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随着日本高龄化社会的急剧演变,丧失或部分丧失判断能力的老年人不断增长,使其成为了各种恶意交易的鱼饵或者自身出现了财产管理困难等诸多问题.对此,日本对原来的成年监护制度进行调整和创新,建立了由第三人来补充丧失的判断能力,并且由该第三人进行财产管理、法律帮助等行为,来防止被监护人权利被侵害为内容的新成年监护制度.我国高龄化现象也很严峻,可我国对应的成年监护的法律已很陈旧,而且与成年监护制度改革经验的日本现行法律的比较来看,这种落后的法律制度已经无法与急速演变的社会关系发展相适应,需要建立一个符合国际性潮流的崭新的成年监护制度.  相似文献   

2.
论我国未成年人监护监督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为有效保护未成年人人身、财产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设立了监护制度,构建了未成年人监护基本制度和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对未成年人监护制度进行了一些补充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确立了未成年人权利优先的原则。一定意义上讲,我国未成年人监护制度已初步形成一定的体系,但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有些规定突显出它的不足,如:现行立法依赖亲属监护;缺乏行之有效的监护监督机制;监护监督制度几乎空白,等等。国外关于监护监督制度的规定较为完善,有可借鉴之处。基于此,考虑从建立对监护人监督机制等方面完善现行监护监督制度,包括设立监护监督人并明确监护监督人的职责,由民政部门作为行政监督机构,具体化监护监督措施,等等,以更好地维护未成人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3.
新近《民法总则(草案)》的出台并未撼动中国父权主义成年监护制度基础。女性主义理论认为,传统家父制监护忽略了被监护人的“女性化”事实,将被监护人排除在“理性人”范围之外,否认其存余的意思能力,以便对其进行“控制管理”。因此应将女性关怀伦理引入到成年监护改革中,设计更加合理、公正的“情境化”功能性意思能力评价方法,以“关怀”被监护人的理念矫正传统的父权主义监护措施,以支持型的决定模式取代传统的替代型决定模式,更好地保障被监护人的自由意志及各项权益。  相似文献   

4.
试论我国成年监护制度的立法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现行成年监护制度形成于20世纪80年代,在立法体例、立法理念、具体制度设计上都具有历史阶段性特点,但经过二十多年的社会变迁已经不适应转型社会对成年监护的需求。我国应积极回应社会需求,以民法法典化视野和开放的姿态进行成年监护制度的体例协调、理念更新,并以加强公权力介入为切入点,进行具体制度构建,从而完善我国的成年监护制度。  相似文献   

5.
孙也龙 《创新》2015,(4):98-102
现行《精神卫生法》非自愿住院制度的构造包括主体要件和行为要件,又根据行为要件的两种类型,非自愿住院可分为监护人决定型和国家强制型。现行法所谓"严重精神障碍"并不能反映主体要件的实质,应改为自愿能力。为保障医疗服务的可及性,应取消危险性标准作为监护人决定型非自愿住院的前提要件。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的确定方式应包括法定监护和意定监护。对于国家强制型非自愿住院的适用范围,一方面应纳入严重自残或自杀等严重伤害自身的情形,另一方面应对危害他人安全的情形做限制性规定。  相似文献   

6.
成年人监护制度的改革有以下几点经验可取:扩大成年人监护适用对象;规定意定监护;确立意思能力的判断标准;扩展可担任监护人的范围;完善监护人的职责行使及限制。  相似文献   

7.
《社科纵横》2019,(10):98-103
家事纠纷诉讼调解转介机制是法院将已经受理的家事纠纷由法官调解转介给特定的调解组织或人员调解的审判工作机制,其制度内涵有三点:转介主体、转介范围和转介程序。该机制是审判工作机制而非调解的一个类型,因此与委托调解、强制前置调解和协助调解不同。家事纠纷诉讼调解转介机制属于司法调解权的分化,既是对社会力量参与家庭文明建设的要求,也是民法典编纂背景下婚姻家庭法变革的需要,更契合民事诉讼社会化的趋势。作为家事审判领域的制度创新,诉讼调解转介机制是民事诉讼"调审分离"的过渡性制度安排,其最终趋势是实现调解与审判的全面分离。就家事纠纷解决而言,未来时期内该机制的实效发挥倚赖于专门的调解机构与专业的调解队伍建设。  相似文献   

8.
随着我国老龄化社会的到来,身心障碍的高龄人的数量急剧增长,而我国目前的成年人监护制度对逐渐丧失行为能力的老年人如何加以监护,立法还是空白。因此,无论是出于对立法完善的考虑,还是出于对该群体的关怀,均应在将来民法典设计中充分重视对高龄人的保护,制定出包括因年龄增大而判断能力衰退的无行为能力人的成年人监护制度。首先,我国的成年人监护制度的设计要针对老龄化社会的现实状况,纳入“维持生活正常化”和“对自我决定的尊重”的新的立法理念;其次,在保护被监护人利益的具体法规方面,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的先进立法经验,在监护制度中扩大被监护成年人的对象范围,把需要帮助的老年人纳入到被监护人的范畴,并明确成年人监护的标准,细化监护的类型并确立监护监督人制度,从而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成年人监护制度。  相似文献   

9.
日本裁判员制度是国民同法官共同分担责任、相互配合、真正以审判主体的法律地位参与到具体刑事案件审判中来的一种新的国民参与制度。该制度规定了裁判员的选任范围、选任程序、权利义务以及违犯该法的惩处措施等。日本司法改革审议会的专家们十分看好这一制度,但日本国民却不认同。究其原因是该制度过分强调了裁判员的国民性、裁判员参与刑事审判的义务,忽视了国民的身份保障。  相似文献   

10.
冉逸 《社科纵横》2008,23(6):79-80
无论是监护权与亲权并存的大陆法系国家的民法,还是英美法系国家和我国监护权与亲权的民法立法体例,监护权无疑对保护未成年人有重要的作用.但其在保护未成年人的问题上也有不足,本文通过对监护制度的分析,指出现行监护制度在保护未成年人问题上的不足,提出自己的设想以求教于方家.  相似文献   

11.
日本养老护理供给体系发展经验及启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凡 《社会福利》2010,(10):46-47
日本是世界老龄化程度最高的国家之一。为了满足快速增长的养老护理服务需求,日本养老护理制度经过几次大的改革调整,经历了补缺型、适度普惠型、普惠型社会福利制度三个建构阶段。与以上三个阶段相衔接的是三部法律:1946年的《社会救济法》,1963年的《老人福祉法》和1997年的《介护保险法》。在日本养老护理供给体系发展中,"民间化"(民营化)一直是一个发展的主线。目前民政部正在构建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制度,日本在养老护理制度建构方面的有益经验,值得参考和借鉴。  相似文献   

12.
2014年9月27日,第九届全国救助管理站站长交流会暨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经验交流会在长春召开。会议以"创新救助管理工作机制,推进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为主题,旨在分享救助管理工作的创新做法,探讨救助管理工作在社会救助体系中的功能定位,交流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的有益经验,以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推动工作创新发展。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在会上提出,要积极应对救助管理工作面临的新要求新挑战,全力推动救助管理工作,倾力推进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要在现行制度框架下,逐步推动建立"以家庭监护为基础、社会监督为保障、国家监护为补充"的监护制度,形成"家庭、社会、政府"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格局。  相似文献   

13.
通过对理性人理论、自主决定理论的分析,从法学、经济学、心理学的角度论证了成年人监护制度改革的根源。指出监护制度的设立与法学领域的理性人理论密不可分,行为经济学为心智障碍者行使自主决定权提供了理论依据;自我决定理论从内在动机的角度探讨了人类生命本源及生命意义,其亚理论从自主、胜任、联结的角度探讨了人类基本需要的满足对生命价值的重要性。为使心智障碍者获得有尊严的生活,我国成年人监护制度在立法层面应明确心智障碍者不得自行从事的重大财产行为,在司法层面应废除概括式的限制行为能力宣告制度,在社会层面应为心智障碍者融入社会创造更多条件。  相似文献   

14.
经历了环境污染和公害问题后,近年来日本积极构建"低碳"、"循环型"和"与自然共存"社会,并于2000年正式实施《绿色消费法》,进一步完善了循环经济法律体系。日本在推进绿色消费方面处于世界领先地位。已经形成了以法律为基础,财政、税收、采购和激励等政策相结合的绿色消费制度体系。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日本绿色消费的理念演进和制度构建,对中国创建可持续发展的经济社会体制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5.
孙章伟 《日本学刊》2012,(2):81-95,159
日本1959年版《经济白皮书》指出,消费革命与技术革新构成了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自实施"国民收入倍增计划"以来,日本建立健全了一整套增加国民收入、扩大内需消费的政策体系,较好地解决了供给力与消费需求力之间的矛盾。依赖于完善的国民收入分配体系和坚实的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产业结构形成强大的内需消费进而推动经济增长,不仅是凯恩斯经济学的具体运用,也是消费主义价值观和社会转型观在亚洲的成功实践。日本扩大内需消费的一系列制度安排,值得中国借鉴。  相似文献   

16.
徐世平 《社科纵横》2006,21(2):78-80
日本以《农业基本法》为“母法”,制定了200多部配套的农业法律,已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农业法律体系。日本农业法包括农业基本法、农业基础法、农用土地法、市场流通法、农业主体法、农业金融法、灾害保险法和质量检查法等内容。日本农业基本法以1961年《农业基本法》为基础,现行农业基本法是1999年颁布的《食品、农业、农村基本法》,该法以更广阔的视野审视有关粮食、农业、农村的一系列问题,谋求全体国民安全和安心,农业生产者自信和自豪,生产者和消费者、城市和农村共存。日本的农业法律地位十分突出,注重农业结构调整,将农业问题和资源问题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农业法律体系中,国际规则的价值和国内法的观念冲突时,国内法的作用明显。  相似文献   

17.
在钓鱼岛争端的论战中,日本官方回避《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为代表的雅尔塔体系法律文件在确定战后东亚领土中的地位,反而将《旧金山和平条约》作为日本对钓鱼岛"主权"主张的条约法依据。本文结合历史学对"雅尔塔体系"的研究,侧重从国际法尤其是条约法角度,重点考察和论证"二战"后国际秩序的雅尔塔条约体系的"强行法"特质,并分析这些条约与钓鱼岛问题的紧密关联,以批驳日本的官方主张。  相似文献   

18.
《日美地位协定》是规定美军在日特权的日美间协议。以地位协定为核心,由《日美安全条约》、地位协定、"密约"及日本国内特别法等构成的"安保法体系",在法理上确定了日本对美军事从属地位,并将该协定嵌入到国内统治结构中。"安保法体系"及其制度性支撑共同构成了规定日本对美军事从属的"法理框架"。日本将对美军事从属的压力传导至冲绳,导致冲绳基地问题的产生。基地的存在给冲绳带来了美军犯罪等问题,且在相关事件处置过程中司法不平等现象屡见不鲜,基于地位协定的"治外法权"导致冲绳民众被害心理的"再生产"。地位协定是冲绳基地问题的法理根源。  相似文献   

19.
贺平 《日本学刊》2010,(3):63-76
二战后日本的农地流转制度改革贯穿了其城市化、现代化和工业化的全过程。随着对《农地法》、《农业振兴地域整备法》、《农业经营基础强化促进法》等主要法律及相关制度的修改和完善,日本对农地流转的限制逐步放宽。其农地流转过程中的利益分配基本体现了公平、公正的原则,避免了少数集团的利益垄断。农户成为立法调整、政策变更和利益分配的受益主体。凭借农地流转活动的发展,日本农户的人均收入水平迅速提高,城乡收入差距出现倒置。土地分散经营的状况也有所好转,单位土地资源的配置效率得到一定程度的提高。  相似文献   

20.
二战后日本的农地流转制度改革贯穿了其城市化、现代化和工业化的全过程。随着对《农地法》、《农业振兴地域整备法》、《农业经营基础强化促进法》等主要法律及相关制度的修改和完善,日本对农地流转的限制逐步放宽。其农地流转过程中的利益分配基本体现了公平、公正的原则,避免了少数集团的利益垄断。农户成为立法调整、政策变更和利益分配的受益主体。凭借农地流转活动的发展,日本农户的人均收入水平迅速提高,城乡收入差距出现倒置。土地分散经营的状况也有所好转,单位土地资源的配置效率得到一定程度的提高。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