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16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0 毫秒
11.
论城市拆迁中社会利益和经济利益的博弈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本文全面分析了拆迁纠纷产生的根源和拆迁运作过程中的主要弊端 ,并以利益平衡的观点、运用博弈论的方法解决拆迁中的纠纷。在此基础上 ,对规范拆迁行为提出建设性的意见 ,以期在拆迁人和被拆迁人之间找到利益的平衡点 ,既实现拆迁人的经济利益 ,又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保证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 相似文献
12.
对就业歧视的法理探讨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文章从法律角度分析了就业歧视的认定标准。第一个标准是内在需要标准,即用人单位的用工条件是基于岗位和工种的需要,用工条件与岗位、工种要有关联性,如果用人单位的用工条件不是基于岗位和工种而产生就可能构成就业歧视;第二个标准是社会公共利益标准,即用人单位滥用用工权而损害劳动者的就业权。文章的第二部分主要讨论了就业歧视的救济途径一是把就业歧视纳入劳动争议的解决范围;二是学习美国的作法,增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就业歧视方面的职能。 相似文献
13.
华侨在中国历史上始终是一股不容忽视的政治和经济力量。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华侨权益保护法》有利于依法维护海外华侨参政议政的权利,而华侨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属于基本的政治权利。应在构建海外华侨选民信息库的基础上,划分若干海外选区,按华侨人口基数编制华侨人大代表和政协代表的名额,由驻外使馆的政法参赞负责对海外华侨代表候选人的身份进行确认及政审。改革并完善现行的华侨选举体制,符合中国的国家安全与利益。 相似文献
14.
翁里 《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9,39(6):101
华侨的身份与内地居民、港澳台同胞略有不同,却仍属于中国公民;他们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不容忽视的政治和经济力量.中国公民侨居海外的历史由来已久,改革开放以来新华侨出入境数量剧增,归国定居活动日趋频繁,同时也引发了一系列法律问题.尤其是华侨的身份证件、华侨及其眷属的出入境权益、归国工作、长期居住、围籍和户籍与现行法规、政策之间的冲突问题更值得研究解决.建议制定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应涉及华侨及侨眷出入境权益保护的条款内容,至少应在附则中声明:本法中所指的"中国公民",包含内地居民、港澳台同胞和华侨.为使领事保护的范畴涉及海外华侨,有必要依法认定华侨的身份.为便于管理入境后尚未定居的归国华侨,可视其居留期限分别颁发<华侨临时居留证>或<华侨居留证>.上述改革举措希冀能有助于完善移民立法和落实侨务政策. 相似文献
15.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中国公民出国留学规模逐年扩大。尽管教育部通过发布留学预警、公布国外院校名单等措施,在加强自费出国留学服务与管理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由于规范监管留学中介问题的复杂性,仍有一些问题没能得到根本解决:如市场主体资格不合法、境外教育机构资质不良、虚假广告、申请材料造假、中介高额收费、乱收费、退费难等。应通过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监督管理、建立留学中介机构诚信评价体系、支持和引导留学中介行业协会发展等方式进一步规范自费留学中介服务机构。 相似文献
16.
1980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为解决国籍冲突问题,采取了不承认双重国籍的原则;虽然该立法原则在我国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起到某些积极作用,但随着港澳的回归和旅居海外新华侨的日益增多,其中的某些原则已经不利于国籍冲突问题的解决.比较和借鉴其他国家的国籍立法和司法实践,结合中国实际,现行国籍法的修改可遵循以下原则:(1)通过立法赋予国籍冲突的当事人以选择国籍之权利;(2)废除僵化的一人一籍原则,承认符合法定条件者的双重国籍;(3)尽可能通过谈判协商,以签订双边条约的方式来解决国籍冲突问题.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