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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机构改革要顺利实现改革目标,首先必须立足于三个基点削减机构,精简人员;强化政府能力,提高政府效能;顺应世界潮流,增强国际竞争实力.必须紧紧围绕转变政府职能这个核心,采取以下改革对策;改革片面强调上下对口的病态格局;行政编制约束硬化;全面改革,整体推进;改革人事体制,完善公务员制度;规范,依法巩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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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治到宪治,既是一个重要的理论命题,也是一个重大的实践课题。从学理上讲,从法治到宪治,法治是前提与起点,宪治是中心与终点;法治是宪治的根基与先导,宪治是法治的极致与超越。从实践上讲,从法治到宪治,既是发达国家法治建设的宝贵经验,也是我国建设法治国家的必由之路。在今日中国,无论是法治还是宪治,都是社会各界关注与讨论的热门话题。如,十六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安排学习宪法(2002年12月26日),十七届中共中央政治局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为题进行第一次集体学习(2007年11月27日)。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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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08年我国第一部宪法性文件至今刚好百年。要在吸取历史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深刻反思宪法与国家命运的关系,既看到宪法确实有利国功能,又看到宪法的利国功能奠基于宪法的治国本性。宪法既是普通法律之母,又是现代国家之母。国家应该以宪法为本位,宪法则要以国民为本位、以权利为本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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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联繁 《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61(4)
对基本权利进行学理分类,有助于我们更加全面、更加具体、更加精细地认识基本权利.传统的分类方法主要是从外在标准着手,容易割裂基本权利之间的内在联系.宜从基本权利体系本身着手,把自由权作为基本权利之首,构造自由权、平等权、受助权的基本权利新分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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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宪法权利学理分类之重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邓联繁 《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32(6)
宪法权利的学理分类是沟通宪法权利总论与宪法权利分论的桥梁,有利于为宪法权利体系的完善以及宪法权利的保障提供理论支持。基于宪法权利的内容、主体、性质、领域等对宪法权利进行的分类,各有优劣,但它们普遍忽视了各类宪法权利之间的联系。综合考虑宪法权利的涵义、本质特点以及彼此间的联系,可将宪法权利分为自由权、受益权、平等权三大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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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联繁 《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58(1):53-57
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内涵是中国共产党执掌全部国家政权,外延不仅包括国家事务,而且涉及社会生活,本质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无论从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内涵、外延还是本质来看,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的实质都是依宪执政。 相似文献
18.
邓联繁 《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57(1):144-144
由武汉大学教授、湖南师范大学终身教授李双元先生主编的《国际法与比较法论丛》,自2001年下半年起已经由方正出版社出版了7辑。此套论丛重点收录国际法与比较法方面的论文和资料,其刊登的许多论文对我国法治建设中所面临的一些重大课题提出了独到深刻的见解,是一套很有特色的论丛。 相似文献
19.
邓联繁 《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59(5):608-612
依法执政不仅是改革与完善中国共产党执政方式的最恰当选择,对当代中国政治文明建设具有全局性影响,而且是有机统一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具体机制,是当代中国政治文明建设的最核心内容;应站在当代中国政治文明建设的大平台上推进依法执政,立足于有机统一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着力在法治轨道上改善国家政权领导者同国家政权执掌者之间的关系,以及改善国家政权领导者、执掌者同国家政权所有者、保护者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20.
邓联繁 《华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8(6):53-57
宪法不仅是在形式上使国家建设理想合法化、稳定化的基本载体,更是在实质上保证和促进国家建设理想实现的重要媒介。富强、民主、文明、法治是我国现行宪法规定的国家建设理想。由于富强需要宪法帮助、民主需要宪法支持、文明需要宪法润泽、法治需要宪法奠基,因此,要充分实现国家建设理想,就必须全面实施宪法。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