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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佃制开始于北宋年间,到明清时代,盛行南方各省,在中国租佃史上,曾发生过一定的影响和作用。 北宋淳化五年(994年),政府饬令:“凡州县旷工(荒田),许民请佃为永业,蠲三岁租,三岁外,输三分之一”①,即开垦荒芜的官田,费了很多的工本,以工本为代价换取了永佃权。据魏泰《东轩笔录》记载:宋时,曾有河南杞县人诚孙欲买李诚庄的一片腴田(沃土),因资力不足,无奈,只得向此田上的原佃农借钱,许给烟农永佃权,使其“常为佃户,不失所业”。此处,佃户以借出之款免息为代价而取得永佃权,属于永佃制的萌芽或雏形。明清时代,永们制盛行起来,完全演变为一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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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三谋 《浙江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8,(3)
明崇祯17年(1644年)3月19日,晚明封建中央政权在李自成农民起义军的进攻下覆亡,随后清兵由山海关进入华北,攻城略地,其势甚为凶猛。农民军溃退,明官军败逃,民族危机十分严重。同年5月4日马士英、刘孔昭等遗臣在南京拥戴福王朱由崧继位,年号弘光,建立了南明小朝廷。顺治2年(1645年)5月,清军攻破南京,灭了福王政权。6月8日潞王朱常淓在杭州“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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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史学界,人们向来都认为中国近代史上的资产阶级早期改良派是君主立宪论者,各类书刊无不承袭此论。然而就早期改良派所持政治观点的本来内容及其理论程度看,其思想根本不属君主立宪论的范畴,仅仅是带有资产阶级性质的开明专制论。我们知道,西方资本主义的所谓君主立宪,是以三权分立和责任政府(责任内阁)即君主无责任制为原则的。就连清末的封建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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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中国对“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认识历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代西学开始传入中国,大致上应从1839年美国传教士布朗在广州办学算起.在这稍后,两广总督林则徐派人刺探西方情势,广搜其资料,汇编成了《四洲志》一书,魏源又在此书的基础上编成了《海国图志》,成为人们了解和学习西方的重要典籍,对西学在中国的传播起了积极的作用.《南京条约》签订后,外国人被允准在中国的通商口岸开设教会学校,玛理逊学堂便于1842年在澳门建成,随后迁到香港.该校课程除中文、耶稣教义外,还开设了几何、代数、化学、生理、历史、地理、英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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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万历以前制盐业的非官业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以前学者大都认为,明代前中期——万历四十五年以前的食盐制造业的生产形式是官营的,其经济性质是属于与私业相对而存在的官业类.理由是自明太祖朱元璋开始,将滨海盐区和内地盐区居民编为灶籍,灶户要世代服盐役,所产食盐要上交官仓.制盐的生产资料灰场、草荡、盘铁等都是国家分拨给灶户的,即为盐业生产资料国有制,故而确定盐业生产为官业类(转见《清史研究集》第二辑等书).然而,首先应该明确政府给灶户规定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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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孔府土地经济形态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三谋 《山东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1997,(3)
在清朝,孔府是统治者倡明孔学、尊崇儒术的根本性政教基地,从主观、客观上维持和巩固这个基地的物质要素乃是孔府的土地经济。该府农田由以5屯4厂18官庄为主体的公田和分布于鲁、冀、苏数省的私田两部分组成,由此而决定了孔府农业经济的两重性:不完全的(残余性的)领主制和封建地主制,表现为包括徭役内容的赋税活动与租佃活动的结合,即古典型与时代性并存。其经济形态,既具有传统的典型性,又具有区域的特殊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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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三谋 《四川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21(3):7-9
清代晋商在政府的许可下,纷纷进入解州盐池,投资经营制盐业。他们每年组织大批雇用工人在全封闭的高墙内进行生产活动:及时开辟池旁土地,设置畦池,放入大池卤水并调配淡水,利用天日晒制。所产食盐,按照场官指定位置,储存于固定的盐亭,以待经户部备案的专职运销商人前来购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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