劳动者提供的劳动量作为分配个人消费品的尺度,等量劳动领取等量产品。这里的难点在于如何计量劳动的量。众所周知,马克思设想的实行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自由人的联合体”,是一种产品经济模式。全部生产资料归社会占有,不存在商品货币关系,各劳动者的劳动直接就是社  相似文献   

18.
当前,理论界有的同志为了论证社会主义劳动力具有商品性质,新辟了一条把劳动力商命化同社会化商品经济联系起来的思路。他们认为,从劳动力成为商品的过程看,“劳动力成为商品是简单生产向社会化商品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是同社会化商品经济相联系。因此,只要存在社会化商品经济,劳动力商品性质是不会消失的。”在这些同志看来,劳动力成为商品既然是社会化商品经济的必然现象,而社会主义经济毫无疑问是社会化商品经济,因此,社会主义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必然具有商品性质。到底什么是劳动力的商品性质,本文姑且不论,我们只想对劳动力成为商品的历史过程作一个简单的回顾,让有关的历史对上述观点的真实可靠性作出回答。  相似文献   

19.
(一)什么是社会主义商品生产的基本矛盾?许多政治经济学教科书和有关理论文章都迥避或很少涉及,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人们对社会主义劳动的性质缺乏科学的认识。自苏联《政治经济教科书》(社会主义部分)提出:“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个别劳动者的劳动已经不是间接地而是直接地表现为全社会劳动的一部分”、“劳动具有直接的社会性”以来,这种观点在我国曾相当流行,近年来,愈来愈多的同志不承认这种观点,认为社会主义的劳动还不是完全的,而只是部分地具有直接社会劳动的性质,我们认为这  相似文献   

20.
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国有企业与劳动者的关系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条件下企业法人和生产资料主人之间的新型劳动买卖关系。国有企业的劳动者不能凭借公有制的生产资料所有权取得个人收入,只能享受公有制带来的各种福利,主要是靠向社会提供自己的劳动来获取个人消费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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