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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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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死刑案件指定辩护的有效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死刑刑罚具有不可逆转性,死刑案件指定辩护的有效性是法治从形式正义走向实质正义的必然,是刑事国际司法准则、平等原则和人权保障理念的基本要求。然而我国指定辩护中有效辩护保障机制的阙如及无效辩护的现实之巨大反差,使得完善我国死刑案件指定辩护制度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实现死刑案件指定辩护的有效性,需从实行死刑案件指定辩护律师资格认定制、设置辩护质量的底线标准、确立程序救济渠道等方面加以着手。  相似文献   

2.
在死刑复核回归最高人民法院三年多来,死刑复核程序的改革和完善的探讨从未停止。目前,死刑复核的相关法律规定非常笼统。辩护律师在介入死刑复核程序时,更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现行的死刑复核程序是法院主动启动、书面秘密审理的内部程序,未将被告人辩护权法定化,从而导致了律师辩护权在行使和保障机制上的障碍。律师作保障公民基本人权,防止公权力滥用的法律地位在死刑复核程序中的缺失了。  相似文献   

3.
《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办法》开启了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的大门。相比之下,更具必要性的死刑复核程序律师辩护全覆盖的问题却被忽略了,导致死刑复核程序中被告人辩护权利得不到保障。而死刑复核辩护律师的法律援助经费投入、执业权利保障、准入门槛要求及公众维护辩护权的意识4个方面的因素都深刻地影响未来死刑复核辩护全覆盖能否有效推进和实现。因此,有必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形成律师死刑复核程序辩护全覆盖制度落地的土壤。  相似文献   

4.
死刑案件的核准权已于2 0 0 7年正式收归最高人民法院行使,死刑核准程序的正确实施对于保证死刑案件的办理质量,坚持少杀、慎杀,防止冤假错案,贯彻"严格控制死刑、慎重适用死刑"的刑事政策均有重大而深远的历史意义。这既是司法公正的需要也体现了国家对基本人权的尊重和保障。但从我国现行的法律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来看,关于检察机关在死刑复核程序中的法律监督作用却鲜有提及,这无疑是死刑复核程序的重大缺憾,为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和司法公正,就必须在我国现行的司法体系和法律制度框架之下,讨论检察机关在死刑复核程序的检察监督。  相似文献   

5.
刑事被追诉人辩护权的最终实现往往依赖于律师的法律素养、执业水平等因素,由于缺乏必要的法律规制和救济途径,我国死刑案件的辩护效果并不理想.笔者对美国死刑案件有效辩护制度进行研究,阐明美国法院是如何通过无效辩护之诉与《美国死刑案件有效辩护指导纲要》所确立的辩护标准来维护死刑案件被迫诉人的辩护权,以供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相关司法解释时借鉴.  相似文献   

6.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严格的死刑复核程序,它的设置对于严格把握死刑的适用,统一掌握死刑标准,贯彻少杀的刑事政策大有助益。但是,由于目前我国死刑复核制度与二审合二为一,死刑复核程序虚置现象严重,死刑复核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另外,最高人民法院把死刑复核权下放,各省法院对死刑标准掌握不一,形成一国之内法律面前事实上不平等的局面。应将死刑复核权统一收归最高院行使,创建开放式的死刑复核程序。  相似文献   

7.
我国2012年修正的刑事诉讼法对死刑复核程序进行了较大幅度的完善,但实践中死刑复核程序的进步乏善可陈。缺位的法律援助、难以行使的辩护权利、过度适用的远程讯问导致死刑复核很难发挥预期的纠错功能。这些问题的出现根源于行政审批式的裁判方式和效率优先的价值观念。要有效实现死刑复核程序的功能,有必要赋予死刑复核程序中的被告人以获得法律援助的权利,强化对辩护律师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的保障,限制远程讯问的适用范围。  相似文献   

8.
我国死刑复核程序中法律援助缺位、辩护权行使难度大、辩护意见不受重视、法律规定粗疏且操作性差等,亟待加以完善。以刑事辩护法律援助全覆盖为契机完善死刑复核程序,主要路径在于建构我国死刑复核程序强制辩护制度,加快强制辩护的法律修订,以明确违反程序的法律后果、裁判文书说理的要求、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异议权利的行使等事项,并提供相关可操作性诉讼规则指引。  相似文献   

9.
在我国刑事诉讼法面临再修改之际,死刑复核程序的改革和完善已势在必行.死刑复核程序之立法完善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死刑核准权下放导致部分案件二审程序与死刑复核程序合二为一、死刑适用标准混乱、立法无序并剥夺和限制了当事人的程序权利,应将死刑核准权收回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行使;死刑复核方式应修改为赋予被告人律师辩护权,书面审理、凡有争议的案件应采取书面审理与设置听证程序相结合方式;死刑复核范围应采取法官全面审查与针对控辩方提出异议内容进行审理相结合;复核死刑立即执行案件不规定具体期限,复核死刑缓期执行案件规定具体期限;复核死缓案件无论量刑是否偏轻均不得加重被告人刑罚.  相似文献   

10.
随着现代文明社会对人权的关注和保护,死刑的存废之争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文章以刑法价值为指导,以刑法实证主义为重点,反思我国现行的死刑制度的不足,从严格限制死刑的适用范围、适用对象等方面完善死刑立法,从司法适用方面严格死刑复核程序,放宽死缓的适用条件,考虑设立赦免制度,切实贯彻"少杀、慎杀"的死刑政策.  相似文献   

11.
死刑是剥夺犯罪人生命的最严厉的一种刑罚方法,其立法取向历来受到各国立法者及刑法学家的重视。从公正角度来确定死刑的分配,标准只有一个,即只可分配于所侵害的客体价值不低于人的生命价值的犯罪中最严重的犯罪。以此为标准,本文针对中国现行刑法死刑罪名设置的缺陷,提出若干存废死刑罪名的具体建议。  相似文献   

12.
死刑的成本表现在死刑的程序成本、执行成本、随付成本三个方面。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巳废酴或中止了死刑,我国应该逐步限制、废除死刑。  相似文献   

13.
我国立法对于死刑适用的限制,早已内化于现行刑法之中,最重要的就是刑法本身对死刑适用做出的明确的适用条件。在司法实践中应坚持综合考虑主客观因素,坚持综合考虑总则分则的规定,正确理解并准确应用这一死刑限制性规定,这是当前限制死刑最务实的做法。  相似文献   

14.
我国毒品犯罪中被判处死刑的人数过多,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主要包括毒品犯罪案件在国内的大量存在、死刑核准权下放与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中的重刑主义。要有效地抑制毒品案件中的死刑人数,就应当树立轻刑、慎刑思想,采用适用法律时有利于被告的原则,充分发挥酌定情节的量刑作用,尽量以死缓制度代替死刑立即执行制度,尤其要严格控制运输毒品罪中的死刑人数。  相似文献   

15.
有清一代 ,死刑正刑 ,分绞、斩两种 ,其非正刑主要有枭首、凌迟、戮尸等 ,尤为原始和残酷。非正刑主要针对最为危及清王朝统治之根基者 ,除以往公认的十恶不赦之徒外 ,还特别针对汉族士大夫 ,用来压制汉族知识分子 ,欲以严刑峻法来挽救其专制统治的垂死命运  相似文献   

16.
由于我国当前尚不具备废除死刑的社会物质条件和文化、法制观念等条件 ,所以我国一贯实行严格限制死刑适用的刑事政策。但是这一刑事政策在落实过程中 ,由于封建重刑主义思想、传统价值观以及我国现阶段经济和治安状况的影响 ,在实体控制和程序保障方面都出现了种种问题 ,除了在死刑适用对象限制方面值得肯定外 ,不论是死刑适用条件、死刑实际执行制度 ,还是死刑程序保障方面都没有充分体现严格限制死刑的政策 ,使得我国的死刑政策没有得到充分贯彻 ,甚至还与死刑政策发生了某种背离。  相似文献   

17.
在我国,死刑的立法和司法适用有着广泛的民意基础,司法实践中死刑大量适用的现实又在不断强化这种群体意识。在民意与死刑的适用间存在某种互动关系。应当通过制度设计在民意与具体的死刑判决之间拉开距离,以限制死刑的适用,并进而削弱死刑的民众心理基础。  相似文献   

18.
从现代司法程序原理的角度讲,我国死刑复核程序在设计上存在着不公开、单方控制以及形式化等机理性缺陷,从而造成了死刑复核程序的正当化难题.目前理论界对于死刑复核程序改革的研究缺乏一种总体上的理论进路和框架,研究具有分散性,结论缺乏系统性.死刑复核程序的改革,必须以正当程序理念为目标指引,在正当程序理念和制度框架内,探寻我国死刑复核程序变革的可行性方案.为此,必须对死刑复核程序进行三审制改造,同时严格死刑案件的程序要件,以构建死刑案件审判的正当程序.  相似文献   

19.
废除死刑虽是社会发展的最终趋势,但我国不具备在短期内废除死刑的条件。我国当前死刑政策的基本模式应当是:立法保留、司法限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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