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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法哲学是反思性的。我国文化建设、文化法治与文化法学的发展,需要基于民族性、政治性、建构性的文化法哲学的引领。文化法治有规制法与权利法两个维度,文化法哲学范畴形态应是双层的。文化规制性规范指向全体性文化法益,承担客观价值指引功能。对应规制性规范体系,学理上应当以文化主权、文化安全、文化主体性、文化统一性为基础,建构其理论范畴。文化权利性规范指向个体性文化法益,其功能主要通过赋权与权利救济等方式实现。对应权利性规范体系,学理上应当以文化自由、文化权利为基础,建构其理论范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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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权制度建设的五大主题 总被引:10,自引:1,他引:10
人权精神是民主与法治的灵魂。中轴性的自由权、前提条件性的平等权、基础性的财产权、底线性的生存权、连带性的发展权构成了当下中国人权制度建设的五大主题。五大主题唯有通过逻辑的关联达致制度的匹配 ,通过实践的理性实现有效的互动 ,中国的人权制度建设才能真正成为不可逆转的社会运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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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法学兼具学理性与制度性的特点,它既要从法理层面对人权原理予以分析,也要从实在法角度对其法律表达予以分析.中国人权法学应以独立学科地位和中国话语体系作为发展目标,既要借鉴相关学科的既有成果,又要凝练内容体系,提升学科的品味、独立性和认同感,尤其要提升回应现实的能力,使之成为"活"和"用"的学问.在研究视野上,既要强调视角、方法的国际化,也要强调研究内容的中国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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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斯丁的学术志趣在于解构社会契约论,终止对主权合法性来源的追问,将属于立法科学、伦理或道德科学的东西从真正的法理学领域中驱逐出去,以保证法理抽象研究和概念分析的准确性。独立的政治社会—主权—法律义务,是奥斯丁批判社会契约论的理论链环。其要害在于社会契约论本身要解决的问题,是独立的政治社会的合法性问题,而非法律义务问题,因而我们认为奥斯丁误解了社会契约论。当然,我们更愿意相信,他是为了完成其纯粹法律科学的第一步而进行的有意误解,其未完成的学术研究计划的第二步,也就是构建纯粹法律与实际道德、原则间的有机关系,足可透露在其理论整体架构中道德的位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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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的价值是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中至为重要的问题,它关乎法学理论的基本立场和法律实践的目标确定,因而也会影响整个法学和法治的发展。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在价值层次上的高低直接制约着法学理论和法律实践的层次;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上的许多重大差异与分歧,往往都是由法的价值观分歧所导致。认识法的价值是法学理论提升自己认知层次的必须,也是法律实践提升自己精神意义的必须。对于法的价值研究,中国已经起步,但是法的价值理论建构尚未形成,法学理论的价值底蕴并不深厚,法的实践总是在狭隘的技术层面徘徊,这些都严重地影响了中国法治的发展。为此,我们邀请了国内对法的价值颇有研究的法学理论专家,对法的价值问题进行一次相对集中的讨论,以期能引起法学界和法律界的关注,通过法的价值研究最终来推进中国法学理论和法律实践的发展。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