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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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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我国杂散居地区民族问题的特点和发展规律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中国民族分布的特点是大杂居、小聚居,交错居住.目前全国约有2000多万少数民族杂居、散居在全国各地的大、中城市及农村地区,包括1700多个民族乡和几千个民族村中.因此,杂散居少数民族的发展问题,是中国少数民族问题中的重要部分,是构成中国国情的一个基本要素.正确地分析和认识中国杂散居少数民族的现状、问题的特点,是科学地认识和掌握中国杂散居民族问题发展趋势、规律的一个基本前提.深入研究和积极探索中国杂散居  相似文献   

2.
我国是一个由56个民族组成的“大杂居,小聚居”的多民族国家.少数民族的杂散居情况尤为普遍.据有关资料显示:“我国有2000多万少数民族人口杂居、散居在全国各地的大中城市、农村地区,其中包括1500多个民族乡和民族村中.”仅拿回族来说,大约分布在全国百分之九十七以上的县市.正是由于存在着这种广泛的杂散居情况,使得这些地域内的人际关系变成多维度,社会交往、社会关系也更为复杂化了,因而出现的社会问题也就进一步增多了.我们说有杂散居少数民族存在的地域是一个特殊的地域;有杂散居少数民族的社会是一个特殊的社会;杂散居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矛盾具有双重性质:它既有一般意义上的社会矛盾特点,又兼有民族矛盾的特点.因而需要我们特别重视,认真对待.中国杂散居少数民族问题已成为我们90年代民族工作的一个中心环节,国家有关部门已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使杂散居少数民族的权益和社会地位得到法律保障.然而,一门完整的杂散居少数民族社会学目前尚未建立,这就给我们系统地进行杂散居少数民族工作造成掣肘的影响.笔者认为,对我国杂散居少数民族社会的系统研究,将有助于为我们做好杂散居少数民族地方的实际工作提供理论指导.现将笔者在这方面的一点浅见提出来,供大家参考.  相似文献   

3.
近20年来我国散居民族研究综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俊 《学术探索》2011,(5):64-69
散居民族是相对于聚居民族而言的,指居住在民族自治地方以外的少数民族,或居住在民族自治地方以内,但不是实行区域自治的少数民族。散居民族工作是我国整个民族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近20年来,国内学术界已有相关论著从散居民族的概念、概况、政策法规、权益保障、散居民族工作、民族乡工作、城市民族工作等不同的角度进行研究,各地在民族工作实践中也积累大量的经验,促进了散居民族的平等、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  相似文献   

4.
新中国成立后,实行了民族区域自治这一重要的政治制度,从这一法律规范出发,散居少数民族就有了特定的含义:一是指居住在各民族自治地方以外的少数民族,包括民族乡的少数民族;二是指居住在各民族自治地方内,但不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少数民族。目前,全国散居少数民族约有2400多万人口,占全国少数民族总人口的四分之一强。因  相似文献   

5.
塔塔尔族、乌孜别克族都是我国人口数量较少的民族,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时。两个民族的人口总数分别为4890人和12370人,其中在新疆居住的分别占到总人口的92.04%和97.78%。在人口的地域分布上,两族都有相似的特点:(1)散居;(2)主要生活在城市。目前。新疆维吾尔自冶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奇台县的塔塔尔乡、木垒哈萨克自冶县的大南沟乌孜别克民族乡分别是全国惟一的以塔塔尔族为主体和以乌孜别克族为主体的民族乡。  相似文献   

6.
加强民族乡法制建设,保障民族乡建设小康社会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民族乡是我国基层政权的一种形式 ,是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重要补充 ,是我国在不具备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条件的较小的少数民族聚居地方建立由少数民族自主管理内部事务的乡级基层政权 ,是解决我国散杂居少数民族问题的一种特殊政治形式 ,是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发展和完善。在民族乡建立和发展的过程中 ,我国的宪法、法律和民族乡行政法规以及辖有民族乡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县市有关民族乡的地方性法规、政策性文件 ,为民族乡的社会经济发展、稳定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起到了重要的制度保障作用 ,初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族乡法律法规体系。但是 ,由于种种原因 ,我国的民族乡法制建设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要实现党的十六大提出的本世纪头 2 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 ,国家和地方必须加强和完善民族乡的法制建设  相似文献   

7.
民族乡虽然只是区域经济范畴中的一些较小区域,但它们却是我国民族经济、民族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因而民族乡区域经济发展研究十分重要。本文基于区域经济学的视角,探讨了"十一五"时期以来我国民族乡经济发展的显著成效,分析它们存在的主要问题,总结民族乡经济发展的经验和教训,提出民族乡区域经济发展方式优化调整的建议,以便更好地促进民族乡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  相似文献   

8.
现在,全国人大民委会和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常委会都在抓紧时间创建民族法。搞好民族立法是件人事,用法律的形式把我国社会主义的民族关系固定下来,用法律的形式来保障少数民族的利益,是我国少数民族长期以来的愿望,也是健全我国“法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建国之初,我们搞了点民族立法,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保障一切散居的少数民族成份享有民族平等权利的决定》等。  相似文献   

9.
由于历史、自然等原因,云南散居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缓慢、社会事业滞后,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经济体制的转变,原有一些保障散居民族权益的政策措施逐渐失效或难以落实,决定了需要不断加强其权益保障.健全散居民族权益保障的法律法规体系、保持扶持政策的有效性和连续性、加大政策法规的执行、监督力度和相应的宜传、倡导和理论研究,才能为散居民族创造平等的生存和发展环境.  相似文献   

10.
吉林省少数民族以朝鲜族、满族、蒙古族、回族、锡伯族等5个民族为主,多聚居于1州3县和33个民族乡(镇)。其中4个民族在全国的人口总数过百万,甚至近千万。我省的朝鲜族占全国朝鲜族人口总数的61.54%。这些民族传统的生产方式以农(牧)业为主,渔猎采集为辅。农(牧)业民族的文化特征较突出。尊师重教传统与滞后的文化教育现状的冲突与调适少数民族几乎都有尊师重教的传统,但是各有侧重和特点。蒙古族尊师是尊有一技之长之“师”,崇尚能人、能力,并有保护、爱护人才的习惯。成吉思汗远征中亚、西亚时,中原全真教道长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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