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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生话题受热议的背景下,事关民生福祉的民间金融已然成为不可规避的争论焦点,亟须从理论、民生等多维视角审视民间金融的现存价值及功效。民间金融蕴含着雄厚的理论根基,其存在与发展不仅是理论深化和制度演进的产物,更为保障民生之诉求。因此,应对民间金融秩序的混乱化,迫切需要重构民间金融法律秩序,国家亦应积极地做出回应,力求民间金融领域乃至整个社会秩序的和谐与稳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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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目的在于平衡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当下具有竞争性的广大国有企业进行民营化改制,出现了淡化企业社会责任的倾向,因而如何衡平国企社会责任与其自身利益之间的关系就成了理论界和实务界不可回避的焦点话题。国有企业代表的是国家利益即社会整体利益,国企改制应以社会整体主义观念来反思和解读存在的问题,坚持企业利益和社会责任衡平基础之上的社会本位理念,排出国企民营化的负面影响,促进国企社会责任法治化的进程,实现国有企业改制中的社会责任与企业利益的衡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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