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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战国时期,管仲及管子学派根据当时礼坏乐崩、社会动荡、战争频繁的社会实情,提出了德法并重的治国思想.<管子>认为德是治理国家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之一,它既包括礼、义、廉、耻、仁等众多道德范畴,又具有道德、品行、施惠于民等具体含义.<管子>对德、法两者关系的处理,既不像儒家那样重德轻法,也不像法家那样重法轻德,而是提出了德、法并重的思想.它既吸收了儒、法两家治世的长处,又克服了两家的短处,因此才有德法并重思想的产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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