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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也是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它的具体内涵集中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之中。但是,如何用正确的法理来解释义务教育制度,这个问题在法学界并没有得到很好地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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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纪宏 《河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9(3)
通过考察司法概念在中外制度上的演变,指出司法概念在当下制度上有广义与狭义之分.通过考证司法概念在我国目前制度化的状况后指出:司法概念目前不属于我国现行宪法所认可的制度化术语,它的正当性主要存在于执政党的司法政策中.要贯彻落实依宪治国的指导思想,必须提倡依宪司法,而当下要实行依宪司法的首要任务就是司法入宪.从我国现行宪法所确立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原则出发,我国司法入宪中的司法只能是广义上的,而司法入宪的结果必然要求宪法司法化,在广义司法框架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属于享有最高司法权的最高司法机构.与此同时,法院、检察院也应当在司法入宪的前提下,依宪司法,推动司法宪法化,保证宪法在司法审判中得到正确的实施.主张只有司法被纳入宪法制度下运行,司法才能真正发挥自身的制度功能,充分发挥其公正为民的法律救济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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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核心.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一切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依据,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的基本行为准则.关于我国宪法的法律特性的表述,已经得到了我国法学理论界的公认,同时,也有着非常明确的法律文本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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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纪宏 《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25(1):62-65
以传统意义上的公法作为法学的研究对象,仅仅在立法政策学的意义上是可行的。对公法问题的研究可以帮助立法机关进行科学的立法规划和建立起系统化的立法体系,但前提是必须以宪法作为立法机关享有立法职权的法律依据,因此,宪法作为根本法,本身是公法的理论和制度前提,它既包括了公法的正当性,又涉及到私法的正当性.基于宪法与公法的不同法律特性,宪法学应当尽量地以解决实际生活中出现的宪法问题为主线,尽量减少宪法学自身的抽象性,避免使宪法学的范畴与公法学的范畴相混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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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纪宏 《北京联合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9,7(2):23-27
2007年岁末,胡锦涛总书记在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时发表了重要讲话,提出了政法机关应当坚持"三个至上"."三个至上"究其实质来说,是对社会主义法治观内涵的深刻揭示,突出强调了社会主义法治观与其他非社会主义法治观的本质区别,进一步重申了以宪法为核心的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正当性基础和制度目标,有利于广大法律工作者树立辩证统一、统筹兼顾的法治观念,扎扎实实地在本质岗位上解决各种具体法律问题,为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服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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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纪宏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3,29(1):1-9
本文在全面和系统地解读习近平总书记在《谱写新时代中国宪法实践新篇章——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一文中所蕴涵的重要宪法精神基础上,围绕着习近平总书记文章中突出强调的“加强中国宪法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的理论主张,从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三重维度”出发,对如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理论和如何提升中国宪法学在国际宪法学学术舞台上的话语权进行了细致而周密的分析,提出了许多有针对性的对策和建议,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中国宪法学的学术理念有机结合的具有创新性质的学术尝试。 相似文献