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40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31.
32.
在风光秀美的云南元阳多依树村,100多户人家的孩子,能上初中的女孩只有2人。孩子除了课本,没有其他儿童读物,不少学生甚至连最简单的橡皮、卷笔刀都没有。大多数游客见到这样的情景也许会感慨一番,少数有爱心的旅游者也会留下一些财物送给当地的小朋友,但一名叫安猪的网友却想到了更多:“能不能利用数量庞大的旅游者的力量去帮助这些贫困落后地区的小朋友?” 相似文献
33.
凡了解大庙中学的人,没有不为它教学质量的提高而啧喷称赞的;凡来过大庙中学的人,没有不为它育人环境的变化而惊讶的;凡接触过大庙中学党支部书记兼校长宗和才的人,没有不为他卓越的领导才能而叹服的. 相似文献
34.
刘士心 《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9,(4)
本文从现代刑法学的视角,分析了刑事古典学派罪刑均衡论的价值得失。认为罪刑均衡是报应论和功利论的必然结论。它蕴含着节制刑罚、维护刑罚公正和一般预防的价值。但是,也带有抑制刑罚特殊预防功能的弊病。 相似文献
35.
关于持有的属性,即持有是不是一种行为,如果是一种行为,在行为形态上是作为还是不作为?对此,中外刑法学者有六种观点,即:行为否定说、作为说、不作为说、择一说、修正的择一说、第三种形态说。持有是一种行为,而不是行为之外的又一种犯罪存在形式。在现有的犯罪论体系与行为概念中,将持有解释为行为是必要的和可行的。在行为形态上,持有应归属于作为的范畴。 相似文献
36.
37.
38.
刘士心 《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11(2):116-123
持有行为是指刑法规定的以行为人对特定物品事实上的占有、支配为内容的危害行为。它是犯罪构成要件中的类型化危害行为,不同于刑法中的其他持有性行为成分。持有行为在事实上成立与否同司法上是否以持有行为处罚行为人没有关系。持有行为的概念中不应包含持有型犯罪的主观罪过内容。持有行为的物质内容是对持有物品事实上的支配、控制,不包括单纯法律上的支配、控制。持有行为与作为和不作为行为形态相比,在事实和法律上具有四个特征:状态性、依附性、限定性、实行性。 相似文献
39.
40.
在今天黑龙江省的三千二百万人口中,包括有汉、满、蒙、回、朝鲜、锡伯、赫哲、达斡尔、鄂温克、鄂伦春、吉尔吉斯等民族,汉族占绝大多数,其他都是少数民族。汉族何时到龙江,这在汉族和当地各族人民共同开发黑龙江流域的历史中是不可缺少的篇章。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