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20篇
  免费   3篇
  国内免费   1篇
管理学   4篇
丛书文集   1篇
综合类   19篇
  2024年   1篇
  2023年   1篇
  2022年   3篇
  2021年   1篇
  2019年   1篇
  2018年   1篇
  2016年   1篇
  2015年   2篇
  2014年   1篇
  2013年   1篇
  2012年   2篇
  2011年   2篇
  2010年   1篇
  2009年   1篇
  2008年   3篇
  2007年   2篇
排序方式: 共有24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0 毫秒
11.
随着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活动的有效实施,在湘江流域水污染治理过程中开展环境审计已刻不容缓。为此,我们通过分析湘江流域水污染的特点,探讨了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中的环境审计基本理论,并且从如何确定审计对象、主要污染物、审计内容和环境审计评价标准等方面构建了适合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的环境审计模式,从而可以完善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系统,优化我国水污染治理中的环境审计理论。  相似文献   
12.
“建设美丽中国”是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现代化目标之一,其中特别指明要加强节约用水、加快水污染防治。当前,我国部分学者已针对不同省市开展了编制水资源资产负债表的研究,但还未形成统一的编制标准。为此,文章完善了水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的理论架构,建立了框架体系,并且结合2016年水资源统计数据编制出了湖南省水资源资产负债表。研究结果显示,2016年湖南省水资源资产比2015年增长了14.49%,水环境损害减少了28.18%,水资源所有者权益也有17.69%的增幅。  相似文献   
13.
14.
绿色创新是重污染企业响应生态保护战略、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持续稳定的资金供给是促进企业绿色创新的重要因素。文章运用2011—2020年沪深A股重污染企业相关数据,实证检验了数字金融发展对重污染企业绿色创新的影响,以及融资约束在其中发挥的中介作用。研究结果显示,数字金融对重污染企业绿色创新行为具有显著促进作用,融资约束程度在数字金融对企业绿色创新的影响中起部分中介作用。地区异质性分析发现,数字金融对重污染企业绿色创新的促进作用在中西部地区更加明显;规模异质性分析发现,数字金融对大型重污染企业绿色创新的促进作用要优于中小型企业。  相似文献   
15.
文章以49家湖南省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对其2007~2009年的年报中的环境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统计和分析,结果表明,越来越多的湖南省上市公司开始在年报中披露环境信息,且披露的环境信息趋于多样化,但现阶段湖南省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程度仍比较低。最后提出了完善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若干建议。  相似文献   
16.
文章以2013—2020年我国沪深A股上市的重污染企业为研究对象,实证检验异质性环境规制、融资约束和企业绿色创新三者之间的关系。研究发现:命令控制型和市场激励型环境规制能够显著促进企业绿色创新,融资约束在环境规制与企业绿色创新的关系中起到显著的部分中介作用。此外,在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中环境规制对企业绿色创新均存在促进作用,且融资约束均存在显著的中介作用。在东部地区,环境规制的增强能够通过降低企业的融资约束程度来促进企业的绿色创新,而在中西部地区环境规制虽能够促进企业绿色创新,但融资约束的中介效应不显著。  相似文献   
17.
我国环境会计研究现状与展望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文章在查阅国内外大量关于环境会计文献的基础上,首先对环境会计的的定义进行探讨,接着对国内外环境会计的研究文献和应用进行了综述,最后对我国环境会计的研究进行了总体评述和展望,并提出了自己的拙见。  相似文献   
18.
文章分析了企业环境审计的主要内容,其内容包括合规性审计、环保资金审计、环境管理体系审计、清洁生产审计、废弃物和有害物质的处理审计、环境友好型产品审计和环评报告审计,并探讨了企业环境审计的非线性程序,最后对如何在我国更好地开展环境审计提出了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19.
开展水环境审计,既可以对政府的水环境保护政策和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又可以引导企业积极承担水环境保护责任。文章结合国内外水环境审计研究和实践情况,从主体与客体、评价指标的构建等方面对我国水环境审计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了研究,认为:在我国水环境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主体与客体方面,应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同时提高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并拓展我国水环境审计的客体。在我国水环境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指标选取方面,应保证水环境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执行力和监督力,并适当进行延伸。  相似文献   
20.
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数据不仅改变着人类社会的生产生活方式,而且改变着人们对伦理价值和法律制度的认知与判断。当前,数字遗产继承因其数据属性而成为一种新型权利类型,传统的遗产继承制度已无法有效保护数字遗产权利。学界对于数字遗产的可继承性存在诸多论争,但将数字遗产继承权作为一种新型权利,可以基于数据的流动性和交互性,建构出数字遗产继承权的复合优位论模型。为了有效保护数据遗产继承权,应以复合优位论为理论基础构建数字遗产继承制度,确定数据遗产的继承范围、继承方式、妥善对待义务、正当化事由等。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