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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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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文对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的颁行年代进行了再次探讨,认为汉二年时,萧何并未制定汉律,而《二年律令》中诸律如:《贼律》、《置吏律》、《行书律》、《金布律》、《史律》、《傅律》等律的颁行年代也均不为汉二年,因此推断《二年律令》中的“二年”当为吕后二年。  相似文献   

2.
张家山汉简所见汉律中的"告"制论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告"制是汉律中的一项重要制度.从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可见,汉律中的"告"制主要包括对"告"与"听告"主体,"告"的限制及法律责任,"听告"的法律程序及对"告"的处理等内容的规定.显然,汉代"告"制与现代意义上的刑事自诉并不完全相同,其同时具有控告、报案、举告、报告等性质.司法机关需要根据"告"的不同性质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从而启动国家司法权.  相似文献   

3.
刘厚琴 《南都学坛》2007,27(3):14-17
汉代继承关系的法律,传世古籍未有具体记载,张家山汉简之《二年律令》所见汉代继承关系的法律却多达20款。汉代家系继承法主要体现在爵位继承和户主继承上。张家山汉简律对家系继承关系的规定,展现出汉代家系继承制度之宗法伦理特色:一是家系继承以血缘亲等为中心,体现出家庭成员的身份等差;二是兼顾婚姻关系,规定了妻子的继承权;三是宗法血缘关系之入律是从立法方面开始的,也体现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家系继承法律规定与家系继承实践存在差异;四是父系血统关系是逐渐增强的。汉代家系继承法既以立法的形式强调了宗法伦理关系,也以立法的形式肯定并加强了家庭内部的不平等关系。  相似文献   

4.
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户律》中的"田命籍"应为"田合籍",它是《户律》中记载的汉代五种户籍类簿籍中重要的一种。从国家统计土地的角度看,"田合籍"应是所有土地的总籍。它可能既是记载国家所有田地情况的总籍,同时也是记载每户所有田地情况的总籍。  相似文献   

5.
铁榜诫侯论     
漫长的中国封建社会,历代开国帝王为了强化中央集权和缓和阶级矛盾,都适时地制定了比较完整的封建法律。秦始皇统一六国制定了“奉律”,刘邦建立西汉政权后,深感“三章之法,不足以御奸”;便令萧何根据《秦律》而制定了《汉律》。如果说,秦、汉律多是针对被统治者的,那么,到了唐代,李世民完成的《唐律》中,则出现了有利于社会经济发展、防止地主官僚过分迫害人民以缓和阶级对抗的规定。诸如对占地过多、“妄以盗卖公私田”、“在官侵夺私田”等不法行为已有惩罚的条律,朱元津自号吴王前,便已发生统治集团人物纵容豪奴破坏法纪,…  相似文献   

6.
西汉初年,汉统治集团开始了重大的立法活动。肖何、韩信、张苍、叔孙通等人主理其事。他们以秦律为基础,并加以补充、修改,从而形成了较为系统、完整的汉律体系,加上后来历朝不断的修订、补充,汉律日趋成熟,在两汉社会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我们看到,在汉代法律体系之外,另有“春秋决狱”在某些重大叛逆、伦理之类的疑狱中起着不小的作用,其内容、原因、实质及结果如何?此即本文意欲加以论述的。“春秋决狱”是汉魏时期的一种特殊断案形式,即封建官吏根据《春秋》及其他儒  相似文献   

7.
试论《晋律》的刑制特点与理论贡献张建荣(中国政法大学)一、晋朝《泰始律》的制定及其概况西晋尚未建立之时,晋王司马昭便作好了取代曹魏政权的有关准备,其中之一即着手制定新律,命贾充、杜预等十四人删改《魏律》,摘录《汉律》有关章句,并确认郑玄的代注本为基准...  相似文献   

8.
本文以张家山汉简为主要考察对象,结合传世文献,剖析了汉初盗罪的构成。与秦代盗罪比较,汉代关于盗罪的制度设计,与秦律既有沿袭关系,也有变革,并非“汉承秦制”四字所能囊括其意。  相似文献   

9.
张家山汉简《奏谳书》编录的秦、汉案例文书是宝贵的法律文献,具体反映了秦汉法律的实际应用状况和原则,经与云梦睡虎地秦简、龙岗秦简的秦律、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的汉律对照研究发现:秦律规定的“毋笞掠而得人情为上”、“笞掠为下”的治狱思想和原则没有认真贯彻落实,与治狱实际存在差距;秦律严厉且缺乏弹性,禁止治狱官吏“释法”;秦在对执法官吏进行个人道德及法律教育的同时还重视对在具体执法过程中表现突出的治狱官吏进行表彰;汉初统治者在执行法律过程中存在疑罪从重的倾向,疑罪从轻原则并非始于汉初;汉初严格执行“法时”原则,强调依犯罪时所施行的法律判罪。《奏谳书》直接架起了出土秦律与汉律二者之间关系的桥梁,反映了秦汉法律的继承与发展,为秦末汉初司法制度的演变提供了依据,在秦汉法律关系研究中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0.
张家山汉简盗律考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曹旅宁 《南都学坛》2003,23(1):11-15
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出土于江陵张家山 2 4 7号汉墓 ,是吕后时期行用的法律。根据其中的“盗律”条文 ,群盗是集团犯罪 ,它的犯罪构成要件是人数在五人以上 ,以暴力为手段 ,以故意伤害致人残废、故意抢劫为犯罪行为。对群盗的处罚严厉。“盗律”生动地反映了战国秦汉时期阶级矛盾的实况 ,为研究秦末农民起义与群盗集团的关系提供了相当关键的史料 ,澄清了睡虎地秦简《法律答问》若干含混不清之处  相似文献   

11.
刘邦率军入关后制定的“约法三章”,只是一个战时的临时措施,是为了收买和稳定民心而采取的权宜之计。汉初的立法活动应当以萧何制定律令为开端。萧何制定律令、韩信制定军法、张苍制定章程、叔孙通制定礼仪才是汉初完整的立法活动  相似文献   

12.
奉常是西汉掌管宗庙礼仪的中央职官,其地位十分重要。长期以来,学者在研究西汉奉常,主要依据《汉书·百官公卿表》的记载。但《汉书·百官公卿表》所反映的大约是西汉中后期的情况,难以证明汉初职官设置的实际。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秩律》的出土为研究汉初的奉常提供了宝贵资料。从《二年律令·秩律》所载来看,汉初奉常与太常的名称变化要比传世文献记载的更为复杂;外乐、太卜、太祝、祠祀等奉常属官的实际情况与传世文献的记载也有不少差异。  相似文献   

13.
“数”的哲学观念,是早期《老子》文本经典化的思想背景之一。刘向、刘歆对于“数”的哲学思考不但具有明显的宇宙论特征,而且具有一定的本体论色彩。在汉代,宇宙论的数理对于古书内容的构成、解释及其篇章数的设定都产生了重要影响,对于古书的经典化起了重要作用,《老子》亦复如是。以天道观的数理设定章数,是《老子》文本在汉代经典化的内涵之一。景帝立经本是《老子》文本定型化的开始,汉简本是景帝立经本的复抄本,其分章的数理是盖天说的“天三地四”说;通行本则是根据浑天说、三统历的数理来分章的。刘向定著《老子》上下篇的章数仍应判断为37和44,是通行本分章的来源。所谓上篇34章、下篇47章的记载,可能是道教徒为了维护河上公本的绝对权威而有意改作的。  相似文献   

14.
我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各民族都具有悠久、丰富的历史文化,其中法律文化就是多彩多姿,值得深入研究的。多民族地区社会经济基础不同,所要为它服务的法律也会不同。对于依托于农业经济之上的中原法系而言,由李悝《法经》到萧何《汉律九章》,由《唐律疏议》到《大宋刑统》,由《大明律》到《大清律》,等等,研究中国历史的和从事法制研究的人,并不陌生。而对于依托于草原牧业经济之上的兄弟民族政权的法律,似乎不太了了。即  相似文献   

15.
读汉史者,皆知汉高祖刘邦初入关时,“与父老约,法三章耳,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馀悉除去秦法”。不过,这次的约法三章,只是临时性的措施,不久,即命萧何等制定新的法令,《汉书》卷一下《高祖纪下》说: 初顺民心,作三章之约。天下既定,命萧何次律令,韩信申军法,张苍定章程,叔孙通制礼仪。同书卷二十三《刑法志》也说: 汉兴,高祖初入关,约法三章,曰: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蠲削烦苛,兆民大说,其  相似文献   

16.
西北屯戍汉简绝大多数是文书性质的简牍,姓名资料非常丰富,是研究汉代姓名学的重要史料。西北屯戍汉简所见姓氏以单姓为主,目前所见复姓34个。通过结合秦汉印章、封泥中的复姓资料,对西北屯戍汉简中的复姓进行辑考与统计。  相似文献   

17.
《史记·太史公自序》云:“徙强族,都关中,和约匈奴;明朝廷礼,次宗庙仪法.作《刘敬叔孙通列传第三十九》.”《史记·刘敬叔孙通列传》赞语也云:“然而刘敬脱挽辂一说,建万世之安,智岂可专邪!叔孙通希世度务制礼,进退与时变化,卒为汉家儒宗.‘大直若诎,道固委蛇’,盖谓是乎?”基于此,后人认为司马迁作《刘敬叔孙通列传》的主旨是表彰刘敬和叔孙通的功绩.但综合考察司马迁的政治观、价值观、个人遭遇和笔法,司马迁是运用“曲笔”,寓贬于褒,通过刘敬与叔孙通二人的对比来深刻揭露汉代儒者见风使舵、曲意逢迎的丑恶嘴脸,由此表达对汉武帝“独尊儒术”的不满.  相似文献   

18.
所谓齐鲁文化是指先秦齐国和鲁国以东夷文化和周文化为渊源而发展建构起来的地域文化。齐鲁文化是秦汉以来中国大一统文化的主要源头。两汉时期所实行的礼仪制度与作为意识形态和学术思想的“礼学”基本上都是承源于齐鲁之学。汉王朝开国伊始 ,鲁人叔孙通就根据儒家学说为统一的大汉帝国制定了一套规范社会政治生活的礼仪制度 ,并编撰《仪品》十六篇与《汉礼器制度》 ,不仅奠定了有汉一代的礼制基础 ,而且为其后约两千年的封建社会的礼制确立了基本模式。汉代的“封禅”与“明堂”制度也主要是在齐鲁文化的影响下形成和确立的。此外 ,汉代的《仪礼》之学、二戴《礼记》之学与《周礼》之学也都与齐鲁之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关系。  相似文献   

19.
与日常性"徭""戍"相别,战时征发、调集称"军兴",与"从军"关系密切。从秦汉《兴律》到唐代《擅兴律》,军兴内容逐步被纳入其中,并成为主体,前后存在一个发展的过程。张家山汉简《奏谳书》有涉及"发屯"的案例。蛮夷大男子因逃亡而被处以腰斩重刑。相关量刑判定,对理解汉代《兴律》多不载军兴内容,或有启发。当时军兴的相关规定,仍属军法范畴。  相似文献   

20.
本文依据《居延汉简》《居延新简》《肩水金关汉简》中的戍卒家庭信息,试图探索汉代居延地区的家庭规模与结构。西北地区地广人稀,每户家庭规模较小,但结构并不单一。这样的家庭规模与结构除了政府的法律导向外,也应考虑居延当地的自然地理环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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