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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
麦琪——乔治·艾略特人本宗教的实践者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侯雅丽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8(3):137-140
英国雏多利亚时期的女作家乔治·艾略特的长篇小说《弗洛斯河上的磨房》体现了作者的人本宗教思想。人本宗教思想认为人生是悲剧性的,人需要一种归属感,并需要建立一种新的人本的秩序,也就是道德的秩序。人本宗教提倡同情心、利他主义和自我牺牲,并通过它们实现人生和人类的至善。小说的女主人公麦琪是作者这一思想的实践者,她在成长的过程中,逐渐摒弃了利己主义,接纳了利他主义,形成并发展了同情心和自我牺牲,并通过它们实现了人生的至善,同时也促进了人性的升华,而对自己过去的眷恋和忠诚及其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是她坚持追求至善的动力。 相似文献
912.
文章立足系统理论与组态视角,构建了数字经济与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系模型。运用fsQCA方法,分析了数字经济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影响因素、驱动途径及各要素间的协同作用。研究结果表明:(1)经济发展基础、信息化发展、互联网发展以及数字交易发展等单一前因条件均无法独立地成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要条件;信息化和数字交易发展的不足是形成低组态的关键因素;(2)数字经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表现出“非对称性”和“多重并发”的特征。高质量发展水平的驱动类型包括:“信息化-政策支持”驱动型和“互联网-数字交易”驱动型。低组态驱动路径有三条,与高组态驱动路径具有非对称关系;(3)各地区在数字经济驱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高组态表现上呈现显著差异,这些差异源于经济发展基础、信息化发展、互联网发展以及政策支持和投资环境的差别。为因地制宜地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各地区需根据自身特点制定策略,充分发挥在经济发展、信息化、互联网和数字交易等方面的优势,优化政策支持和投资环境。 相似文献
913.
生态理论从系统的、关联的整体主义观点出发,追求事物之间稳定、和谐、可持续的发展目标,蕴含着整体性、平衡性、可持续性的思维范式。置身于共生共息、高度关联的“生态时代”,现代公司已然由“封闭化”向“生态化”转变,公司与其利益相关者之间成为一个相互关联、共生共促的有机共同体。生态时代呼唤着法律生态化转型的革新,新的发展范式呼吁制定体现生态关怀、具有生态属性的公司法。生态理论对于深刻阐释公司整体运行与社会发展的复杂联系提供了有力的理论参考,有助于从相互关联的整体主义角度出发,重新审视公司法目标和价值,推动我国公司法的现代化转型升级。 相似文献
914.
从历史上看,"黑客"迭代到"人工智能黑客",是伴随着计算机、互联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科学技术迅猛发展而产生的。现如今的"人工智能黑客"是人机交互体,既非人也非物,介于两者之间,它可以模仿人类、干扰人类认知,为达到设计者或决策者的目的对网络系统漏洞进行智能化侵入和破坏。"人工智能黑客"区别于传统"黑客"的主要特征在于其可以依靠智能算法自主学习、寻找网络系统代码漏洞和加强分布式攻击。部分学者将人工智能技术划分为弱人工智能、强人工智能、超人工智能三个阶段,甚至有学者建议从伦理上赋予强人工智能法律主体地位,赋权理由是强人工智能算法具有独立的"机器意思"表示能力,与人类有情感的联结。显然,这种赋权方式不仅违背"人本主义"原则的主体创新,而且现行法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人工智能黑客"不属于任何一类主体,突兀地将法律主体的理性意思表示与人工智能算法指令的"机器意思"相等同,容易形成"人工智能黑客"行为在算法正义法律评价和民事法律行为构造上的困境,干扰我们对"人工智能黑客"本质的判断。溯本清源,应当以法律上权利义务构造标准去判断"人工智能黑客"的法律属性。"人工智能黑客"本质上是自然人主体通过人工智能算法技术,利用网络媒介进行网络侵权或犯罪的行为。"人工智能黑客"的核心是通过计算机代码设置、大数据运算与机器自动化判断进行决策的一套机制。"人工智能黑客"在责任承担上不是适格的法律主体,只具有特殊的"人格性工具"法律属性。"人工智能黑客"的智能化攻击外在表现为算法程序的自动执行,但程序的设计和算法运行归属于现实经济生活中的人,也完全符合法律上间接侵权的调整范畴。对于"人工智能黑客"的侵权或犯罪行为,应当通过揭开"人工智能黑客"的"面纱",找到其背后隐藏的可规制法律主客体,利用"穿透"方式对"人工智能黑客"的非法行为进行伦理、技术和法律三个维度的有效规制。 相似文献
915.
侯冠宇 《辽东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24(2):130-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