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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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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司法实践中,民事诉讼“新的证据”的适用长期处于混乱状态。对此,笔者从“新的证据”的界定、法律规定的不严谨以及客观真实和法律真实两种证明标准并存于同一法律中等三方面,探究了导致“新的证据”适用混乱的深层原因,以期为完善我国民事诉讼立法,提高司法裁判水平略尽绵薄。  相似文献   

2.
在民事诉讼新的证据的认定标准上,最高人民法院前后出台的司法解释奉行不同的标准。而且,在界定新的证据这一概念时,人民法院未能将其与一般证据区别开来,难以彰显新的证据的特性和制度功能。事实上,新的证据与案件事实的认定,乃至纠纷的有效解决休戚相关。故而,最高人民法院应从有效解决民事纠纷的宗旨出发,对新的证据的特性进一步解释,统一新的证据的认定标准,以确保法律适用的统一性和权威性。  相似文献   

3.
民事诉讼庭前证据交换程序作为审前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保证司法公正和提高诉讼效率的双重价值。多年的司法实践表明,证据交换程序并未有效发挥作用。应当通过提高立法阶位、完善证据交换程序规则体系、建立科学的证据失权制度等,使证据交换制度更加切实有效。  相似文献   

4.
《证据规定》的颁布施行,是民事审判乃至整个民事诉讼领域中一件意义重大的事情,它必将对我国的民事司法制度产生广泛而深刻的影响。但人们对证据制度改革的企盼,特别是民事诉讼理论界所期待的证据规则,却并不是最高人民法院已出台的《证据规定》,而是国家关于民事诉讼证据制度的立法完善。然而,最高人民法院之所以急于出台这一《证据规定》,亦有其较为复杂的现实背景。从某种意义上说,它是最高人民法院在现实条件下所采取的"迫不得已"的应急举措。现行立法规定的不足,在客观上要求从立法上对民事诉讼证据制度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5.
民事诉讼“新的证据”是《证据规则》的重要内容之一,对它进行科学的界定,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司法实践中都有着积极的意义。长期以来,由于理解上的差异,导致适用上的不一致。本文从诉讼的三阶段入手进行简要论述,合理解释“新发现的证据”和“客观原因”。  相似文献   

6.
随着我国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不断深入,证据立法提上日程。结合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文章探讨了我国民事诉讼法上的举证时限制度。通过明确举证时限,逾期举证将会产生证据失权的法律后果。在举证时限问题中,当事人新发现的证据即指举证期限内当事人所不知道的和一审程序后才产生的事实。  相似文献   

7.
我国的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存在基础价值理念错位、片面追求诉讼效率而牺牲实体公正、具体制度设计严重脱离国情等缺陷,这些缺陷导致证据规则在实施过程中遭遇困境。证据规则应树立发现真实的基础价值理念,对举证时限、举证责任的分配、非法证据排除等具体制度作出符合国情的修订,以保障证据制度发现真实之目的的实现。  相似文献   

8.
证据在诉讼理论与司法实务中的重要地位毋庸质疑,诉讼过程实际上就是证据的运用过程,证据的运用直接决定着诉讼的结果。从当事人及代理律师的角度对民事诉讼中证据的运用做一宏观上的把握,分析了如何运用证明对象、证明责任、免证规则、举证时限、证据规则、证明标准等一系列具体证据制度,实现诉讼目的。  相似文献   

9.
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中没有举证时限的规定,在民事诉讼中实行的是证据随时提出主义,这种程序模式所尊崇的哲学理念为实事求是、追求客观真实以及坚持有错必纠.这种程序模式是以追求实体真实为主要目的,但是,却以丧失正当程序与诉讼价值为代价,是一种重实体轻程序的必然反映.本文从通过分析我国民事诉讼中举证时限制度,为完善民事诉讼中的证据制度提供建议.  相似文献   

10.
业已进入纵深阶段的审叛方式改革 ,将庭审置于审叛方式改革和实现司法公正的核心 ,程序公正与司法公正比肩而立 ,与之相对各地各级法院纷纷制定庭审规则 ,以此规范所属法院的庭审活动 ,然而通观这些规则 ,无一例外地避开了被视为诉讼法禁区的证据体系与证据基础理论 ,从辩证唯物主义视角来说 ,就是没有借助对证据机理的改革 ,实现我国诉讼体系改革质的飞跃。本文拟以明晰我国民事诉讼功能模式为视角 ,辨晰民事证据基本理论和概念的内涵 ,来确定我国民事诉讼庭审规则中的新理论。  相似文献   

11.
证据制度是民事诉讼法的核心内容,也是民事司法改革的重要切入点。本文以法理学视角审视了新的民事证据规则在法律渊源、法律移植、法律价值三个层面的利与弊,并做出法理学的客观评价,拓宽了对证据制度研究的角度,深化了民事司法改革的理论基础。  相似文献   

12.
间接证据作为民事诉讼常见的一种证据形式,其依据经验法则和推理构成间接证明方式,该方式是民事诉讼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手段。间接证据因为证明对象多元化、证明力不确定和证明事实方式复杂化,使得法院对其采取了谨慎、怀疑甚至是排斥的态度,法院对其运用或是简单滥用证据排除规则、证明力较小规则将其排除,或是以证据不能证明案件事实直接适用证明责任规则裁判定案,使得原本能够认定的事实得不到科学证明。因此,对于间接证据,首先应明确法院仅能依据宽松的证据能力制度对其作有限排除,同时应限制常识性的间接证据证明力较小和真实性规则滥用以及要求法院对矛盾间接证据证明力问题进行合理分析。更重要的是,在间接证明分为证据环、证据链等几种具体类型基础上,应明确间接证明对推定基础的经验法则之要求,确定间接证据证明案件事实的多样化模式,并且赋予间接证据在证明欺诈、胁迫等主观事实方面的重要作用。然后法院面对间接证据时才能依赖自由心证来认定事实,使民事裁判建立在规范、严谨的证据审查基础之上。  相似文献   

13.
我国民事举证期限制度的发展经历了随时提出主义阶段、形式的适时提出主义阶段和适时提出主义阶段等三个时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确立了严格的证据期限制度,但该制度存在以下缺陷:对逾期举证的制裁过于严厉;没有健全的配套措施;确定举证期限的立法不够完善;法院不适当履行释明义务的救济措施缺失。因此,建议在借鉴国外相关立法并结合中国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对民事举证期限制度作出有针对性的修改。  相似文献   

14.
在行政诉讼中,相对人的任务是提出证据,把当事人引入诉讼程序承担的是提证责任,而被告行政机关则依据法律直接的规定承担对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文件举证任务,如若举证不能或不力,则承担败诉后果的法定责任。  相似文献   

15.
证券市场上的内幕交易行为作为一种违法违规行为一直是各国立法规制的对象,我国虽然也有相关立法规定,但是却鲜有关于内幕交易民事责任的规定。本文讨论了内幕交易民事责任中的举证责任,并主张应实行举证责任倒置。  相似文献   

16.
17.
对证明责任性质的探讨有助于深化对刑事证明责任性质的研究。证明责任是为了解决案件事实真伪不明时,法律关于诉讼风险的分配问题。而刑事证明责任的性质是指,作为控诉方的检察机关如果对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实不能提出证据加以证明或者证明不能满足排除合理怀疑的标准,最终导致法院没有支持控诉方的主张,败诉的风险由检察机关来承担的问题。据此,在刑事诉讼中,侦查机关和法院不承担证明责任,真正意义上的证明责任,即败诉风险的负担,始终固定在控诉一方。  相似文献   

18.
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在证明责任分配理论上存在着较大的区别,我国的证明责任分配理论应当在借鉴二者的基础上另辟蹊径,即证明责任可以分为实体层面的证明责任与程序层面的证明责任。以此为依据,法官行使证据调查权的行为并非其履行证明责任的表现,而是一种职权行为,因此应当符合程序中立原则的要求。为防止法官产生不利于当事人的偏见,法官的证据调查权应当受到严格的程序制约  相似文献   

19.
"先刑后民"是指一个案件中同时有刑事和民事两种法律关系,两者是一种交叉关系时,法院先对刑事犯罪进行审理,再对涉及的民事责任进行审理,或者在审理刑事犯罪的同时,附带审理民事责任的诉讼程序原则。其来源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通过对比刑事和民事的后果承担、举证责任以及证明标准方面的不同对其必要性进行了论证,从而为"先刑后民"正名。  相似文献   

20.
以两大法系比较为视角,对刑事诉讼中当事人与法官的证据责任进行了分析梳理;指出证明责任是当事人举证不力的风险责任,证据责任是法官裁判职能的题中之义,由于诉讼理念和模式的不同,两大法系证据责任的分担存在较大差异;在分析差异的基础上,提出中国应确立普通法系当事人证明责任与大陆法系法官证据责任机制,力求当事人与法官双方证据责任明晰,各尽其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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