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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北京绿色申奥中政府与民间组织关系的考察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赵秀梅 《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36(3):60-64
近年来,随着我国纯民间组织的迅猛发展,它们和政府的关系也就成为一个日益被关注的问题。二者的关系不仅对纯民间组织的发展至关重要,而且也直接影响我国公民社会的发育。本文通过考察绿色申奥中政府和纯民间组织的关系发现,二者正在从以前那种比较疏远的关系向一种良性的互惠合作关系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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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名登记中出名人处分不动产的行为存在有权处分和无权处分两种不同的观点。出名人的处分应属于有权处分,第三人无论善意还是恶意,均得在合同有效的前提下取得不动产所有权,无须适用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冒名处分他人不动产有无权处分和无权代理两种不同观点。冒名处分不动产,应属于无权代理行为,不能适用不动产善意取得。登记名义共有人处分不动产也有有权处分和无权处分两种不同观点。登记名义共有人处分不动产是无权处分行为,善意第三人可依据《物权法》第106条的规定主张善意取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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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秀梅 《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0,2(4):35-37
随信达、华融、长城、东方 4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相继成立,债权转股权在我国已经作为一项重要的政策开始实施。本文研究了债权转股权所涉及的债权让与、股权的行使和退出、债转股的法律障碍等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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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秀梅 《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7(6):50-52
关于抵押权的性质,在法学界存在很多争论。传统的民法理论认为抵押权是担保物权,但根据我国现行立法的规定来看,抵押权不是典型的担保物权,而是具有债权的某些特征。因为抵押权没有所有权那样最终的支配力,也没有用益物权那样的现实支配力。此外,抵押权也不具有优先受偿和物权请求权的效力。根据传统的物权和债权的分类标准,已经很难对其定位,因为抵押权具有物权和债权的双重属性。将抵押权规定为物权或者债权,在某种程度上是由于立法政策决定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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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成本管理就是在一个工程项目运行中,对所发生的成本有组织、有计划的进行系统测算、控制、核算及分析等科学管理的工作。建筑工程成本管理贯穿于项目管理活动的全过程和每个方面,从项目中标到施工准备、现场施工、直至竣工验收,每个环节都离不开成本管理工作,它是保工期、重质量、低成本的最佳经营管理模式,因此建筑企业进行成本管理是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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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是流动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采取正确的存货管理方法,加强存货的日常管理,既能降低平均资金占用水平,减少存货资金占用,提高存货的周转速度和总资产周转率,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又能降本降耗、节支挖潜、提高效益,使存货能适应市场变化、保持均衡生产,对单位的长期发展具有不可忽视的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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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立法构建研究——以《土地管理法》的修改为中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赵秀梅 《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35(6):87-95
土地征收公共利益的判断,应由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共同来完成。 土地征收主体应限缩,应取消县、市级政府土地征收的审批权限,由省级政府负责土地征收审批。 行政机关做出征收决定前,应举办听证会,就土地征收是否符合“公共利益冶、征收必要性、征收补偿标准、征收范围、征收程序合法性等内容进行听证。 土地征收应根据公开市场上的交易价格作为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应归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由本集体成员共同决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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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力先生一方面在《同源字典》中提出"通假字不是同源字,因为它们不是同义词,或意义相近的词",即凡通假字双方其意义是一概"不相通不相关"的,另一方面又在其《王力古汉语字典》中将许许多多通假字同时列为同源字,前后相反。从汉代至清代对通假字的注释一般不将其意义相通相关者排除在外,这是已经形成的否定不了的历史传统,所谓"不相通不相关"论不但不符合通假字产生的历史事实,而且更是难以推行的,应当承认通假字与同源字是有交叉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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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空间权与物权法基本原则之关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赵秀梅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24(1):50-56
土地空间权的产生并不违反一物一权原则。在承认土地空间所有权的情形下,在土地上立体设立数个权利,是在数个物上设定的数个物权,不是在一个物上存在几个所有权,因此也不违反一物一权原则;在不承认土地空间所有权的情形下,土地及其空间视为一物,在土地上立体设立数个物权,也是符合一物一权原则的,因为一物一权原则的本质是一物上不能设立同时以占有为内容的物权,不能违反物权的排他性原则。而土地上立体设立的数个权利,其权利范围不同,可以同时以占有为内容而存在,因此也不违反一物一权原则。此外,土地空间权也不是新物权,土地空间权是一种特殊的地上权,其权利客体是土地上下一定范围的空间,是法律所承认的次物权类型,因此也不违反物权法定原则。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