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226篇 |
免费 | 7篇 |
专业分类
管理学 | 11篇 |
民族学 | 5篇 |
人才学 | 8篇 |
丛书文集 | 73篇 |
理论方法论 | 10篇 |
综合类 | 106篇 |
社会学 | 12篇 |
统计学 | 8篇 |
出版年
2023年 | 2篇 |
2022年 | 1篇 |
2020年 | 3篇 |
2018年 | 1篇 |
2017年 | 1篇 |
2016年 | 2篇 |
2015年 | 5篇 |
2014年 | 5篇 |
2013年 | 7篇 |
2012年 | 7篇 |
2011年 | 11篇 |
2010年 | 8篇 |
2009年 | 9篇 |
2008年 | 6篇 |
2007年 | 8篇 |
2006年 | 19篇 |
2005年 | 6篇 |
2004年 | 8篇 |
2003年 | 11篇 |
2002年 | 8篇 |
2001年 | 6篇 |
2000年 | 12篇 |
1999年 | 4篇 |
1998年 | 6篇 |
1997年 | 6篇 |
1996年 | 6篇 |
1995年 | 14篇 |
1994年 | 6篇 |
1993年 | 5篇 |
1992年 | 2篇 |
1991年 | 5篇 |
1990年 | 3篇 |
1988年 | 1篇 |
1987年 | 2篇 |
1986年 | 2篇 |
1985年 | 3篇 |
1984年 | 3篇 |
1983年 | 5篇 |
1982年 | 3篇 |
1981年 | 4篇 |
1980年 | 4篇 |
1979年 | 2篇 |
1958年 | 1篇 |
排序方式: 共有233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0 毫秒
81.
从世界科技经济发展的新趋势和全球市场竞争的新动向着眼,结合我国国情企情的实际,对中国企业家的知识素养作了较为全面的论述,有针对性地回答企业界所存在的一些认识问题。文章分为企业家的知识素养是时代要求,企业家的知识结构,企业家知识的养成与提高。 相似文献
82.
目前,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逐步重视人力资源管理,特别是员工绩效管理,但在设计与执行过程中仍遇到许多难题。如某知名企业在请“外脑”设计好考核方案后即开始执行,结果发现去年考核被评为第三名的一位高级经理这次被排在了末位!究竟发生了什么?是方法、人还是流程出了问题? 相似文献
83.
当代人精神生活的物化问题及其扬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姜国峰 《吉林师范大学学报》2011,(3):86-91
当代人应该从精神生活的危机中摆脱出来,超越物化的精神生活方式。本文运用马克思哲学的思想资源,从哲学层面对此问题进行积极探索。首先从精神生活的哲学内涵、内在品质及其存在论意义阐明精神生活的应然状态;其次从精神生活的物质依附化、单向度和病理状态对当代人精神生活现实处境加以深刻揭示,并对当代人这种生存困境的原因及危害加以反思;最后在以上哲学思考的基础上从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协调发展、内在超越的崇高精神境界、个体性与社会性相和谐、个性化和全面丰富的精神生活等四个方面,向人们展示理想健康的精神生活样式,以实现人自身的全面发展和自由解放。 相似文献
84.
本研究以定量与定性研究方法探讨了高职学生的英语学习需求状况,研究发现高职学生迫切希望提高英语水平,期待大学英语学习能提高他们的英语综合能力及口语表达和阅读能力,从而提高其择业竞争力。而客观上学生这些方面的能力比较薄弱,教师应采取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因材施教,多途径并用,帮助学生提高英语的各项应用能力。 相似文献
85.
孟、荀二子,念兹在兹者均在于“价值世界”能否在人间证成之事上。只不过孟子立定心之大根大本,直探价值之超越真实,在扩充之工夫中,昂首人间。荀子则立足世界,以统类之心通贯历史与社会,在大无畏却极具忧患意识中,开展“道”的现世性格。两人虽于“心性”之主张不同,却仍有相补相辅之可能。孟子道心性,强调践形工夫下的价值开显;荀子则重在价值之客观化上,故重视社会实践下的道德行为。两人均是一种“化成世界”的观点,而且是以“价值世界”为“生活世界”的意义所在。孟子内化伸展的学说取向,深化了儒学价值根源的理论深度;荀子则于外向实践的主张里,客观化了价值实践的具体可能。孟、荀二子俱为“儒学意识”作了不同向度的深化和开展,其于儒学之发展,实各有其功,不必强分高下。 相似文献
86.
87.
暴利是当前人们议论得较多的一个引人注目的社会现象。暴利是如何产生的?有哪些危害?如何才能有效地防治?本文对此谈一点看法。 一 简单地说,暴利指的是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通过不合理的定价行为所谋取的高额利润。 暴利产生的根本原因在于市场竞争的不充分。市场竞争不充分的一个重要表现就是 相似文献
88.
89.
当代思想家哈贝马斯借助其互为主体性的“交往理性”范式和商谈伦理学理论,以现代法律为主体(理性化和形式法)去审视道德这一主体:道德具有不可制度化、不确定性、不能稳定的可期待性以及不具操作性;而法律则不同,具有自治性、独立性(不可化约为道德)、可制度化、确定性、稳定的可期待性以及具有操作性.虽然“后现代性”视野中的道德不再是法律的基础,现代社会的法律不能化约为道德;但为了化解二者的紧张关系,他则从承载者交往理性的商谈原则出发,从程序主义的角度对法律的合法性进行了论证,实现了对传统论证方法的超越:法律与道德同源、互为主体、相互渗透、功能互补.哈贝马斯对于现代法律与道德关系的新推进,向我们昭示着——中国迈入现代社会的坦途只能走法治之路而非“德治”(人治)之路. 相似文献
90.
韩东屏 《武汉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15(1):35-38
伦理学的独特价值由伦理学所肩负的使命和具有的意义体现.伦理学的基本使命在于认知各种道德问题,最终使命则是通过认知各种道德问题而改善人类社会的道德生活.如果说伦理学的使命关乎伦理学“要为什么而做”的问题,那伦理学的意义则关乎“伦理学有什么用途”的问题.意义总是相对一定主体而言的,因而伦理学的意义可以从社会和个人这两个方面进行阐释.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