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40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在女性劳动权益救济领域,其主要难题是社会排挤.对女性劳动权益的社会排挤,不仅表现为性别歧视,而且也表现为基于性别歧视而引发的户籍歧视、行业歧视、年龄、容貌和身高歧视以及婚姻和怀孕歧视.上述歧视的发生,漠视和剥夺了女性的劳动权益,导致女性劳动权益保障的弱化.对女性劳动权益予以法律救济,就是要消除一切形式的性别歧视和社会排挤,确保女性享有与男性平等的劳动权和其他基本人权,使男女两性从形式平等走向实质平等.救济女性劳动权益的法律路径,在于厘定法律救济的观念基础和法律救济的制度架构,为女性劳动权益的切实保障奠定观念基础和制度基础. 相似文献
2.
王歌雅 《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3(2):95-99
婚姻法修正草案对现行婚姻法作了较大的补充和发展 ,具体表现为对基本原则的增补、对结婚制度的完善、对家庭关系的充实、对离婚制度的调整及对法律责任的拓展。在对其立法价值予以充分肯定的同时 ,也应看到其不足与缺陷 ,并应从四方面予以完善 ,即摒弃宜粗不宜细的立法原则 ;改变亲权与监护相交叉的格局 ;弥补夫妻财产制的缺陷 ;健全离婚损害赔偿制度 ,以实现婚姻家庭立法的严谨与科学。 相似文献
3.
中国死者肖像保护的规则,最早是通过人民法院在这类案件中的裁判确立的,后来被司法解释部分吸收,形成了明确承认、保护死者的肖像权,同时保护死者近亲属对死者的敬爱追思利益的普遍做法.近年来,死者肖像权中的财产价值逐渐受到相关立法和司法实践的保护.在比较法中,死者肖像保护的相关理论和司法实践也在快速发展,形成了一些有益做法.我国应该在继承中国司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借鉴吸收比较法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坚持直接保护的方法, 坚持一元的保护模式,规定部分权利能力制度, 规定死者肖像保护的具体期限, 规定死者肖像保护请求权的主体,规定死者肖像财产性部分的保护规则. 相似文献
4.
王歌雅 《中华女子学院学报》2000,12(6):54-57
香港和内地的立法背景、立法渊源和立法技术等存在着诸多的差异,这些差异决定了两地的离婚制度有所不同.探寻两地离婚制度的异同,既有助于法律界对两地离婚制度的整体把握和细致了解,又有助于为两地离婚制度的探讨与切磋奠定理性基础. 相似文献
5.
重构我国的夫妻财产制王歌雅我国现行的夫妻财产制是以法定财产制为主、约定财产制为辅的夫妻财产制。这一财产制在长期的司法实践中,曾为稳定婚姻家庭关系、促进男女平等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公民物质财富的增加,这一财产制不能满足公民日益... 相似文献
6.
<婚姻法>修正案虽取得了良好的立法效果,但仍有不足.以逐步完善<婚姻法>第32条的立法设计为契机,进一步思考和实现婚姻立法的系统化,将有助于婚姻制度的完善与科学.为此,我们应从司法解释和完备立法的角度探寻婚姻制度的科学化,以保障婚姻法的有效操作. 相似文献
7.
关于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若干思考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我国《婚姻法》中新增加的制度。如何适用和完善这一制度为理论界所关注。文章试图从立法反思、立法定位、立法完善诸环节就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作一深入探讨 ,以有益于该制度的完善与操作。 相似文献
8.
王歌雅 《中华女子学院学报》2017,(5):10-18
离婚领域问题频出,其根本源于制度设计疏漏与行为主体错误.而离婚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的变异表现,有碍离婚个案的公正追求且制约离婚正义的价值实现.只有通过立法反思,找准原则定位——保障离婚自由、维护离婚权益、正视社会分层、追求实质正义,才能完善制度设计和实现公正抉择.即通过离婚条件的界定、离婚效力的保障、离婚救济的实现,完成《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有关离婚制度的科学架构. 相似文献
9.
家庭暴力产生的前提和基础是尊卑身份和人格差等。要阻却家庭暴力,必须以身份平等和人格平等为伦理依据和法律依据。要规制家庭暴力,必须关注国外关于家庭暴力立法的经验,创设遏制家庭暴力的干预机制。同时,要对家庭暴力行为进行救赎,即遵守亲缘伦理,加强道德自律;遵守配偶伦理,加强道德教化,以创建平等、和谐、健康的婚姻家庭关系。 相似文献
10.
立法是国家产生后的人类社会发展不可缺少的重要活动之一,是任何时代的国家统治阶级必须进行的行为。在人类历史的发展中,法治国家的治理是以“良法善治”为目的的,而“良法”必须是能够反映时代精神的立法价值的法律。我国当前正处于社会的转型时期,其社会的复杂性和多样性更加突出,因此更需要“良法善治”。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