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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新力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28(2):172-173,176
文章在阐述了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概念与特殊性的基础上,分析了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的重要意义,继而提出了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的具体步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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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新力 《杭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7,(3)
无效经济合同是否能转化成有效经济合同,近几年来一直有争论,主要有“转化论”和“不能转化论”两种基本观点.这一问题关系到怎样正确处理无效经济合同,所以有探讨的必要,本人拟提出粗浅看法,以求教同行.转化论者认为:无效经济合同和有效经济合同在一定条件下,二者是可以转化的;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有效变无效以及做好变无效为有效的工作,是法律工作者的任务.不能转化论者认为:合同的有效、无效是根据事实定下来的,是转化不了的;至于处理方法则可灵活多样.我是持后一观点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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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培养大学生科技创新能力的思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朱新力 《河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5(1):144-146,154
培养大学生科技创新能力是高等学校的一项根本任务。从培养大学生科技创新能力的重要意义入手,分析了当前大学生科技创新的现状,提出了培养大学生科技创新能力的具体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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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归责原则的实证分析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从侵权法的角度考察,我国国家赔偿制度中的违法归责原则属"主观违法",这一认识可以克服违法归责原则的局限性:将违法视为行政机关对各类为其设置注意义务的法规范的违反,从而扩大了违法归责原则的适用范围,但该原则仍然存有无法克服的局限.在分析法学的"主客观法律秩序理论"的分析框架下,过错归责原则意味着对主、客观法律秩序的双重违反,而无过错归责原则仅仅是对客观法律秩序的违反.完善我国国家赔偿归责原则的根本出路,在于以过错归责原则取代目前的违法归责原则,并将无过错原则确立为辅助性的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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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数据时代,传统的人格权、财产权两种个人数据保护路径不仅无法为个人隐私提供实质性保障,而且已成为制约数据利用的重要掣肘。借助经济学上的公共物品概念可以发现,所谓平衡个人数据的利用与保护实际上就是如何合理圈定数据流转范围的问题,应采用兼顾个人数据利用与保护的“资源准入模式”:第一,只有具备数据安全保障能力的企业才能收集、使用个人数据,且个人数据只能在适格企业范围内流转;第二,被收集后的个人数据以可逆转的方式在适格企业范围内成为公共物品;第三,应匹配相应的私权规则、激励规则、行政监管手段,并对接统一的数据资源平台。 相似文献
16.
朱新力 《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1,31(2):80-87
行政不作为违法以现实的行政作为义务存在为前提,以行政主体能够履行而未履行为必要。怠于行使自由裁量作为义务的行为只要违反合理原则即构成行政不作为违法。因行政不作为违法造成相对人损害,只有在相对人具备公法上请求权时,方有可能成立国家赔偿责任。作为构成要件的因果关系,必须区分事实因果关系和法律因果关系分层次考察,其中行政不作为违法作为损害产生的原因力是从行为的社会意义角度理解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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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彩票业在取得相当业绩的基础上,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这些问题具有深刻的制度面成因,主要是现行监管体制和发行体制的重重弊病以及彩票管制规范基础的薄弱.在和谐社会理念引导下,彩票业的规制改革应当着力于彩票管制正当性和效率性的双重考量.具体而言,应当以市场化为导向改革发行体制,以独立化为目标组建新的监管机构,从各个位阶补足彩票业管制的规范,并在管制过程中引入公众参与.类似于彩票管制这样的公共论题,需要多学科的融合以加强知识累积、促进制度建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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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律规范中的不确定法律概念及其司法审查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朱新力 《杭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4,(1)
在我们这样一个以成文法为唯一法律渊源的国家,行政机关(行政主体)作出任何具体行政行为都不能缺少两个过程:首先是弄清事实,然后是把事实适用于具体的法律条文。这后一步骤因依法行政的原则而要求行政工作人员必须无条件地执行法律。可是法律规范本身的含义并非总是单一而明确的。事实上,立法者在制定行政法律规范时不得不大量运用“不确定的概念”,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以下简称治安条例)第17条关于“违反治安管理有较严重后果的或屡教不改的,公安机关可以从重处罚”规定中的“较严重后果”和“屡教不改”等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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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落实以社团组织为原告的行政公益诉讼的现实障碍是契合于本土背景的运作规则缺失。鉴于我国尚不成熟的社团组织体系、注重政治目标的司法文化和执着于结果正义的公民维权传统,在推进以社团组织为原告的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时,应结合制度本身的特质做出以下安排:(1)先在单行立法中明确相应领域的社团组织享有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而后基于经验的累积制定统一性规定;(2)明确作为原告的社团组织仅具有履行请求权和停止侵害请求权,据此实现对公益的维护;(3)明确上述行政公益诉讼程序与我国代表人诉讼、共同诉讼或诉讼调解机制的衔接规则,在行政公益诉讼程序所搭建的沟通与协商平台上,解决牵涉其中的受害群体的损害赔偿问题。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