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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当代中国法学的流派化志趣(下)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陈金钊 《扬州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11(3):31-36
法学流派的涌现是中国法律学人的夙愿。虽经中国法学者的多方呼吁,但法学流派的“建构”依然步履蹒跚。从对中国法学流派划分诸种观点的评析中,可以说明流派化意识是形成法学流派的重要因素。法学流派像其他任何流派的形成一样是一个自然的过程。法学研究的对象及范围、哲学基础、方法论运用、理论体系的创新等是流派形成的主要因素。当下,法学中国化是中国法学发展的方向。这就意味着中国法学应解决中国问题,法学流派的建构也不能离开这一主题。中国还没有形成具有特色的法学流派。但我们相信,在不久的将来肯定会出现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能反映中国人对世界法学做出独特奉献的法学流派。这也是对法学向何处去的一种回应。 相似文献
72.
逻辑对法治原则性命题的意义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陈金钊 《扬州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0,14(3)
法理学应该研究法治的一些原则性命题如何实现.这些原则性命题包括法律解释的合法性、客观性、合理性、正确性和正当性等.逻辑规则是法律方法的支撑点,在法律方法中居于基础地位,相信通过认真地对待逻辑(包括形式逻辑和非形式逻辑)方法,可以使法律解释结果逐渐接近法治.在法律影响人们思维的因素中,逻辑规则起着保证法律的固有意义不被丢失的作用.法治所需要的合法性形式、客观性追求、合理性反思、正确性答案和正当性程序等命题的实现,都离不开逻辑规则的运用.能动司法不是脱离逻辑推理而自如地解释法律,严格遵循逻辑规则才是通向法治的思维指南. 相似文献
73.
文义解释:法律方法的优位选择 总被引:16,自引:0,他引:16
文义解释是法律解释的最基本方法。这一方法涵盖了字面、限缩、扩张、法意、合宪、体系、语法、比较等解释方法。在文义解释方法之外,还有价值衡量、社会学解释等方法,按照法治对法律人的基本要求,文义解释方法具有优先使用性。这里的优先不仅包含使用顺序的优位选择,而且还包括解释者应尽量减少使用文义外的其他解释方法。法治反对那种为达到某种目的而不顾常义的添加或转义解释。 相似文献
74.
关于中国司法改革的理论设计各种各样 ,但有些思维倾向值得反思 ,其中最集中地反映在司法改革的观念问题上。我们的司法改革理念应该说并没有问题 ,这就是反对腐败、公正司法、提高效率 ,但问题可能在于达到公正与效率的具体方案。我们认为 ,试图通过形成司法改革的一致意见 ,并把其作为改革的条件的想法也许是幼稚的 ;把革命思维运用到司法改革的设计中也是有问题的。在司法改革的问题上 ,从点滴作起的改良思维是目前形势下的最佳方案 ,从小处着眼 ,长期坚持可能是达到司法公正 ,提高司法效率的最为经济的途径 相似文献
75.
英国著名大法官丹宁勋爵认为:“无论一项法律什么时候被提出来,人们都没有能力预见到实际生活中可能出现的多种多样的情况。即使人们有这种能力,也不可能用没有任何歧义的措词把这些情况都包括进去。”因此,任何法律的适用都离不开司法机关及法官对法律所作的司法解释、虽然,在法律进化的过程中不时出现禁止司法解释,剥夺法官司法解释权力的现象,但是,由于司法解释给法律运动带来了勃勃生机,因而使得人们越来越重视其在实践中的发展和理论上的完善。 相似文献
76.
77.
陈金钊 《江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15,(3):35-38
"谁审判、谁裁判、谁负责"的主题讨论有着积极意义,是司法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改善审委会制度的运作方式,消除法院内部的行政化倾向等,做到权力和责任相一致。但是由审判者负什么样的责任,则是值得探讨的。从法律方法论的角度看,当下司法改革要求裁判者所负之责,不是法律责任,而主要应该指裁判者的论证之责:一是在制度上让法官负有论证之责,即让裁判者对所有判决给出理由;二是裁判理由不仅需要根据法律做出,还必须遵循法律思维规则。 相似文献
78.
法治话语是以塑造法治认同为目标的法学表达。将“法律渊源”这一法学术语作为法治话语,一方面是建构中国特色法治话语体系的时代需要,另一方面也是化解司法裁判必须援引法外规范这一可能诱发法治话语危机的现实诉求“。法律渊源”作为法治话语具有丰富的法理意涵,其既预设了语用视角的内部性,又预示了裁判规范来源的开放性,还预决了“所指”的制度事实属性“。法律渊源”作为法治话语具有多维功能,其不仅能为法律获取经验提供理论构造,为“据法裁判”观念提供证立依据,还能塑造法治运行的现实结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