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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东明 《重庆交通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4):88-91
中日韩三国在会议声明中表示加强东北亚海洋污染合作,并在西北太平洋行动计划和中日韩三国环境部长会议框架下开展海洋污染合作。然而,中日韩三国政府对东北亚海洋污染合作重视程度不够,合作框架单一。没有建立有约束力的机制。中日韩三国相互分工协调,责任共担,将东北亚海洋污染量控制在“临界值”之内,是未来中日韩三国开展东北亚海洋污染合作的有效方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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