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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波 《社会观察(上海)》2006,(6):32-33
法律与人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一般的口角纠纷.邻里的磕磕绊绊等,应当互相谦让.“小题小做”。但有的事却应当“小题”而“大做”,因为这些所谓的“小事”背后其实隐藏着深刻的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需要予以及时解决而非作无谓的容忍。法律上的“大做”,特指以诉讼方式解决矛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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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波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8(1):50-55
盐是人类生活的必需品 ,但人类究竟何时开始用盐 ,至今仍是未解之谜。海盐、池盐由于其天然性 ,利用的上限很难界定。而井盐开发则反映了人类主动找盐以及从浅层挖井到深层钻井的全过程。以前的研究成果认为 ,战国末期李冰开广都盐井是井盐开发的上限 ,但三峡库区忠县的考古发现将上限溯至商代晚期 ,并对早期制盐工艺有了基本认识 ,不仅填补了盐业科技史的空白 ,而且为认识历史时期三峡地区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开辟了新的视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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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波 《社会观察(上海)》2006,(8):36-37
法律本无“门槛”——作为具有普遍效力的社会行为规范,立法的目的就是要使公民据此顺利地行使自己的权利,履行自己的义务,并达到整个国家和社会的顺利运行。但在现实中,当一个普通公民想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时,却要遇到一些难以逾越的“门槛”。这些“门槛”的存在,给中国的法治进步造成极大的阻碍,认识并消除这些不合理的“门槛”,是法治建设的必经之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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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已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和重视,在保护的前提下进行开发建设已获得大多数人的认同。但是对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文化遗产破坏的行为和事件屡不见鲜,屡禁不止,究其原因,很主要的一点在于人们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内容、范畴、方法和意义不甚了解。因而,在合理开发与有效保护历史文化名城问题上,存在思路及措施方面的失当,导致顾此失彼、杀鸡取卵等现象。而要处理好保护与开发的矛盾,取得保护和开发的双赢,使历史文化名城资源得以永续利用,历史文化名城持续健康发展,则需要树立新的理念,推进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和开发进入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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