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网络隔空猥亵儿童行为刑法认定争议的解决,核心在于明确猥亵儿童罪的不法实质和行为类型。根据“性自主说”和“性的健全发展说”,猥亵儿童行为的不法实质是对儿童性身心领域的侵害,行为类型包括以性行为侵入、接触儿童的身体部位和使儿童经历性体验、感知性刺激等客观上具有“性意涵”的行为。因此,通过网络使儿童与自己或他人发生性身体接触的行为,构成猥亵儿童罪。行为人是否在场或感知儿童受性侵害的过程不影响犯罪成立;通过网络使儿童经历性体验、感知性刺激的行为,构成猥亵儿童罪。不应以“身体受侵犯的可能性”、“儿童是否裸露身体”、“行为与侵害结果是否同步”作为判断犯罪成立的关键要素。  相似文献   

2.
近年来,借助网络引诱、欺骗儿童拍摄并传输私密照片等侵犯儿童权益的恶性事件层出不穷。这类恶性事件所包含的猥亵行为可分为利用网络实施的传统猥亵儿童行为、仅在网络虚拟空间实施的非直接接触侵犯行为和线上线下结合型的猥亵儿童行为。此类案件的犯罪特征、行为人特征和被害人特征相较于传统的猥亵儿童犯罪具有其特殊性。我国司法实践中已普遍将此类非直接接触行为认定为一种猥亵儿童行为,成立猥亵儿童罪并纳入刑法规制范围。面对网络猥亵儿童犯罪这类新型的网络犯罪,在作出灵敏的刑事治理回应时还需要兼顾刑法的准确适用。有必要立足于审判实务,以现有的网络猥亵儿童类案作为样本分析研究网络猥亵儿童犯罪的外在特征并对非直接接触性行为成立猥亵儿童罪进行学理性证成。  相似文献   

3.
2022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22)》数据所示,从2020年至2022年检察机关受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中,未成年人犯罪总体呈上升趋势,低龄未成年人犯罪占比上升,未成年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显上升,在网络色情、血腥暴力等不良因素侵蚀下,对处于学习阶段、真伪辨别能力较弱的未成年人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诱导未成年人滋生犯罪心理,实施犯罪行为。因此,本文将从网络文化失范为研究基础,分析网络不良信息影响引起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类型及特点,分析网络文化失范引发未成年人犯罪的起因,提出相应的治理对策。  相似文献   

4.
近两年不少大学生参与并卷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网络犯罪率攀升,高校思政教育和法治教育形式显得陈旧,无法与时俱进有效预防大学生新型网络犯罪。需要改革高校思政课教学方式,开辟网络法规思政课专题,采取检校合作、真实案例现身说法,利用公众号多媒体专栏,以及专门开设网络素养教育课程等,有效带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家庭网络素养教育等方式,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水平和法律素养,有效预防大学生网络违法犯罪。  相似文献   

5.
对于“奸淫不满十周岁幼女”而言,其法定刑升格依据是该行为会造成幼女性器官损害从而影响正常生长发育,适用前提是性器官的插入。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中的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是与未成年人具有共同生活基础产生信赖关系,具备辨认妇女具体年龄能力的人员;该罪关于被害人年龄界限的规定既充分保护了未成年人的性权利,又兼顾保障了未成年人性权利的实现。“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中的“情节恶劣”属于提示性规定而非整体的评价要素。性侵儿童犯罪中“多次”升格法定刑的规范依据是数罪并罚;能否升格法定刑需具体分析,不宜直接确定为“三次”。  相似文献   

6.
清末民初“略人略卖人”的律法变革存在借鉴与反思意义。从制度层面禁绝奴婢制度后,买卖的独立不法价值曾一度遭到否定,直至后期才被重置。清末律法中单纯收买行为的前置属性明显,且法律依据存在空白期。修律肇端于本土及域外的双重因素,在人口买卖犯罪的立法移植中体现出内与外的交融和错位。以史为镜,我国收买被拐卖儿童罪的法定刑配置须符合本土要求。本罪法益是人身不可买卖性及社会关系稳定性,基于特殊预防及一般预防的现代刑罚目的理念,规制单纯收买行为的法定刑应维持现状。预备犯的解释路径具备合理性,“推定后罪”的认定模式能够通过对向犯检验,数罪并罚公式下的刑罚配比亦与本土实际相契合。  相似文献   

7.
人们常言:吹牛说谎不犯法。其实,这是就生活中夸大其辞而言的。在社会经济工作中,吹牛说谎者有罪!近来翻阅报刊,读到坡样一则国外旧闻:新加坡前商业事务局局长格林奈,从事商业犯罪的侦破定案工作15年,一向与商业犯罪进行斗争坚决、判案公正、精明、快捷闻名,被誉为“杰出的公务员”,可是,1991年11月他却因两件在我国看来并不以然的小事被定为“说谎罪”,判刑三个月,开除公职,没收其50万元公积金和30万新元退休金。这则消息虽旧,但令人慨叹:新加坡法律严明,说谎罪定得好!  相似文献   

8.
大学生是国家、社会和家庭的希望,但近年来大学生犯罪时有发生,其中以“帮信罪”代表的网络犯罪的案件逐年增加,如何预防大学生犯罪引发了国家、社会、学界的重视。无犯罪心理便无犯罪行为,本文从犯罪心理学角度深度剖析出由亚文化引发的享乐心理、利己心理;由大学生自我认知偏差所引发的极端心理;由法律意识薄弱而引发的侥幸心理。提出以加强亚文化引导和治理、加强高校法制教育、拨正大学生自我认知偏差的具体预防策略。  相似文献   

9.
关于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保护法益的探讨,刑法理论界尚存有分歧。既有的身心健康权说难以周延保护未成年女性的性自决权,也无法与现行性犯罪体系相适配,在法定最低刑配置上存在说理缺憾。性健全发展权说不恰当地将本罪视为抽象危险犯,堵塞部分合法性交行为的出罪路径。在特殊照护关系框架下,强调本罪保护法益为已满十四不满十六周岁未成年女性不被诱骗的性自决权,在法益专属性、法益涵摄性及法益协调性的阐释上具有明显优势,裨益于揭示本罪行为不法的本质、探讨入罪与出罪空间、融贯性犯罪内部体系。宜将本罪行为类型“发生性关系”限定为狭义性交行为,对行为主体“特殊职责”的界定应围绕信赖关系是否建立展开,判断行为主体是否具备犯罪故意应以社会一般公众为主体标准,性犯罪对象的年龄不宜作为本罪的客观处罚条件。  相似文献   

10.
是否需要提升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的法定刑在理论界众说纷纭,赞成提升本罪法定刑一方和反对提升本罪法定刑一方的论断均值得商榷。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所侵害的法益是妇女、儿童人格尊严的不可买卖性。本罪的实行行为是收买行为,拐卖妇女、儿童罪的不法程度要高于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的不法程度。现行立法中,本罪存在被害主体区分不明确、收买目的鉴别不具体、从宽处罚规定适用过苛等问题。因此,在维持三年以下法定刑的基础之上,刑事立法应当区别被害主体,将“善意收养”行为法律拟制为非法拘禁行为;区分第241条第5款中不同的收买目的;明确完善从宽处罚的条件。  相似文献   

11.
新型网络犯罪是目前刑事司法实践中问题突出的案件类型之一。当前,我国已进入数字时代,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各种信息网络技术迭代升级,网络犯罪渐趋智能化、多样化、链条化,特别是传统犯罪网络化程度也逐步加深,呈现出泛罪名化、泛技术化、泛组织化、泛产业化、泛地域化等一系列网络犯罪泛概念化特点,给案件管辖、侦查取证、法律适用、犯罪惩治、犯罪预防、社会治理等带来较多挑战。应对新型网络犯罪泛化趋势,只依靠事后的刑罚打击不能遏制,应当根据其趋势特点,通过推动刑事政策的转型、提升治理现代化水平、构建一体化工作格局,建立起有针对性、系统化的犯罪预防与治理体系,实现对新型网络犯罪的综合治理。  相似文献   

12.
网络不良信息传播是涉网型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诱因,该类信息之传播泛滥,除未成年人被害自身心智不成熟因素外,尚有保护不周、政府管控效果差等诸多成因。预防涉网型未成年人犯罪,须立足于未成年人“被害-加害”之身份双重性的基本立场。鉴于此,从“被害-加害”视角出发,未成年人犯罪认定上坚持总体“从宽”原则,未成年人的犯罪预防不应仅从犯罪学角度出发,更应从被害易感角度进行分析。源头规范网络信息内容,建构网络信息分级管理模式以过滤不良信息,通过网络刑事合规建设切断网络不良信息之传播渠道,从“政府-家校”多元角度体系构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机制。  相似文献   

13.
一、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的构成特征 (一)客体特征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国家的会计、统计制度,即属于复杂客体,其中主要客体是会计、统计人员的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依法履行职责的会计人员和统计人员.  相似文献   

14.
实践中,拐骗儿童罪存在严重社会危害性与刑罚不足间的冲突、现行规定难以囊括诸多情节及后果等多种困扰,这与该罪仅有一种量刑幅度直接相关。拐骗儿童与拐卖儿童二罪罪质一致,我国历来将其合并而治,域外多数国家也专门规定“诱拐未成年人罪”并设置相应的加重情节,因为特殊的历史背景,新中国成立后二罪被分而治之,在多次立法修改中,二罪的轻重处置差距显现,又在实践中被进一步拉大。宜将二罪合并为“诱拐儿童罪”,使拐骗儿童罪与拐卖儿童罪共享加重情节,同时调整“诱拐儿童超过一人”及增设“使儿童长期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等法定刑加重情节,形成轻重有序的量刑体系,以因应复杂的司法需要。  相似文献   

15.
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特别诉讼程序作为特别程序,对未成年人权益起到了保护作用。从目前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强制措施的适用现状看,体现了“少用”“慎用”非羁押强制措施的精神,但还是存在羁押率过高、非羁押强制措施使用不足、羁押必要性审查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这与有罪推定思想的影响、未成年被追诉人违反非羁押强制措施的义务规定以及公安司法机关力量不足等因素具有密切关系。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强制措施的适用应当坚持并贯彻无罪推定原则和“以非羁押为原则,羁押为例外”的原则;落实对未成年被追诉人适用非羁押措施的羁押必要性审查;改革非羁押强制措施制度,减少异地犯罪未成年人适用非羁押强制措施的区别对待现象。  相似文献   

16.
性侵儿童犯罪治理是世界各国儿童保护工作的重点。作为国家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警方在治理性侵儿童犯罪中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但当前犯罪网络化、跨国有组织化趋势制约了侦查效能,具体表现为“刑事场域”进入不畅与“犯罪识别”困难。近年来,澳大利亚警方注重“线索—情报—证据”的有效转化,在线索收集、情报融合、证据固定等方面积累了大量经验。澳大利亚警方治理性侵儿童犯罪实践为我国提供了以下启示:发起社会动员,强化性侵儿童犯罪线索“发现—报告”转介机制;整合犯罪情报资源,推动性侵儿童犯罪情报融合;聚焦网络空间中侦查权行使,固定多类型刑事证据。  相似文献   

17.
当前我国青少年涉“两卡”犯罪问题十分严峻,这是青少年社会经验不足、法纪观念淡薄、受金钱诱惑、侥幸心理起作用等共同作用的结果。此类犯罪呈现出涉案主体年轻化、涉“两卡”数量大、涉案金额大、分布地域广等特征。针对“两卡”犯罪,我国目前存在着调查取证和抓捕困难、少有利害关系人直接提起诉讼等治理困境。对此,可探索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介入,加强青少年涉“两卡”犯罪检察公益诉讼的试点工作,在《刑事诉讼法》中明确规定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并建立有效的执行监督和预防机制。  相似文献   

18.
《贵州统计》2009,(3):91-91
记者近日从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了解到,当下颇受一些年轻人“推崇”的信用卡套现行为将被纳人刑事打击范围,央行正配合最高人民法院和检察院研究起草《关于信用卡套现及其他信用卡犯罪适用问题的司法解释》,意在打击非法信用卡中介、遏制银行卡套现行为。  相似文献   

19.
犯罪黑数的统计测算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孙蕾 《统计教育》2005,(4):13-16
犯罪黑数是一种世界性的普遍现象,其大量存在不利于客观评估犯罪的实际状况。对犯罪黑数进行研究和统计测算可以帮助政府客观评估犯罪的实际状况,正确评估打击犯罪的专项政策和措施,达到降低犯罪黑数、减少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目的。  相似文献   

20.
“以家庭为单位,认房又认贷。”一直备受争议的二套房认定终于有了明确标准。近日,住建部、央行和银监会发出通知,规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也就是说,在二套房的认定上,实行以家庭为单位,以“认房”为主,同时又辅之“认贷”的二套房标准认定政策。其立意是将住房界定为居住品而不是投资品,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