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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涉罪未成年人分流和观护制度是未成年人司法的核心制度,在帮助涉罪未成年人复归社会和预防再犯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分流与观护制度是互为前提、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其程序设计在不同少年司法中呈现同时作出与先后作出等不同模式。配置我国未成年人分流与观护的相关权力和构建具体程序时,应在充分考察二者关系的基础上,区别不同诉讼阶段作出科学设计。  相似文献   

2.
我国对于无诉讼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程序利益的立法保护主要是法定代理人制度,然而这一制度不能解决未成年当事人与其法定代理人利益冲突时如何最大化保障未成年人利益的问题。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指导下的未成年程序参与权保障与国家监护理论要求建立我国的特别代理人制度以弥补未成年诉讼行为能力的缺失。通过域内外立法比较、特别代理人主体资格优势分析、制度基本运行模式的比较选择,并对适用范围、启动条件、法律地位、权利义务、调查内容、监督方式等具体程序规则进行设计,初步提出了构建未成年人检察部门以监督方式备位担任特别代理人的未成年人特别代理人制度的构想。  相似文献   

3.
未成年人公益诉讼在司法实践发展迅猛目前集中存在几个特定领域。开展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是凸显国家监护理念、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本质体现。未成年人公益诉讼具体制度建构包括检察机关的调查核实权、心理支持机制、社会调查、持久跟踪监督等主要方面。未成年人公益诉讼中应建立法院依职权行为保全等制度。未成年人公益诉讼应强化释明权应用,贯彻倾斜保护理念,适度降低证明标准,允许专家辅助人出庭并注重加强诉前程序与诉讼程序的衔接。  相似文献   

4.
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检察回应了未成年人保护的现实需求,也拓宽了未检综合保护格局的发展空间。其权力运行的困境和边界感缺失的问题日渐凸显:未检公益诉讼和普通公益诉讼的区别在哪里?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检察并不是普通公益诉讼和未成年人检察的简单结合体,未检公益诉讼设计的“容量”已经远远超出了普通公益诉讼的内涵和外延;同时,严格的身份关系属性和“公益”的耦合性也决定了涉未家事诉讼无法被未检公益诉讼所直接统摄。因此,必须在上述基础上解决未检公益诉讼权力的界分,进而构建包括未检家事诉讼和未检公益诉讼双轨运行的全面综合的保护格局。  相似文献   

5.
互联网发展为未成年人带来数字便利的同时,技术进步也将未成年人置于网络安全风险之中。未成年人群体极易因网络信息管理不当和防沉迷机制落实不到位等技术问题受到来自互联网世界的侵害,在当前未成年人保护立法和司法逐步完善的背景下,针对未成年人群体遭受网络持续侵害问题,通过检察机关提起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来推动网络平台技术整改、督促行政主管部门加强监管是治理未成年人网络安全风险、实现未成年人网络权益全面保护的有效方式。  相似文献   

6.
对于“奸淫不满十周岁幼女”而言,其法定刑升格依据是该行为会造成幼女性器官损害从而影响正常生长发育,适用前提是性器官的插入。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中的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是与未成年人具有共同生活基础产生信赖关系,具备辨认妇女具体年龄能力的人员;该罪关于被害人年龄界限的规定既充分保护了未成年人的性权利,又兼顾保障了未成年人性权利的实现。“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中的“情节恶劣”属于提示性规定而非整体的评价要素。性侵儿童犯罪中“多次”升格法定刑的规范依据是数罪并罚;能否升格法定刑需具体分析,不宜直接确定为“三次”。  相似文献   

7.
我国已构建起以未成年人专门法为主体,其他法律为补充的未成年人法律体系,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法治保障。《治安管理处罚法》在保障公共安全、维护社会稳定、规范警察执法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也肩负着保护未成年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任务。新修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从严惩处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细化未成年人治安案件的办理程序,与《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相衔接,提升家庭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质效,合理规制严重不良行为。但是《草案》中涉未成年人条款也存在法律原则缺位、保护对象不全面、保护措施不周密和教育措施不明确等问题,对此需结合实际,明确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以及专章规定未成年人警务制度。  相似文献   

8.
为未成年人提供综合司法保护,是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重要目标,如何更好地统筹运用未成年人“四大检察”职能,探索更加契合涉未成年人案件特点的多维度、集成式、系统性履职方式,需要从理论和实践上积极探索。大数据赋能未成年人检察监督,是提高未成年人检察监督能力的重要依托,亟待从理论上界定数字未检的内涵外延,从实务上探索数字未检的实现机制和方法。2023年6月在浙江省杭州市召开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未成年人检察专业委员会2023年年会暨“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暨大数据赋能未成年人检察监督”研讨会,来自理论、实务界近100名代表参加会议,围绕主题开展了热烈的讨论与交流。  相似文献   

9.
《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司法适用提供了观察与研究《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新视角。对该法颁布实施后至2019年的3323份判决书的研究表明,法院适用《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案件数量增长较快,涉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民事案件持续上升,案件主要集中在基层法院,省际区域性差别较大,援引条文分布不均匀。实践中,《未成年人保护法》承担了宣示、实体性规范、权利主张和教育说教等功能。文章还探讨了裁判文书反映出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案件类型等。《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为其规范、完善与修改提供了一种思路,从而更好地达到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目的。  相似文献   

10.
通过购买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组织的专业服务,弥补司法机关在链接社会资源以及为未成年人提供社会服务能力和精力等方面的不足,促进未成年人刑事司法的社会支持机制建设。购买机制的完善要注重信息平台的建立以及服务购买的招投标程序,制定符合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特点的服务质量标准,加强购买合同管理,建立服务质量监控及第三方评估制度。  相似文献   

11.
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特别诉讼程序作为特别程序,对未成年人权益起到了保护作用。从目前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强制措施的适用现状看,体现了“少用”“慎用”非羁押强制措施的精神,但还是存在羁押率过高、非羁押强制措施使用不足、羁押必要性审查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这与有罪推定思想的影响、未成年被追诉人违反非羁押强制措施的义务规定以及公安司法机关力量不足等因素具有密切关系。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强制措施的适用应当坚持并贯彻无罪推定原则和“以非羁押为原则,羁押为例外”的原则;落实对未成年被追诉人适用非羁押措施的羁押必要性审查;改革非羁押强制措施制度,减少异地犯罪未成年人适用非羁押强制措施的区别对待现象。  相似文献   

12.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解组现象加剧、犯罪结构变化、身心特征发展,新生代未成年人团伙犯罪在持续高发态势的同时,呈现出低龄化趋势继续加剧、辍学少年比例较大、恶性犯罪比例上升等新特征。究其根源,家庭监管不力、学校教育不到位、成长关联行业监管存在漏洞、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力量薄弱等因素均属该种现象的诱因。为此,应强化家庭监管功能,更新学校教育理念,职能部门协作配合加强社会治理,健全现代化三位一体未成年人法治体系建设,构建未成年人团伙犯罪社会治理机制,切实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教育矫治,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相似文献   

13.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贯穿着新时期工作的全过程,即:以创新为引领、协调推进;以绿色为基准、持开放态度、共享为目的。在此视域下,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若干薄弱环节亟需补强,如未成年人监护体系的完善与落实、跨国收养、诉讼救济等等,以预防和降低侵害未成年人事件的发生。  相似文献   

14.
2022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22)》数据所示,从2020年至2022年检察机关受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中,未成年人犯罪总体呈上升趋势,低龄未成年人犯罪占比上升,未成年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显上升,在网络色情、血腥暴力等不良因素侵蚀下,对处于学习阶段、真伪辨别能力较弱的未成年人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诱导未成年人滋生犯罪心理,实施犯罪行为。因此,本文将从网络文化失范为研究基础,分析网络不良信息影响引起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类型及特点,分析网络文化失范引发未成年人犯罪的起因,提出相应的治理对策。  相似文献   

15.
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未成年人涉网年龄持续走低、涉网人数占比持续上升,利用网络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高发、频发。与传统的性侵犯罪相比,网络性侵犯罪方式更便捷、手段更隐蔽,出现取证难度大、受害群体范围覆盖广、重复作案和重复受侵害情况明显等新问题,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施行后,增设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专章,对于防治利用互联网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前端预防不足、中期监控缺失、后期惩治不够等困境,需要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位一体”深度融合,共建共治,从构建性教育体系、落实监管责任、强化犯罪惩治三方面共同发力,才能构建起多维保护体系,进一步防治网络性侵未成年人犯罪。  相似文献   

16.
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是一种被当今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未成年人犯罪矫正制度。从2003年7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到刑法修正案(十一)的施行,我国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得到长足发展,成效十分显著。为加强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权益保障,结合未成年人特点,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2020年7月1日起施行的《社区矫正法》又对我国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做出了专门规定。当前,我国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尚未确立科学的适合未成年人特点的管理制度,尤其是缺乏具有未成年人特殊保护特色的具体矫正措施,在未成年社区矫正理论研究和实务探索方面尚存诸多空白。进一步完善未成年社区矫正制度,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未成年社区矫正体系,不断加强对未成年犯的教育矫正工作,具有紧迫性和必要性。本文立足于分析我国未成年社区矫正制度的现状与困境,借鉴域外先进经验,试图从立法、机构设置与人员培养、科技赋能等方面探索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未成年社区矫正制度。  相似文献   

17.
在互联网大数据时代,未成年人网络游戏成瘾已成为精神类疾病表现之一。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既有游戏本身的无穷魅力,又有个体自身的主观原因,同时也与其成长的原生家庭、游戏公司的唯利是图和政府的监管不力密切相关。为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国家应制定完善且可行的法律法规,严格做到有法必依、严格执法,游戏公司应采取技术措施,承担社会责任,学校应积极宣传,倡导多样化评价标准,家庭应共情鼓励,因人施策,共同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一个洁净、阳光的现实世界和网络世界。  相似文献   

18.
职权职责的分配缺陷、功能定位未能实现“去惩罚化”是收容教养制度虚置化的根源性问题。专门矫治教育制度的完善应放弃司法化的规则构建,以明确职权职责分配、落实教育保护理念为基本导向。在适用条件上应以再犯可能性和一般教育模式有效性作为核心考量因素,将客观违法程度作为再犯可能性的下位判断材料。在决定程序上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的作用不应限于委托专业机构评估和书面材料审查,而应赋予其对事实的调查权以及与未成年人直接沟通交流的权力。执行方式上,不同于刑罚的特殊预防作用机理和权利保障理论基础决定了应削减执行中的剥夺性痛苦,并构建有利于触刑未成年人全面发展的保障性规范。  相似文献   

19.
先议制度模式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提供了一个新的方向,有利于实现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少年保护与社会防卫双重价值的衡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先议制度的功能分为:落实罪错少年的最大利益保护、优化司法资源的合理配置、规范案件办理程序的正当性、增进处理结果的公正性、发挥先议制度的指引功能。此制度运行中面临先议主体的适格、绝对保护下的价值以及实体和程序事项与先议制度衔接的困境。结合我国的法治环境和司法实践,在符合本土司法体制特别是未成年人司法体制运行规律的基础上,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先议制度需要落实采用检察机关主导,多元主体为辅的模式、适用刑事案件,兼具不良行为的范围、实行分级干预保护管理的体系以及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相适应的配套机制。  相似文献   

20.
检察机关通过履行法律赋予的法定职责推进落实“两法”构建的工作格局和制度设计,是新时代检察监督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大使命。检察监督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形态包括司法化方式参与形态和非司法化方式参与形态,司法化方式参与形态主要是针对涉案的未成年人构建以办理案件为中心的预防涉案未成年人再次犯罪的司法保护体系,非司法化方式参与形态主要是针对未涉案的未成年人构建以执法监督为中心的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社会化保护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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