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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民主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张光博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1979,(3)
民主属于政治这个范畴 民主一词,按希腊文直译,意思是人民的政权。开始时是指奴隶制国家的一种政体。但在实际上,它包含了国体和政体两个方面的含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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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犯罪与刑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光博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1980,(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已经开始施行。它是用刑罚同犯罪作斗争的有力武器。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对犯罪和刑罚给以马克思主义的说明,对于正确地贯彻实施刑法,充分发挥刑罚在同犯罪作斗争中的作用,是很必要的。本文打算对犯罪和刑罚的问题发表一些自己的意见,也是学习马克思主义关于犯罪与刑罚理论的一点体会,以便就教于专家和读者。 相似文献
3.
读了《为“那一刻我站起来了”叫好》(见《中华魂》今年第7期)既振奋,又有忧虑。诚如作者所言,对那些在文化的神圣殿堂上胡诌八咧,信口雌黄之辈当头泼一瓢冷水,清新痛快;但又有忧虑,何以言之?亦如作者所列举的:不仅他的发言“曾被同学粗暴打断”,还有几年前《光明日报》发表北大99级博士生王勇的文章《谁在占领大学的思想阵地》一文的情况。对那篇文章,本人有幸也曾读过,不胜一时之喜。我记得,之后《光明日报》还连续发了几篇评论,使一些人受到教育。但是,自那以后,情况是好了呢,还是依然照旧,甚至反而更严重了呢?就本人所见,2003年7月有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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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是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调整人们关系的行为规则的总和”对吗? 在社会上的人们分为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的情况下,他们的行为能总和到一起吗?法的规则对统治阶级是民主,是他们的意志的反映,对被统治阶级是专政,是强加异己的意志于他们。把这两个方面根本对立的行为规则用“总和”来表示,是揭露法的本质,还是掩盖了法的本质呢?何况有的在实际上就不是“总和”而是分别规定的。如“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礼记·曲礼》)“小民乃惟刑”(《尚书·召诰》)“凡命夫命妇不躬坐狱讼”。(《周礼·秋官司冠》)在这里,大夫是一种行为规则,庶人是一种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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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光博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1982,(5)
关于政治学的对象问题,近一时期同志们发表了许多意见。虽然暂时还没有一个统一的理解,但是这项研究工作正在深入开展。特别是有的同志还提出一些关于研究方向和方法的意见,很有启发。比如,提出政治学的研究,应首先解决围绕政治学所提出的大量问题,然后才能够用这些“个别的东西的丰富性”使我们的研究深入下去,表现出它“所包含的内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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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光博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1980,(6)
不论哪个国家,犯罪分子的对立面,都是手中掌握国家机器、在力量上占绝对优势的统治阶级。在通常的情况下,犯罪人都是以劣势的地位,局部的对现行统治秩序的破坏。它的结果只能是部分地、一时地侵害了社会生存条件,而“社会却能以全部权力来猛袭”他,“并以占绝对优势的力量压倒他”。刑罚就是社会以全部权力猛袭犯罪,以绝对优势的力量压 相似文献
8.
也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律面前的平等原则是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一项基本原则,必须给以科学的解释。这个原则从五十年代末期以来,曾经被简单地抛弃,进而被当成资产阶级的东西受到批判。现在我们要恢复这一原则,就要经过仔细的分析和研究,总结我们的教训,把资产阶级法律面前的平等原则与我们的同一原则认真区分开来,并且科学地解释各种提法的含义,然后才能准确、完整地贯彻执行,使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得到不断地加强。 相似文献
9.
张光博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1986,(5)
问题的提起 五十年代初期,在全面学习苏联的方针下,我们曾经通过翻译出版和邀请苏联学者讲学等方式,比较全面地介绍了苏联法学。在学习苏联法学的过程中,比较系统地介绍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法的论述,并逐步培养一批我们自己的法学教学人员和研究工作者。当时学习和研究法学的势头很强烈,发展的很快。在1956年以前,无论是在队伍的形成上,还是法学部门的建立,其速度都相当可观。而且后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开始感到单 相似文献
10.
张光博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1980,(1)
法的概念和历史类型是法的理论中的启蒙问题,对我们来说,应当是早已解决了的。但是,由于法学研究一直处于落后状态,特别是经过林彪、“四人帮”横行十年的浩劫,使我们不得不从头开始。而且弄清这些问题,对于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不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是迫切需要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