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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中国近代法律文化中存在着一种"叠层"现象,一方面,国家的法律较少关注私人间的经济联系;另一方面,基于习惯形成的私人间的某些协议,在经济交易过程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近代中国,官方在保护私人财产权利、构建产权法律法规的过程中无疑起着重要作用,红契及税收文件等官方证明,是确定土地权属的权威性证据。但各地传统的民事习惯,仍在确定土地权属中继续发挥重要作用,成为认定权属法定证据的有效补充。"一地两权"成为人们认同的习惯,而且国家在法律层面也给予一定的妥协,权属的主张依旧落实在各类契约和习惯证明之上。在社会运行中,基于多重原因,实际上民间更多关注或更加重视民事习惯在土地权属确定方面的作用。  相似文献   
32.
郑永福 《中州学刊》2003,(4):124-129
原河南省社会科学院院长、河南大学历史系教授胡思庸先生 ,是研究中国近代史的著名专家。本文对其学术生平进行扼要介绍 ,特别是对其在鸦片战争史、太平天国史及中国近代思想文化史方面的建树做了评述  相似文献   
33.
近代中国民事习惯中的合会与互助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合会是我国一种古老的民间信用互助方式。在银行信贷业及社会保障不发达的近代社会,这种组织长期广泛存在,其运作模式已经形成一整套民事习惯。近代合会因地域风俗习惯不同,呈现出组织形式的多样性和内容的丰富性。合会组织的广泛存在,是由近代中国社会发展自身需求所决定的。就实际情况而言,各种类型的合会组织,在近代社会整合和社会发展中,不同程度地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由于这些合会均为民间自发组织,没有严格纳入法制轨道,操作中又存在许多不规范的地方,往往造成会员利益受损,引发纷争乃至诉讼。即便纯互帮互助性的组织,也往往因浓厚的人治色彩、规章制度不够严、经理人员管理失当,导致账目不清,运作中难免产生资金浪费和使用不公平等弊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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