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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已颁布10周年。这10年来,我市的老龄事业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发展,老年人的权益得到了相应的维护,老年人优待工作得到全社会的关注。为调查了解《大庆市优待高龄老年人规定》(庆政发[1997]30号)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我市敬老优待工作的现状,征求大庆市各敬老优待单位对贯彻落实国家21部委《关于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的建议,为进一步制定适合我市的敬老优待政策提供依据,2006年3-4月,市老龄委、市老年学学会组成了联合调研组,深入我市五区、各中直大企业、敬老优待各相关单位,采取个别访问、查阅资料、召开老年人座谈会、实地考察、到优待工作相关企业和单位听取情况介绍、组织召开主管部门协调会等形式,就老年人优待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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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庆市区托老院所现状的调查与建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我市老年人口的增长,空巢家庭日趋增多。如何解决高龄老人及孤寡、病残等弱势群体的养老、医护问题,已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问题。据此,我们调查走访了全市9家托老院所。现将调查情况和建议汇总如下: 一、我市托老院所的现状 1.空巢家庭比重大、老人需求高,市场前景广阔。随着经济的发展,老年人生活质量的提高,老年人逐渐抛弃了"重积蓄、轻消费"和"重子女、轻自己"的传统观念,许多老人对托老市场的需求正在逐年增加。加之高龄老人的增多和部分老人因病及意外事故致残等原因,这类老年人的护理问题日趋凸显,仅靠家庭养老已无法解决,必然推向社会养老机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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