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57篇
  免费   0篇
劳动科学   38篇
人才学   1篇
丛书文集   7篇
理论方法论   1篇
综合类   6篇
社会学   4篇
  2015年   2篇
  2013年   3篇
  2012年   3篇
  2011年   1篇
  2010年   1篇
  2009年   3篇
  2008年   3篇
  2007年   6篇
  2006年   6篇
  2005年   11篇
  2004年   17篇
  1989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57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0 毫秒
41.
最近,安徽乙肝感染者张先著状告芜湖市人事局乙肝歧视的诉讼在全国引起广泛关注.有人戏称是我国1.2亿乙肝感染者发出的第一声呐喊.在此之前,浙江省嘉兴青年周一超同样因乙肝感染未被录取国家公务员愤而行凶,造成一死一伤,被判处死刑.  相似文献   
42.
论社会保障法的受益主体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董保华 《中国劳动》2004,(10):30-34
社会保障的受益主体是社会保障制度研究中的重要范畴,受益主体的存在是社会保障制度的出发点和归属点。然而这一范畴却没有为我国社会保障法研究者所重视。一、社会保障的受益主体是社会保障制度研究中的重要范畴受益主体也可称之为利益归属主体,是指通过行政机关或社会团体予以保护的某种社会利益的最终享受者。受益主体是社会保障法理论中一个非常重要而又被人们普遍忽视的问题。社会法中弱势主体的一部分私人利益被提升为社会利益,由行政机关运用行政权力或社会团体运用社会力量来加以保护。在社会保障法的范围内,行政机关保护的是这种弱…  相似文献   
43.
巴赫金的超语言学因对哥本哈根学派和布拉格学派产生过重大影响,从而与系统功能语言学具有间接的学理继承关系.通过对两者之间的学理继承关系的梳理,发现超语言学观主要反映在系统功能语言学的语境论、评价论、语义发生论及信息交换论等方面.超语言学观之所以在系统功能语言学中有所反映与表现,主要在于两者都传承了人类学和文化学的研究传统,用马克思主义的思想和方法研究语言,二者都对本体和跨语言本体的超语言领域进行研究.  相似文献   
44.
45.
为了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用工制度,《劳动法》开始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用工制度设计以定期劳动合同为主,无固定期限合同只是给予老职工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时期的保护性措施《。劳动合同法》则着眼于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对于标准劳动关系采取了扩大无固定期限合同的立法设计,并对非标准劳动关系中的劳务派遣和非全日制用工做了详细规定。这些变化直接对用人单位的用工形式产生影响。  相似文献   
46.
劳动者自发罢工引发了理论界关于其合法性以及是否要让其合法化的争论.一些劳动法研究者将自发罢工简单的称为合法,对罢工合法化问题表现出较为草率的态度.我们应当充分认识罢工的负面效应,由于这是一种破坏性很强的机制,只有对其机理有充分认识,才可能有限度的开放及规范这一领域,而且应当发展替代机制.以国际的视角来看,无论我们是否应当让罢工合法化,工人自发罢工在各国均是不合法的,政治性罢工更是被国际公约所排除.其实,我国的有些做法本没有太大的问题,恰恰是对这一问题缺乏严肃的研究,才使这一问题变得敏感.本文希望打破这种恶性循环.  相似文献   
47.
作为确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劳动关系的重要凭证,劳动合同是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主要法律依据。在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劳动用工很不规范而劳动执法监察又往往难以到位的现实环境下,劳动合同的立法引起了法学界和社会有关方面的高度关注。2005年10月21至23日,中国劳动法学研究会年会暨劳动合同立法理论研讨会在上海举办,来自劳动保障部门、工会、企联等部门机构的专家和全国30多所院校的劳动法学学者参加了会议。会议代表们就劳动合同立法的有关问题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探讨。会议主要探讨了九个方面问题: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与原则、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的主体、劳动合同的效力、商业秘密与竞业限制、劳动合同的期限研究、解雇保护制度研究、劳动派遣的法律规制、非全日制就业的法律制度探讨、违反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48.
劳动法律与人力资源管理的和谐共存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劳动合同法》在起草过程中出现了劳动法与人力资源管理理论的社会属性以及相互关系的争论.争论主要集中在是否能够用劳动法来否认人力资源管理的存在和是否应该将人力资源管理作为劳动法的指导思想两个焦点上.这场争论的实质是劳动法律是否应当给人力资源管理留下足够的空间.一些学者在保护劳动者的旗帜下,希望通过国家管制的方式,压缩社会空间,在劳动法律和人力资源管理之间,应当厘清三个关系,即道德责任与法律责任不应相互替代、公权干预与私权规范要有合理的界限、国家本位与社会本位不应混淆.劳动法律所要纠正的是一种由于从属关系而产生的"不正当的结果",而不是要去改变从属性本身,这是我国劳动立法应当把握的基本尺度.劳动立法不应堵塞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空间,而是应通过完善企业社会责任和加强工会力量,使两者产生良性竞争来规范这个空间的发展.劳动法律与人力资源管理和谐共存才是劳动关系和谐的基础.  相似文献   
49.
白玲工作室 《职业》2005,(11):22-23
浩然(化名),24岁,开朗、乐观,就读于某著名法学院,获得了法学本科学历.大学毕业后,他进入了一家知识产权代理公司,满怀激情地准备大展拳脚,做出一番事业来.这家公司不大,所以浩然在工作过程中有很多机会可以和老板接触,那时,浩然还为能够有这样的机会在老板身边学习而感到高兴.他很投入地工作着,每天都加班到深夜,结合公司的业务状况提出了很多想法,BOSS给他的答复总是:"你的想法很好,doit!"浩然深受老板给予的信任的鼓舞,努力地工作着.可是好景不长,浩然的工作热情很快便像潮水一样退去了,问题出在哪儿呢?  相似文献   
50.
董保华  李干 《中国劳动》2012,(10):25-27
末位淘汰作为一种人力资源的管理形式,其本身是与市场经济相联系的机制,如果员工与管理者都抵制这种制度,市场自然会将其淘汰。法律只是一种底线性的规定,应当给其留下空间。司法应启用其本身的纠偏机制,去对待末位淘汰运行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保证这项制度的公平合理。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