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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献血是一种有助于医学发展的公益行为,但献血过程中容易出现使献血人受到伤害的事件.面对实践中日益多发的献血受害事件,单纯的民法救济路径显现出了明显的缺陷,极易对献血事业造成负面影响.为此,需要提倡私法救济手段、公法救济手段以及公私法之外的社会救济手段在献血受害救济中的综合运用,以维护社会公平,保障我国献血事业的健康发展.以献血受害事件为视角,我国公益法制建设尚存在明显不足,需要从制度上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2.
环境污染损害公共补偿是使污染受害人获得有效救济的新途径。福利国家积极行政理论是环境污染损害公共补偿制度的理论基础;救济的便捷降低了社会成本;救济的有效性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日本、新西兰、美国、法国的实践为我们提供了参照。我国目前民事救济手段的欠缺和现行法律规定的缺陷迫切需要建立环境污染损害公共补偿制度。资金来源、适用对象、权利救济范围和执行机构等是环境污染损害公共补偿制度构建的重要问题。  相似文献   

3.
国有环境资源作为国有资产的一种,当其受到污染破坏时,国家往往采取行政手段进行救济,民事救济手段被忽略。但是,行政手段不可能对国有环境资源提供完整的保护,民事救济是不可或缺的。为此,有必要深入探讨国有环境资源损害民事赔偿中的各种现实问题。  相似文献   

4.
用人单位歧视性报复作为一种独立的就业歧视类型有着独特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不当解雇、降低职务、减少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等。我国法律虽然对之作出了禁止性的规定,但是缺乏系统全面的规制。由于救济手段的缺乏,现有的法律规范不能提供理想的救济手段和救济结果,劳动者在遭受用人单位歧视性报复后难以得到有效地救济。为解决这一困境探求法律救济方法显得十分必要,以法律规制用人单位的行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  相似文献   

5.
环境污染是经济增长过程中的“负产品”。过去我国控制污染的主要手段是技术、管制和宣传。但是,环境污染是竞争市场所造成的外部性引起的,解决问题的思路当然不能离开市场。当前,在我国市场化改革逐步深入的条件下,更多地利用价格机制,采取一些市场经济手段来控制污染行为和减少污染损害,是实现经济与环境和谐目标的重要政策选择。  相似文献   

6.
生态环境损害救济的公私法规范在损害认定和损害责任适用两方面未能实现有序、高效的协作。其原因在于缺少对生态环境损害的类型化分析,忽视了不同类型损害在规制的经济学原理及法律制度需求上的重要区别。通过梳理生态环境损害救济的司法实践经验和污染控制的环境经济学解释,可以发现生态环境损害无法通过市场实现有效控制的原因在于其高昂的交易成本。而不同类型的生态环境损害,降低交易成本所需的经济学方法和法律制度供给并不相同。局地型生态环境损害可以通过明确和激励求偿权利人的私法路径得到有效救济,而行政命令救济制度仅能在相关法律规范明确规定的有限范围内,为局地型生态环境损害提供更及时、迅速的救济。因而局地型生态环境损害的救济需要并存、互补、协调的公私法协作模式。区域型生态环境损害救济的主要方法是命令控制型管制和经济激励方法,因而区域型生态环境损害的救济只应以公法规范为主导。  相似文献   

7.
诉讼外救济虽不是行政救济的主要途径 ,但它却是不可缺少的行政救济途径 ,是诉讼救济的必要补充和辅助 ,有着诉讼救济所不能或难以涉足的功能。因此对于诉讼外救济途径应给予更多的重视。文章通过英法两个代表性国家的行政诉讼外救济手段之比较 ,进一步研究我国诉讼外救济制度  相似文献   

8.
我国1982年宪法对公民的基本权利作出了规定,但其中最突出的问题就是人权保护体系不完整,缺少人权保护一般条款和人权受侵害时的宪法救济手段.2004年的宪法修正案虽规定了人权保护的一般条款,但并没有规定人权受侵害时的救济手段.在论述我国的人权保护体系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我国人权保护体系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9.
对于基因污染损害的救济主要是通过民事救济和行政救济2种形式来实现,把基因污染侵权行为所产生的损害视为社会损害,通过责任保险、行政补偿等损害填补制度,由社会承担和消化此种不利后果,其效益要远远大于由侵权人或受害人独自负担。此外,实现基因污染的社会化救济和污染损害赔偿基金制度也是基因污染损害责任社会化机制的一种重要形式。  相似文献   

10.
《侵权责任法》关于环境污染责任的规定是建立在统一的“污染”概念之上,对各类污染行为一体适用统一的规则。但基于对《侵权责任法》生效7年间4328份裁判文书的分析发现,在环境侵权司法实践中,无过错责任和因果关系的举证责任并未得到统一适用,损害后果也难以运用传统损害的形态和手段加以量化和救济。其原因在于,对“污染”概念不加区分有违环境致害的科学机理,在此基础上建构的法律制度也难以契合环境侵权的演进规律,试图将生态损害纳入侵权救济范围更是侵权法不可承受之重。相应的对策是,重新建构环境侵权的归责体系,并发挥不同法律部门的制度合力对生态损害进行救济。  相似文献   

11.
企业作为市场主体,是环境资源的主要利用者,也是我国环境侵权的主体。研究环境侵权的社会救济,加强企业环境责任,对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现阶段我国环境侵权的救济手段存在诸多问题,立法不健全,政府监督不力,企业自身对环境责任的认识和社会舆论、公众方面参与的不足都给环境侵权的救济带来障碍。鉴于此,需要对以上问题进行研讨,在加强企业履行环境责任的同时,引入环境侵权的社会化救济,同时从立法、政府、企业、社会等方面完善我国企业环境侵权的救济手段。  相似文献   

12.
论行政规划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行政规划作为一种重要的行政手段,在现代社会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同时也必须加强对行政规划的法律控制,使其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对行政规划的法律控制主要是程序控制,包括拟定程序和确定程序,而针对行政规划的确定裁决的救济和针对行政规划变更和中止的信赖保护救济是对行政规划提起法律救济的两种主要途径.  相似文献   

13.
诉讼外救济虽不是行政救济的主要途径,但它却是不可缺少的行政救济途径,是诉讼救济的必要补充和辅助,有着诉讼救济所不能或难以涉足的功能。因此对于诉讼外救济途径应给予更多的重视。文章通过英法两个代表性国家的行政诉讼外救济手段之比较,进一步研究我国诉讼外救济制度。  相似文献   

14.
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应用研究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排污权交易制度作为一种新的治理企业污染的市场手段比政府行政管制手段具有更大的优势,它将市场机制充分地运用于环境资源的配置,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通过排污权的交易,实现低成本治理污染,有利于环境保护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我国已经具有了实施排污权交易的基本条件,根据我国的现实国情,设计了包括立法、信息公示、监控系统、总量控制、排污权的初始分配和市场交易等六部分构成的排污权交易制度,提出了我国实现排污权交易一些急待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15.
刑事侦查权的控制机制是防止侦查权滥用的重要手段。比较研究发现,西方法治较为成熟的国家的侦查权控制机制主要有司法令状控制模式、司法救济控制模式和非法证据排除控制模式,这些模式的设计体现了权力制约的宪政精神,符合正当程序的诉讼原理,有利于保障当事人的人权。相比之下,我国侦查权控制机制的设计则存在诸多不尽合理地方,有必要借鉴国外立法中的有益做法,对侦查权控制机制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6.
土地征收侵权救济方式比较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的土地征收侵权救济方式为行政裁决,国家赔偿和传统的民事赔偿的组合救济,其具体的责任形式较为单一,不利于广大征收相对人土地权益的保护。考察英美法系代表国英美、大陆法系代表国德法以及日本相关立法可知,采取民事、行政和刑事混合的救济手段是世界土地征收侵权救济方式总的发展趋势。我国应从开拓传统民法保护,深化民事救济机制;完善行政救济相关机制,将土地征收侵权纠纷的行政处理方式作为前置程序、强化刑事救济机制的最后屏障作用,加重对相关责任人的惩罚力度等方面来完善我国土地征收的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17.
环境问题在现代社会越来越严重,而企业作为市场主体,是环境资源的主要利用者和环境污染的制造者,也是我国环境侵权的主体。因此,研究环境侵权的社会救济,加强企业承担环境责任,对减少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而现阶段中,在环境侵权的救济手段中存在诸多问题,立法的不健全,政府监督不力,企业自身对环境责任认识的不足,社会舆论和公众方面参与的不足都给环境侵权的救济带来障碍。鉴于此,需要对以上问题进行完善分析,提出加强企业履行环境责任,引入环境侵权社会化救济的必要性,同时从立法、政府、企业、社会等方面来探析我国企业环境侵权的救济手段。  相似文献   

18.
我国农业环境污染与农产品安全问题日益严峻,亟需建立和完善有效的应对措施与救济手段,农业环境责任保险作为社会化的侵权救济方式,可以较为有效地应对农业环境污染问题。通过理论分析以及现实论证,说明了农业环境责任保险的合理性;并从理论基础和社会基础等几方面分析了农业环境责任保险在我国建立与发展的可行性。  相似文献   

19.
船舶碰撞侵权责任制度对受害人的保护不足,需重新规制。推定过失与海上交通安全义务相适应,适合于对受害的第三人的救济;互有过失碰撞致第三人的财产和人身损害,均应采用连带责任;对于船舶碰撞致船员工伤,应明确船员和有关权利人享有工伤保险赔付和人身损害赔偿的双重救济权。  相似文献   

20.
工伤是现代社会工业化发展的副产品,对工伤的救济和预防备受工业化各国立法的关注.从最初人们在传统民法的侵权行为法范围内寻求权利救济至今,工伤法律救济制度历经了从劳动者自己负责制、雇主责任制到工伤保险制度,从民事侵权单一救济形式发展为多种救济手段并存的制度变迁.目前,面对我国市场化、工业化和城市化所带来的工伤事故的严峻形势,检讨工伤保险制度的立法缺陷,提高工伤保险的立法层次,完善工伤民事责任立法,建立以工伤保险为主、工伤保险与雇主责任制相结合的制度模式,协调发展工伤的商业保险制度,改进工伤救济的程序制度等,将是完善我国工伤法律救济制度的理性选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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