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24篇
  免费   0篇
管理学   1篇
民族学   5篇
丛书文集   5篇
综合类   13篇
  2013年   1篇
  2011年   1篇
  2010年   1篇
  2008年   1篇
  2007年   1篇
  2006年   1篇
  2005年   1篇
  2004年   2篇
  2003年   1篇
  2002年   2篇
  2001年   4篇
  2000年   1篇
  1999年   2篇
  1998年   2篇
  1996年   1篇
  1992年   1篇
  1991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24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1.
法的美学意蕴表明法是一种蕴含真善美并旨在构建秩序与和谐的社会治理艺术。仪式是表达法美学的主要载体,西部社会的仪式资源丰富,对仪式的遵行有助于培养民众的法律信仰情怀。西部地区具有社会治理重"情"、治理资源残缺等特点,而这些恰恰契合法美学的固有规律,因为"情"是法之真善美的基础,而人性的弱点决定了法之美包含残缺美,因此它们可以作为蕴含法之美的社会治理资源。  相似文献   
12.
法治视角下的西部农民“贫困”问题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一、关于“法治贫困”广大的西部地区是典型的“乡土社会”,是“民间法”盛行的地区。费孝通先生讲“乡土社会是‘礼法’的社会”,在“乡土社会中 ,法律是无从发生的”1 。在西部 ,传统农业社会中无契约思想的价值结构是以惧法尚情为典型的 ,主要表现为 :(1 )解纷机制中的“贱讼”、“耻讼”心态。西部以土地为中心的自然经济将农民束缚于一个狭隘的社会环境中 ,这要求人们间的和谐相处和维护“家丑不可外扬”的集体荣誉 ,从而使利益之争受到压抑、以权利义务为中心的法律手段受到鄙视。因此 ,民众试图通过司法渠道解决纠纷的愿望低于城市人…  相似文献   
13.
三江源区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态补偿法律制度之构建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三江源区生态在全国乃至亚洲的生态安全中具有特殊的战略地位,但在对三江源区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态补偿具有重要保障价值的制度构建方面,我国至今仍没有全国统一的立法,这对该地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及其生态补偿法治化造成了巨大障碍。因而,合理构建相应的法律制度对三江源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及其生态补偿法治化意义重大。  相似文献   
14.
本文认为,在当今国家与民族的关系上,过于强调民族的共同地域特点,会导致民族的分离或分立,不利于国家的领土稳定与既定的国家格局的稳定,也不利于国家的综合发展。民族自决权应主要限定于“国族”,否则,国家将永远会为无休止的少数民族的政治独立所困扰。同时当代的民族自决应着重于民族的经济独立、领土完整与政治稳定。  相似文献   
15.
主权论     
主权论王佐龙一、主权的产生及各国际法主体的主权分析主权的概念是历史上形成的。在古代社会,主权实质上是君主对国家至高无上的统治权。在中世纪以君主为中心的民族独立国家中,君主即主权者,君主权力即国家主权。随着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发展,产生了实现民主政治的国...  相似文献   
16.
三江源自然保护区法律对策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三江源自然保护区是我国最大的自然保护区。文章全面分析了保护区生态环境的现状及加强保护时所面临的法制困境、传统法律制度方面的缺陷等,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构筑自然保护区法律保障体系的基本理念、制度设计和立法构想。  相似文献   
17.
沉默权制度 ,是当今世界刑事诉讼法中公民个人防御国家司法暴力的理性手段之一。文章对我国确立沉默权制度的必要性及沉默权的范围、意义等问题作了初步探讨 ;同时从广义沉默权的角度对律师沉默权 (不披露权利 )、证人沉默权 (拒绝作证 )一并进行了讨论  相似文献   
18.
"私了"作为民间社会的解纷实践理性,源于民间对正义的自我解读以及作为解纷资源的可及性。在西部民族地区,"私了"有两种形态,一种是"私了"被视作无可争议的民间理性而被交往共同体或利益共同体支持,"私了"的结果契合民间正义且与国家法无根本冲突而为官方容忍;另一种是因"私了"的程序与结果规避国家法,稽越了民间社会对正义应有的自治底线,而对国家法造成颠覆的情形。对"私了"问题的研究志趣在于肯定其价值合理性的同时,使其理性层面的价值不纠缠于理论争论与描述中,而是通过规范法学的技术,使"私了"这类民间规则从"经验合法性"上升至"规范合法性",为国家法与民间法的软性融通提供智识贡献。  相似文献   
19.
西部开发先立法是法治经济的必然 ,开发先立法是世界经济发展的规律。西部开发立法应遵循法治原则、可持续发展原则、立法权合理配置原则。立法模式应采用基本法与“子法”相结合的方式 ,构建以“西部开发发展法”为基本法 ,以“西部生态环境保护法”、“西部投资法”、“西部人才培养法”、“西部发展援助法”为“子法”的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20.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将政治文明作为中国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是当今中国文明视野中的一个亮点。中国共产党之所以以实现政治文明为使命,不仅因为中国人民渴望政治文明,同时中国长期的政治专制思维,阻滞了我国当今的政治体制的现代化进程,直接影响到中国的民主进程和依法治国的战略。因此,政治文明是中国民主和法制现代化有效展开的逻辑基点。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