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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佛转世是西藏社会进入封建农奴制以后,佛教僧侣集团依据佛教关于佛有三身即法身、报身、化身之说及轮回转世的理论,为解决自身的宗教首领的传承继嗣问题,而建立起来的一种特殊制度。十三世纪噶玛噶举派开创了高僧转世的先例。十五世纪格鲁派兴起后,使这个制度更加完善。到了清代,藏传佛教各教派普遍形成活佛转世系统。由于活佛,特别是达赖喇嘛和班禅额尔德尼在西藏的政治、宗教、经济等广泛的社会生活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因此,对这两大活佛转世世系的管理自然成为中央管理西藏地方事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本文要重点讨论的内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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