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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改革开放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已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特别是当前在全党、全国深入开展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关键时刻,各级部门领导在学习和实践过程中必须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不断提高自身工作水平和领导能力。鉴于此,领导干部必须以科学领导为出发点,在工作中完善并不断探索领导的艺术,才有可能带领本部门全体员工克服发展道路上的困难,在工作中取得实效。为此,领导干部必须正确认识领导科学与领导艺术的区别,才能使工作不落俗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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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锦涛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强调指出:“着力树立正确政绩观,切实按照客观规律谋划发展。要求真务实、埋头苦干,察实情、讲实话,鼓实劲、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努力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胡锦涛同志的讲话高屋建瓴,对领导干部的政绩观和科学发展观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科学而详细的阐述,是新时期领导干部如何正确对待群众、正确对待组织、正确对待自己以及怎样看待政绩,秉持什么样的政绩观的试金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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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多元治理的规制困境与机制化弥合——基于软法治理方式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在多元共治的治理结构下,乡村治理的主体拓展至包括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农村社会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内的政府、农民、市场、社会等四维治理主体。随着治理环境多样、治理主体多元、治理关系多维,各主体间的利益协调关系也会变得更为复杂。多对利益关系间的交互形成了多种利益矛盾:社区自治与政府管理间的博弈、个体利益与公共利益之间的抵牾、乡村治理文化与法律规则间的冲突。协调这些利益,单靠法律治理是不够的,需要将软法治理引入到乡村治理的实践中,选择自治、德治、法治相统一的治理价值,进而形成软法治理的双重参与机制、效力约束机制与耦合衔接机制,用以弥合多元主体参与社区治理的规制困境,进而推进新时代乡村振兴的实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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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对东中西部地区经济差距的现状和发展趋势进行比较的基础上 ,对我国区域经济差距的拉大成因进行了分析 ,指出东中西部地区经济差距拉大是历史遗产在现实条件下发生作用的结果 ,是国民经济发展战略运行的结果 ,是经济市场化和市场力作用的结果 ;并具体分析了中西部地区经济滞后的四大原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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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设法治社会"的方针政策下,完善我国信访制度对推动法治社会有重大意义。在保护农民利益的视角下,从对我国农民信访潮的原因分析出发,对信访制度在农民利益保护方面的优势和弊端进行理性分析,从而提出法治化选择,构建信访保护农民权益的多元机制,强化现有信访制度的优点并及时完善存在的缺陷,为保护农民权益,实现法制社会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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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可持续发展的目的就是用最小的资源消耗获取最大隈度的社会公众福利,而水资源的有效管理需要社会崛起的新型社会力量——“第三部门”发挥重要作用,“第三部门”既非行政性政府组织、也非营利性企业组织,而是公民社会组织。民间组织在环保事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针对民间组织的发展中的诸多问题,提出科学管理机制、公众参与机制、多元互动机制、区域生态机制、宣传推广机制等等多元解决途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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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流转中基层权力主体的作用 总被引:4,自引:1,他引:3
中国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后,有些村没有集体经济组织,需要由村民委员会来行使与土地相关的经济职能。土地事实上是乡村干部能够施加重大影响的一种非市场资源。在明确农地所有权、稳定农地承包权的基础上,放活土地经营权,强调对农户农地流转过程的规范和监督。在基层权力主体中,充分发挥与农户联系最为紧密的村民委员会的基础性作用,并努力实现村民委员会协调其他多元主体作用的发挥,共同规范农户农地流转行为,保护农户农地流转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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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可持续发展是一种全新的农业发展观,也成为发展农村经济、增强农业的市场竞争力和保障农民权益的一条路径。要打破小农经济的束缚,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就必然要重塑和培育农业产业化的主体体系。基于对农业产业化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界定,进一步探寻农业产业化可持续发展中的主体困境,进而构建农业产业化可持续发展的多元主体互动体系,并上升的法律范畴对各主体的合法权益予以制度保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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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经济法的社会整体利益观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经济法是社会整体利益本位法,以社会整体利益为立法宗旨和终极目标。它所追求的整体利益是经济社会化、现代化和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一种既不同于个人利益,又不同于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的新型利益,是一种发展中的动态的"社会利益"和"增量利益"。经济法通过立法宗旨、社会整体调节机制、制度架构和个体协调来实现社会整体利益。它是一种追求实质公平、结果公平的可持续发展的整体利益,是科学发展观对经济法理念的客观要求和科学反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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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农民工将外出务工视为经常性的就业模式,在全球性的金融危机冲击下,我国劳动力市场已经并将继续遭遇就业冲击,农民工成为受影响最严重的就业群体之一。探寻金融危机对农民工这一特殊群体的就业影响,结合经济法以社会为本位的核心理念,解决好金融危机下农民工的就业权益保障问题,对广大农民工弱势群体的具体利益保护以及国家的稳定和谐发展有着极大的推动作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