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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产品侵权责任又称产品责任,是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因其生产、出售的产品造成他人人身、该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害而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随着消费者权利运动的发展,侵权责任也被越来越多的人看作是更有利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手段。文章结合一些当下的食品安全问题及苹果公司侵权等典型事件浅论产品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与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相似文献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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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2006,(7)
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找哪些人索赔?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享受服务的过程中,如果合法权益遭受损害,可以要求以下人员或组织承担赔偿责任:销售者消费者向销售者提出索赔要求后,销售者不论对产品质量缺陷是否负有责任,均应首先承担赔偿责任。销售者负责赔偿后,如果能够证明产品质量缺陷是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可以向生产者追偿。属于其他人过错的,销售者在赔偿后,可以向其他责任人追偿。生产者消费者向生产者提出赔偿要求时,生产者不能以其与受害人之间不存在合同关系为由而拒绝承担责任,也不能以产品质量缺陷是产品销售者或者其他人…  相似文献   

3.
关于数字劳动平台存在的劳动力灵活性与生产力保障之间的结构性矛盾,当前研究过于关注技术影响而忽视了组织的作用。市场与等级在经济活动中通常被视为两种替代性组织治理模式。本文通过对微任务平台和骑手平台的调查与分析,发现在纵向与横向结构上,平台采取代理与授权的形式,将代理机构与服务需求者纳入其组织系统,形成决策权集中化和工作过程控制权下放的独特组合。它在有效结合市场(高灵活模式)与等级(高控制模式)特点的基础上,生成了独立的、有自己逻辑的组织治理模式,推动了数字劳动分散式管理与全景式监控的高效统一。  相似文献   

4.
周圆 《现代妇女》2014,(3):266-266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划定了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范围,行政赔偿范围既包括国家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的行为范围,也包括国家对上述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与行政赔偿范围之间关系具有一定关系,研究二者关系对研究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和行政赔偿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5.
第四次工业革命正在全面而深刻地改变着当今世界的生产方式与就业形态,进而对建立在传统劳动关系基础之上的工伤保险制度带来重大挑战。在工业化与现代化进程全面加速的背景下,中国工伤保险制度实践中存在着覆盖范围过窄、保障功能有限、需求迫切的高风险劳动者被排斥在制度之外等问题,现行工伤保险制度已经不能适应时代发展需要且正在偏离建制初衷。作为全球数字经济的引领者,为适应新的经济形态的发展,中国有必要加快重构工伤保险制度,坚守有效管控职业伤害风险、切实保障劳动者工伤权益的初心,打破传统劳动关系的束缚,建立全面覆盖劳动者、全方位预防职业伤害、全过程保障劳动者权益的工伤保险制度。  相似文献   

6.
余玮 《职业》2009,(7):7-8
他是1000万新闻出版行业从业人员的掌舵人,他的人生履历十分丰富:从工厂到机关,从中央到地方。再从地方到中央。当过工人,下过矿井,进过机关。办过企业,是学者型高官。尽管职务不断升迁,但是不变的是他求真务实的本色和勇于改革、勇于探索的胆识。他说,人生的舞台有大有小,戏是否唱得好。靠的是自己的本事,与舞台的大小没有太大的关系。  相似文献   

7.
我于去年被某保险公司招募为保险营销员,报酬与业绩直接挂钩,报酬形式为保费佣金(返点),我与保险公司签署的《保险代理合同书》约定:双方基于保险代理合同形成委托代理关系,保险营销员从事约定的代理业务,获得保险公司支付的代理费报酬。今年6月,我在前往办理一笔保险业务的途中发生单方责任的交通事故。事后,我多次要求保险公司给予工伤待遇,均被保险公司拒绝。请问,从事保险代理是否形成劳动合同关系?  相似文献   

8.
20世纪70年代以来,儿童照顾问题在西方社会由个体家庭责任演变为普遍的社会需求,被置于国家、市场和家庭关系的政治话语中。面对新的儿童照顾安排需求,欧美国家发展出亲职假、公共儿童照顾服务和经济支持三种途径来重新分配儿童照顾的任务、成本和责任。儿童照顾政策不仅影响妇女的劳动力参与,还与儿童的福利水平高低密切相关。确立照顾权利是公民社会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建构一个由国家、市场、志愿组织和家庭共同提供的"混合照顾"体系,改变照顾工作在家庭内部不平等的性别分工以及把儿童照顾政策作为解决其他社会问题的政策工具都是值得中国借鉴的经验。  相似文献   

9.
长期护理保险立法是我国积极应对人口加速老龄化和保障失能弱势群体基本生存权的一项基础工程,属于社会法的调整范畴。长期护理保险制度49个国家试点城市政策“碎片化”和试点指导法规位阶偏低阻碍了制度推进和定型。立法需要遵循找准时间节点、先综合性立法后单行立法、创设性立法与授权性立法有机结合、尽早规范程序性立法内容等四个“尊重”基本原则。基于保险关系、服务购买关系与护理服务关系三个层面的各参与主体权利与义务的定位是立法的核心。保险人与保险辅助人在基金管理、经办管理、信息化管理和质量管理中角色地位的立法确认是制度健康、可持续运行的重要保障。其中,长期护理保险建制实行省级统筹,独立于医疗保险运行,委托市场第三方经办,以及统一管理与服务标准是管理机制立法的重中之重。制度参与主体尤其是保险辅助人的违法责任规范越详细具体越能规避道德风险。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以及保险辅助人多主体之间可能存在的诸多权责纠纷,依据现行相关法律和可能的法律创新,处理适用的法律关系立法需进一步健全规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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