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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新型城镇化很重要的一点是强调"人的城市化"。人的城市化,总体来讲,就是不能只是城市规模的扩大和土地的城市化,而是要进一步将农民化进城市。关于"人的城市化",大致有三种观点,一种观点特别关注城郊农村的城市化,认为应当开放小产权房,从而让城郊农民"自主城市化";第二种观点尤其关注进城农民工的城市化,认为城市化的重点就是为进城农民工提供可以在城市住得下来的房子。笔者主张一种"可逆的城市化",或者说是主张 相似文献
92.
贺雪峰 《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10(4)
中国农业发展道路的选择必须基于以下两个基本点:第一,中国是大国农业,大国农业的重要特点是,大宗农产品尤其是粮食必须高度自给,绝大部分耕地只能用于种植大宗农产品;第二,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大多数农民转移进城实现城市化尚需时日,在最近20年,大多数农民家庭还需要农业收入来完成劳动力再生产,小农经济将长期存在并具有合理性.中国农业政策的重点必须建立在中国小农经济还将长期存在这一前提之下. 相似文献
93.
论消极行政--兼论减轻农民负担的治本之策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农村税费改革对于减轻农民负担和规范农村税费征收有一定的作用,但对于解决农民负担过重和促进农村社会稳定这类重大问题,只是治标之策,要从根本上解决困扰农村发展的诸种问题,必须实现农村行政思想的转变。 相似文献
94.
新型城镇化很重要的一点是强调“人的城市化”。人的城市化,总体来讲,就是不能只是城市规模的扩大和土地的城市化,而是要进一步将农民化进城市。关于“人的城市化”,大致有三种观点,一种观点特别关注城郊农村的城市化,认为应当开放小产权房,从而让城郊农民“自主城市化”;第二种观点尤其关注进城农民工的城市化,认为城市化的重点就是为进城农民工提供可以在城市住得下来的房子。笔者主张一种“可逆的城市化”,或者说是主张一种可以让农民既自由进城,进城失败后还可以自由返乡的城市化。这种主张认为,在当前中国人均GDP只有欧美日1/7的国情下,中国不可能为所有进城农民工提供他们在城市安居的收入和就业条件。中国农民工进城往往表现为年轻时进城务工经商,年龄大了仍然要返回农村。正是当前“以代际分工为基础的半工半耕”劳动力再生产模式,使农民家庭可以有比较高的收入和比较少的支出。当然,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增长,城市可以为越来越多的进城农民工提供在城市体面安居的就业与收入机会,但在未来很长一个时期,城市却不可能为大多数(更不可能是全部)进城农民工在城市体面完成劳动力再生产提供条件。农民工进城失败后可以返乡,对于农民工来讲,是十分重要的保障,是他们的基本人权,是中国城市化政策的底线。让进城失败的农民回得去农村,是这种“人的城市化”主张的核心。 相似文献
95.
贺雪峰 《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3,(1):166-174
村级治理从根本上是服务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是为了让农民群众有更加美好的生产生活环境。美好生活不能“等靠要”,而应当由农民群众自己创造。三农工作是一项政治性很强的群众工作,通过国家资源下乡等各种有利条件,克服如农民进城等各种困难,利用各种制度如土地集体所有制,借用各种机遇如解决村庄中的矛盾的过程,将群众组织起来,让群众成为自己生活的主人。重建村庄公共性,积累村庄政治势能,也就是重建农民群众的主体性。与既不民主也不公正的传统自治不同,建立在农民群众主体性基础上的村级治理,是以民主、公正为前提的。重建村庄公共性,建设一个基于村庄的强社会,是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基础。 相似文献
96.
97.
熟人社会的治理
———以贵州湄潭县聚合村调查为例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文章通过对贵州湄潭农村的调查,发现熟人社会治理的一个基本特点是拟亲化,即在熟人社会存在广泛的人情,人情的功能之一是界定熟人社会中的自己人,一旦成为熟人社会的自己人,则相互之间就要给面子,就要讲人情,讲感情.在新中国国家权力深入基层社会时,村组干部不仅凭借自己人来维持乡村社会的基础秩序,而且借此来完成国家任务.村组干部甚至主动通过扩大人情往来,将更多村民纳入自己人的范围,由此获得通过自己人治理的能力. 相似文献
98.
论农村宅基地中的资源冗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贺雪峰 《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4):1-7
农民进城后的宅基地是否退出,是当前一个时期学界和政策部门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当前正在进行的三项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中,宅基地制度改革尤其是宅基地退出改革受到普遍关注。主流观点认为,农民进城后应当及时有偿退出宅基地,这样就可以节约宝贵的土地资源,同时可以让进城获得退出宅基地的补偿,带着财产进城。问题是,中国现在发展阶段,进城农民仍然保留与农村千丝万缕的联系,甚至可能在进城失败后退回农村。在农民进城后一段时间仍然保留农村宅基地,而不是将宅基地退出复垦为耕地,这并非是浪费而是农民进城的保险,是农民的基本保障。或者说这是应对农民进城万一失败的必要“浪费”,是合理的资源冗余。 相似文献
99.
国家与农村社会互动的路径选择——兼论国家与农村社会双强关系的构建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构建国家与农村社会的双强关系,对于中国现代化建设具有基础性意义。本文通过对国家与农村社会在村一级互动诸种具体路径的详细考察,认为以村民议事会为主导的村民政治参与可能成为构建国家与农村社会的双强发展关系的路径选择 相似文献
100.
农村干群关系及当干部的动机考察--村支书与村主任关系的一个解释框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随着农村基层民主近年来的强力推进 ,村级组织的关系越来越成为政策和学术界关注的焦点。 1998年 11月全国人大正式通过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条规定 ,“中国共产党在农村基层组织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工作 ,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随后中共中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条例》进一步强化和具体化了村支部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相关规定。事实上 ,自建国以后农村基层村支部的领导地位即稳固地确立了下来 ,这已成为今天中国农民的政府认知的一部分。随着村支部对村委会领导核心地位的确立 ,也就确立了村支部书记对村委会主任的领导地位…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