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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行政调查法制在局部行政领域进展明显,一个熔实体性规定与程序性规定于一炉的消防调查法制框架的成形即可佐证.消防行政调查法制实践也存在重权力授予轻权利保障、重权力维护轻权力规制、当事人协力规范要求与现实运作偏离等突出问题.未来行政调查法制的健全需要处理好统一立法与分散立法、业者自律与外力调查、任务实现与私权保障等三组基础性关系.对消防管理领域行政调查法制的深入考察,有助于推动行政法学总论中行政调查个别化研究范式的兴起,为未来行政调查立法提供基本共识和实践素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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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形式、内容、主体、时间等四个维度检视湖南省935个行政裁量基准文本,可以梳理当下裁量基准制定运动中普遍存在的名称混乱、内容重复、效力冲突、技术有限等突出问题.裁量基准制定中的泡沫化现象不仅浪费了有限的社会资源,而且消解了裁量基准应有的控制功能,应当引起行政法学理和实务部门的高度警惕.为了摆脱行政裁量基准制定的困境,科学配置不同行政机关之间的基准制定权限和推行上下互动的基准生成模式是今后重要的努力方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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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轫于日本的行政行为公定力理论并非传统行政法学虚构的神话,而是一个具有丰富内涵的基本范畴。公定力意指除自始无效外,行政行为一经做出即获得有效推定的作用力。行政瑕疵的不可避免性、行政纠纷的客观必然性以及纠纷解决的非合意性构成了行政行为公定力存在的社会基础;社会成员的秩序需求则是公定力存在的理论依据。作为一种具有对世性的法律效力,行政行为公定力对不同的对象具有各不相同的要求。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