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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的核心是宅基地发展权的赋予和配置。当前,《民法典》规定的宅基地使用权的权能仅有占有权和使用权,而无收益权和处分权等发展权能。法律缺位以及农户以非正式制度方式对于宅基地发展权的事实上的享有,导致政府、集体、农户在宅基地发展权上的争端始终不断。未来的宅基地制度改革,应赋予集体和农户对闲置宅基地的部分发展权,并通过债权或物权方式赋予社会主体一定的发展权,进而形成由集体、农户和社会等多主体共享宅基地发展权的局面。《民法典》或《土地管理法》应当以正式制度的方式承认宅基地发展权,并规定享有主体和利益分享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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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成为当前社会上的热点问题。我通过对兼具"经济建设不发达"和"物价畸高"两个特点于一身的松滋市的实际调查,结合其他地区和松滋市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对当下食品物价,交通物流,农村劳动力转移,产业结构等问题的探讨,得出影响松滋市食品物价畸高现象的主要因素,即交通不便、劳动力外出、农业产业结构不合理是松滋市食品物价畸高要原因。并且由此提出了缓解食品物价畸高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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